建设单位招标文件确定的每一个独立合同应为一个单位工程 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开工前 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 1 施工单位应在开工前会同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参加工程验收 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设计 本条规定了道路工程施工过程控制是质量验收的前提 勘察 除有专门要求外 3 1 将分部工程划为若干子分部工程 监理工程师共同研究确定 作为工程检查验收依据 18.0.1 2 3 6 本条对道路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及相应的分项工程作了原则规定与划分 18 验收的基础 进行平行检测 工程质量与竣工验收 验收 查全部工程 18.0.12 18.0.13 划定适应的检验批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本条规定了参加验收各方对工程质量验收意见有分歧时的处理程序 外观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当合同文件包含的工程内涵较多 3 分项工程和检验批 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 18.0.2 应由施工单位通知监理工程师和相关单位人员进行隐蔽验收 有关专业技术人员 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1 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本规范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施工单位均宜按本条第5款要求 材料 施工单位应在自检合格基础上将竣工资料与自检结果 4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应根据监理工程师的评估报告组织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质量负责人 设计文件的要求 监理工程师应按规定进行平行检测或见证取样检测 器具和设备应按相关专业质量标准进行进场检验和使用前复检 5 验收必须在试验完成后进行 验收组组长由建设单位担任 18.0.13 经监理工程师检查签认后 试件和现场检测项目 2 分项工程的数量 与监理工程师作具体划定 构配件 外观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1 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均合格后进行 2 1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且不合格点的最大偏差值不得大于规定允许偏差值的1.5倍 检验批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5 功能 2 4 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 隐蔽工程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验收 分项工程可由一个或若干检验批组成 施工工艺等划分分项工程 3 分部工程 亦可邀请有关方面专家参加 半成品 道路工程竣工资料应于竣工验收前完成 施工单位应会同建设单位 监理工程师确认构成建设项目的单位工程 并应进行过程检验 设计单位专业设计人员等进行验收 检查方法 工程的外观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共同确认 验收组应由建设 18.0.10 检查数量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 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单位工程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18.0.9 确认合格 施工工法等 2 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5 主控项目的质量应经抽样检验合格 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质量应按规定验收合格 隐蔽工程在隐蔽前 当参加验收各方对工程质量验收意见不—致时 并形成文件 单位(子单位)工程应按工程的结构部位或特点 单位工程竣工质量验收合格后 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 施工 分部工程 检查方法 18 设施管理等单位的有关负责人组成 当采用计数检验时 具有完整的施工原始资料和质量检查记录 18.0.10 施工单位应承担施工资料部分的编制任务(含竣工图与竣工坐标控制测量) 检验批及分项工程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工艺特点 监理 本条对道路工程竣工验收前工程资料编制组卷进行了规定 18.0.11 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建设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 1 建设单位承担基建文件编制工作 各地区应根据城镇道路建设实际需要 道路工程地域不同特点不同 施工中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施工质量控制 18.0.8 工程竣工验收 并形成隐蔽验收文件 1 18.0.7 各分部(子分部)工程相应的分项工程 并确认合格 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进行验收 18.0.14 质量控制资料应符合本规范相关的规定 7 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 4 试验检验资料 本条规定了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 2 工程竣工验收应在构成道路的各分项工程 18.0.6 荷载试验时 报监理工程师申请验收 18.0.2 2 目测并抽检 2 18.0.3 1 3 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该工程的设施运行管理单位应派员参加工程验收 报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建设单位应按规定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文件 见证取样检测并确认合格 应由政府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协调解决 关键分项工程及重要部位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总监理工程师 因此每一项工程开工前 3 报建设单位 查质量验收 每一独立设计将单位工程分成若干子单位工程 本规范未规定时 18.0.14 18.0.4 各分项工程应按本规范进行质量控制 检查方法 分部工程的规模较大或工程复杂时宜按材料种类 应对各单位工程的实体质量进行检查 全部 作为施工质量检验 检查数量 成品 方可进行下个分项工程施工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隐蔽验收 各分项工程完成后应进行自检 工程量划分分部工程 应由建设单位组织验收组进行 工程施工应符合工程勘察 或工程规模较大或由若干独立设计组成时 宜按工程部位或工程量 监理工程师应约请相关人员审核竣工资料进行预检 应按主要工种 一般项目的合格点率应达到80%及以上 一般项目的质量应经抽样检验合格 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10 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需要划定 设计 检验批应根据施工 影响道路安全使用和周围环境的参数指标应符合设计规定 4 当设计规定进行道路弯沉试验 竣工验收时 现场验收和复验结果应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 承担复验或检测的单位应为具有相应资质的独立第三方 检查数量 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观感质量检验应符合本规范要求 内容会有所不同 3 检验批应按表18.0.1的规定执行 勘察 监理工程师应按规定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 凡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 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可由一个或若干个分项工程组成 9 18.0.5 并形成文件 1 交接检验 8 查全部工程 18.0.1 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验收资料应完整 并据结果写出评估报告 工程质量与竣工验收 监理单位应承担监理资料的编制 并抽检 查相关检测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