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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 当排水系统采用压力输送时 海水排放应符合下列规定 生活用水及生产用水推荐采用城市自来水 生产用水按用水量的70%供水 9 海水输水主管的数量不宜少于2条 地表水 可根据海生物繁殖情况采用多点加氯或单点加氯 3 泵区等的排水出口 接收站的总排出口 海洋生物生长等情况 清污机等拦污设施 10 10 当露天布置时 Ⅳ 可在站内设置污水处理设施 是基于供水安全性考虑 冰凌和漂浮物等情况确定 生产污水不经过生物处理 水源宜采用城镇自来水 取水构筑物的取水头部宜分设成两个或分成两格 站内系统管网支干管与干管交汇处的支干管上 生产给水与消防补充水采用同一水源时 泥沙及漂浮物 3 当水源供水水质 减少后续污水处理能力 Ⅲ 1 用水方式及分布时间进行统计分析 生物处理经监测后排放或再生利用 生活 10.1.5 故污水处理可采用调节 生产给水量不能简单地将连续小时给水量和各种不同时间出现的间断小时给水量直接相加作为设计小时给水量 生产用水正常量为连续用水量 风浪较小 但机会不多 干管 污水处理工艺可选用图10.1.19所示的处理工艺 在通航水道附近的取水构筑物应根据航运部门的要求设置标志 1 本条规定了对水源供水水质及压力的要求 储存非连续排水 若直接叠加 为保障生活供水的水质作此规定 给 海水消防泵的设置应按本规范第11.3.2条的规定执行 取水泵站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2 当岸边地质条件较好 5 海水泵前应根据海水泥沙含量 当停泵水锤压力值超过管道试验压力值时 自流生产污水管道的下列部位应设置水封 当压力不满足要求时 Ⅱ 海水泵进出水管道应采用耐海水腐蚀的材质 设置拦污栅 公用工程与辅助设施 当生活给水 生产给水正常用水量之和的70%与消防补充水量之和 实现接收站的安全供水 10.1.16 海水取水构筑物的进水孔宜设置格栅 2 10.1.19 7 海水泵的配置不宜多于2种 宜采用自流排放 4 10.1.8 10.1.17 应为设计最高水位加浪高再加0.5m 生活 10.1.2 海水泵宜采用立式泵 1 海水 应根据气化器对海水水质要求 10.1.13 生产给水水质及压力的要求 3 消防补充水采用同一水源的机会很多 2 辅助设备 施工条件等因素 10.1.3 4 10.1.20 如悬浮物含量超过气化器进水指标要求 10.1.9 防止和清除海生物宜采用加氯法 3 在接收站供水中 应对各用水设施的用水情况 50013的有关规定 进水建(构)筑物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泵站设计宜进行停泵水锤计算 结合海床地形 在深水海岸 10.1.21 加大了生产给水量 供水水质及水压应分别满足生活饮用水 并应设置检修起重设备 地表水 旋转滤网 管沟 气化器运行情况及数量等因素综合确定 1 14 6 4 生活给水量宜按人员数量和用水定额确定 也可采用加碱法 次氯酸钠的投加量宜通过试验或相似运行经验按最大用量确定 保持2h~3h 建筑物 并宜设置生活污水系统 海水取水设施的设计规模宜按照工艺与消防的最大用水量之和确定 排水系统应按照清污分流的原则设计 地下水 海水泵吸水口处投加 10.1.1 10.1 13 宜采用岸边式取水方式 在接收站内设加压设施 5 8 10.1.11 管段长度超过300m的站内系统管网支干管 水深及潮位变化 电极保护等方法 并应设置防止海浪爬高的设施 10.1.17 10.1.18 10.1.19 5 岸边式取水泵站进口室内地坪的设计标高 污水处理 备用泵数量不宜少于1台 宜每天投加1次~3次 取水前池 进水流道 3015-2003中第6.2.4条 10.1.2 需根据要求对海水进行水质处理 次氯酸钠宜采用连续投加 多为间断排水 生活给水与生产给水系统宜分开设置 50335的有关规定执行 每台立式泵吸入口应设置单独的吸水导流板 6 设置必要的海水处理设施 而消防补充水为间断用水量 Ⅰ 本条第2款当海水水质不能满足气化器对进水水质的要求时 一般情况下达不到直接排放的要求 设置调节设施主要用于调节水量 泵房高度应满足海水泵抽芯检修的要求 10.1 污水处理的设计水量宜按工艺(单元)连续小时排水量与间断小时排水量综合确定 海水 海水泵外部材质应耐盐雾腐蚀 会同时出现 污水处理工艺 10.1.10 应采取消除水锤的措施 可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分期建设 10 计算出连续用水量和与有可能出现的最大间断用水量之和确定 10.1.14 2 1 当处理后污水进行再生利用时 10.1.15 罐组 海水水质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分步实施 排水 机械刮除 冰情 本条是根据行业标准《石油化工企业给水排水系统设计规范》SH 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公用工程与辅助设施 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GB 海水泵站应设置电动起重设备 当供水质不能满足要求时 压力不能满足要求时 不会对生活 并对排放的海水进行余氯监测 连续投加时排放口前管渠内的海水余氯宜为0.3mg/l~0.5mg/l 污水总排放口处应设置水质监测和水量计量设施 水源的供水量不应小于生活给水 航运 海水的工艺及消防取水泵宜集中布置 生产给水量宜按工艺装置(单元)连续小时给水量与间断小时给水量综合确定 10.1.12 第6.2.5条对水源输水管道的设置要求进行规定的 生产污水系统和雨水系统 地质及冲淤特性 排放口前宜控制水中余氯0.3mg/l~1.0mg/l 12 杀菌剂的来源 海水泵过流部件材质应耐海水腐蚀 加氯点宜选择在取水头部 50265的有关规定执行 取水头部 其余管道应能通过70%的设计水量 冲击投加时 在接收站内设置给水处理设施对水质进行处理 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降低对后续处理的冲击 给排水与污水处理 故提出了水源供水量的最低要求 污水处理 图10.1.19 当其中1条管道故障时 11 生活污水连续排水量较少 宜采用自流引水管取水方式 构筑物 加氯设施型式的选择应根据海水水质 排水管 宜选用双相不锈钢 10.1.4 在消防补充水时 海水取水设施应近远期统一规划 也可采用冲击投加 可采取去除悬浮物的处理措施 当海岸平缓时 生产给水和生活给水的总入口处应设置水量计量设施 泵站的其他设计要求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泵站设计规范》GB 接收站的生产 海水取水构筑物的型式应根据取水量和水质要求 生产造成大的影响 水 Ⅲ 应在接收站内进行处理或设置加压设施 水泵进水流道应通过水工模型验证 10.1.3 当采用金属管道时宜同时采取阴极保护措施 生活给水 超级双相不锈钢等耐海水腐蚀的材质 宜采用电解海水现场制备次氯酸钠的形式 10.1.5 给排水与污水处理 排水提升泵站宜按区域集中设置 是不切合实际和不合理的 4 宜在海水拦污设施前后及海水泵吸入口前等位置设置检修闸门 接收站的污水宜依托市政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 设计工况下泵效率不宜低于85% 10.1.7 10.1.1 泥沙较少时 Ⅳ 地下水 海水泵及海水系统应设置防超压设施 水封高度不得低于250mm 经调节后污水限量进入后续处理系统 Ⅰ 2 输水主管采用2条 工艺海水泵的配置应根据项目分期情况 10.1.14 漂浮物 由于生活 需经生化处理去除有机污染物后方能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 且备用泵能力宜与最大1台工作泵能力相同 当不具备依托条件时 拦污栅和旋转滤网的过栅(网)流速和阻塞面积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 为了正确确定生产给水量 取水最低潮位保证率不应低于97% 给水 当海水泵采用室内布置时 海水管道系统应进行瞬态流分析 栅条净间距应根据取水量大小 渠的材质应耐海水腐蚀 生产给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