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污水为提升进入时 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规定污水厂处理效率的范围 表中SS表示悬浮固体量 一般规定 苏联规范规定 污染物的来源及性质 6.2.8 故用合流设计水量校核 前苏联等国有关规定 按每期污水量设计 处理构筑物中污水的出入口处宜采取整流措施 还需按每期工作水泵的最大组合流量校核管渠输水能力 提升泵站 使整个断面布水均匀 以下简称苏联规范)规定不应小于0.75h~1.0h 水质和(或)水量变化大的污水厂 6.2.4 在水质 必要时考虑一定的合流水量 同时按并联的系列设计 污水处理构筑物设计 关于处理构筑物污水的出入口处设计的规定 有的地区为保护降雨时的河流水质 尚应考虑截留雨水进入后的影响 并参考国外资料制定 即按旱流污水量和截留雨水量的总水量计算 水量变化大的污水厂中 管渠应按合流设计流量计算 根据苏联规范规定 对合流制处理构筑物应考虑雨水进入后的影响 二级处理系统 按旱流污水量设计 沿用原规范有关条文而制定的 据调查 规定污水处理程度和方法的确定原则 故规定设计流量可酌情减少 日 消毒剂的供应 湿污泥池和消化池的容积 处理构筑物中污水的入口和出口处设置整流措施 排入地表水域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确定 当污水为提升进入时 未计入格栅和沉砂池的处理效率 不尽合理 6.2.7 以下简称美国十州标准)规定 并应按并联设计 5 宜按旱流污水量设计 4 1 污水厂应设置对处理后出水消毒的设施 应考虑设置调节设施 6.2.5 各处理构筑物的个(格)数不应少于2个(格) 6.2.6 关于生物反应池设计流量 应根据消毒效果 设计流量按分期建设的各期最高日最高时设计流量计算 用合流设计流量校核 要求改善污水厂出水水质 应按分期建设的情况分别计算 初次沉淀池 规定处理构筑物个(格)数和布置的原则 一级处理的处理效率主要是沉淀池的处理效率 沉砂池 注 二级处理构筑物按合流水量设计 可按旱流情况加大10%~20%计算 6.2.3 以及污泥脱水规模 5 保证处理效率 6.2.5 管渠应按合流设计流量计算 并按旱流水量校核 此时沉淀时间可适当缩短 有利于工程建设在短期内见效 合流制处理构筑物 2 不应少于2个(格) 按合流设计流量计算 6.2.2 国内有些生活小区的污水厂 消毒后的二次污染 并能保持稳定的池水面 6.2.1 二级处理构筑物按旱流污水量设计 根据国家有关排放标准的要求设置消毒设施 关于在污水厂中设置调节设施的规定 一般规定 降雨时 运行成本等综合考虑后决定 4 消毒设施的选型 本条据此制定 2 6.2 但不宜小于30min 应根据污水厂的远期规模和分期建设的情况统一安排 表6.2.2 关于污水厂设置消毒设施的规定 应根据合流水量水质计算确定 3 污水厂的处理效率 应按每期工作水泵的最大组合流量校核管渠配水能力 关于合流制处理构筑物设计的规定 污水处理厂的处理效率 致使生物处理效果无法保证 6.2.2 6.2.3 前苏联《室外排水工程设计规范》(1974年 本条是参照美 格栅和沉砂池按合流设计流量计算 当污水为自流进入时 6.2.6 一般曝气时间超过5h 二级处理的处理效率包括一级处理 操作管理 可按表6.2.2的规定取值 初次沉淀池一般按旱流污水量设计 可考虑对一定流量的合流水量进行二级处理 工艺流程等情况 灵活和合理 即可认为曝气时间较长 一般比旱流情况加大10%~20% 2 由于其水质 处理构筑物的个(格)数 宜设置调节水质和(或)水量的设施 5 目前国内尚无成熟的经验 6.2.4 生物反应池对进水流量和有机负荷变化都有一定的调节能力 可不设置初次沉淀池 活性污泥法根据水质 污泥浓缩池 6.2.8 污水处理构筑物的设计流量 可使污水的运行更为可靠 设计流量可酌情减少 6.2.7 3 城镇污水处理程度和方法应根据现行的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排放标准 曝气时间较长时 保证旱流时的沉淀效果 生物反应池的设计流量 容许降低沉淀效果 1 应按每期的最高日最高时设计流量计算 根据国内设计经验 根据国内污水厂处理效率的实践数据 认为生物反应池如完全按最高日最高时设计流量计算 1 污泥处理设施应相应加大 6.2 美国《污水处理设施》(1997年 应根据生物反应池类型和曝气时间确定 利于检修维护 并考虑到分期扩建的可能性和灵活性 BOD 格栅 校核的沉淀时间不宜小于30min 6.2.1 除应按本章有关规定设计外 实际上当生物反应池采用的曝气时间较长时 水量变化很大 表示五日生化需氧量 根据国内污水厂的设计和运行经验 关于污水处理构筑物设计流量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