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了速凝剂进场检验的项目 分别规定了速凝剂进场检验批数量 有疑问时 终凝时间应按进场检验批次采用工程实际使用的原材料和配合比与上批留样进行平行对比试验 水泥净浆初凝和终凝时间 另一份应密封留样保存半年 进场检验 每一检验批取样量不应少于0.2t胶凝材料所需用的外加剂量 12.3.2 速凝剂进场时检验项目应包括密度(或细度) 应进行对比检验 其中一份应按本规范第12.3.2和12.3.3条规定的项目和要求进行检验 终凝时间允许偏差应为±1min 进场检验 水泥净浆初 12.3 速凝剂应按每50t为一检验批 每一检验批取样应充分混匀 12.3 取样数量及留样 其允许偏差应为±1min 每检验批检验不得少于两次 不足50t时也应按一个检验批计 为了确保进场速凝剂的质量稳定 12.3.3 12.3.3 水泥净浆初 速凝剂进场时 12.3.1 采用工程实际使用的原材料与上批留样进行平行对比试验 12.3.2 并应分为两等份 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