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规范
配制溶液或复合时可能会产生絮凝或沉淀现象 9.4.1 缓凝剂与减水剂复合使用时 振捣后 9.4.5 必须保证在下一批次混凝土浇筑施工时 并调整缓凝剂掺量或重新确定缓凝剂品种 9.4.3 应及时养护 不同品种的缓凝剂其缓凝效果也不尽相同 开始浇水养护时间也应适当推迟 应立即覆盖混凝土表面 结合面位置混凝土未达初凝 缓凝剂宜以溶液掺加 9.4.4 为了确保混凝土层间结合良好 工 并宜延长搅拌时间30s 缓凝剂用于连续浇筑的混凝土时 风力较大时 静停时间 缓凝剂一般掺量较小 缓凝剂的品种 应慎用糖类缓凝剂 避免施工冷缝的产生 可认为使用环境已经发生了显著变化 环境温度升高 因此应根据使用条件和目的选择品种 工 难溶和不溶的粉状缓凝剂应采用干掺法 因此应分别配制溶液 溶液中所含的水分须从拌合水中扣除 当施工环境温度高于30℃时宜选用糖类 施 应注意各种外加剂的相溶性 缓凝剂的缓凝效果与环境温度有关 为胶凝材料质量的万分之几到千分之几 环境温度降低 掺量应根据环境温度 当施工温度较低时 则影响外加剂的匀质性 配制溶液时 掺缓凝剂的混凝土浇筑 宜配成溶液掺入 9.4.6 不同品种的缓凝剂适用温度范围不同 9.4.5 缓凝效果增强 可覆盖塑料薄膜或保温材料养护 而葡萄糖酸(钠)等缓凝剂在高温下缓凝作用明显降低 混凝土的初凝时间应满足设计和施工要求 分别加入搅拌机中 也具有不同的温度敏感性 如产生絮凝或沉淀等现象 9.4.2 直至养护龄期结束 9.4 并可能对混凝土性能产生不利影响 宜分别配制溶液 过分的缓凝将影响混凝土施工进度 强度等经试验确定 故应控制混凝土凝结时间满足施工设计要求 当环境温度波动超过10℃时 施 9.4.4 并始终保持混凝土表面湿润 9.4.3 使用时应加入拌合水中 为了计量的准确性 并进行试验以确定其适宜的掺量 应经试验调整缓凝剂掺量 缓凝效果变差 并应分别加入搅拌机内 对于不溶于水或水溶性差的缓凝剂应以干粉掺入到混凝土拌合料中并延长搅拌时间30s 以防止水分蒸发产生塑性裂缝 施工要求的混凝土凝结时间 运输距离 9.4 以免造成混凝土的水胶比增加 当施工温度较高 滑模施工混凝土等连续浇筑施工的掺缓凝剂的混凝土 有机磷酸盐等缓凝剂 对于碾压混凝土 缓凝剂溶液中的水量应从拌合水中扣除 掺缓凝剂的混凝土早期强度较低 当环境温度波动超过10℃时 9.4.6 缓凝剂可与减水剂复合使用 9.4.1 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