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9.1.8 调压间 1 燃气增压间应布置在燃烧设备间附近 9.1.13 构筑物具有爆炸危险 丁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不大于400m 变配电间的布置在工程建设的设计至竣工验收都应经过消防部门 快速泄压 时可设置1个安全出口 9.1.1 燃气增压间 调压间 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9.1.5 疏散门的数量不应少于2个 泄压设施可为轻质屋盖 联供工程的平台 2 维修 50041-2008第15.1.1条规定 调压间 与其他部位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不燃性楼板隔开 计量间设不少于1个直通室外或直通安全出口的出入口 燃烧设备间参考国家标准《锅炉房设计规范》GB 计量间的地面应采用撞击时不会发生火花的材料 9.1.6 技术要点 锅炉房出入口不应少于2个 其出入口可设1个 50016和《锅炉房设计规范》GB 本条参考以上标准规定 1 调压间 9.1.13 9.1.10 50041-2008第15.1.2条的规定制定 且隔墙上不得开设门窗及洞口 本规定为降低整座厂房火灾危险性 50016的有关规定 50016-2014第5.4.12条对锅炉房的规定 技术要点 2 门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应采用甲级防火门窗 此规模变配电室出入口不应少于2个 9.1.7 50028-2006第8.9.1条规定 建设部门等主管部门的批准 时 当疏散门数量不少于2个时 参考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A——泄压面积(m 房 在隔墙和楼板上不应开设洞口 在发生事故时室内人员能够迅速疏散 实施与检查 当变电所采用双层布置时 燃烧设备间的布置在工程建设的设计至竣工验收都应经过消防部门 50053-2013第6.2.6条规定 设置至少一个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的出入口可便于设备安装和运输 人员使用要求等因素综合确定 当燃气增压间 吊装孔等有坠落危险处应设栏杆或盖板 9.1.11 避免产生二次危害 实施与检查 甲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不大于100m 计量间的泄压面积宜按下式计算 9.1.3 建筑与结构 式中 第3.7.3条的规定 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9.1.14 应采用防火墙与燃烧设备间 因此本条要求燃气增压间 且至少有1个出入口直通室外或通向安全出口 9.1.14 时出入口可设1个 本条是为了保护运行和维修人员的人身安全 长径比为建筑平面几何外形尺寸中的最长尺寸与其横截面周长的积和4倍的该建筑横截面积之比 当在隔墙上开设门窗时 联供工程站房采用独立建筑时 9.1.4 时可设置1个安全出口 且发生火灾事故时不足以蔓延至其他部位或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生产部分采取了有效的防火措施时 与锅炉房贴邻的调压间应设置防火墙与锅炉房隔开 且上下扶梯不宜采用直爬梯 地下或半地下厂房(包括地下室 9 条件许可时 更换的通道 设置于建筑物内的站房 2 燃气增压间 将甲类厂房用防火墙与其他房间隔开 房间所在建筑物的方位 不但会对爆炸环境中的人员造成极大的伤害 站房设计时要预留设备安装 50016-2014第3.7.2条的规定 燃烧设备间出入口的设计应结合燃烧设备间的面积 9.1.2 计量间应各设置至少1个安全出口 在紧急情况下也可方便管理人员进出 需登高检查和维修设备处应设置钢平台或扶梯 走道 桁车等 站房的泄压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屋顶 房 参考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应考虑设置检修用起重设备 独立设置的站房 半地下室) 泄压面积取占地面积的10% 建设部门等主管部门的批准 2 变配电室疏散门不应少于2个 如电动葫芦 9.1.12 调压间 调压间 50016-2014第3.1.2条规定 50016的相关规定 3 当燃烧设备间建筑面积不小于200m 且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的疏散门不应少于1个 并宜布置在配电室的两端 其中至少1个应设置安全出口 设置于建筑物内的站房 时 计量间的布置应经过消防部门 就可能造成人员大量伤亡或给人员疏散造成障碍 应分散设置 位于楼上的配电室应至少设一个通向室外的平台或通道的出口 走道 9.1.4 发电机组气缸等 长度大于7m的配电室应设两个出口 2 该厂房或防火分区内的生产火灾危险性分类应按火灾危险性较大的部分确定 燃烧设备间和燃气增压间 站 9.1.5 联供工程专用的燃气增压间 高压气流会夹杂大量的爆炸碎片从泄压面冲出 燃烧设备间所在建筑物的方位等因素综合确定 燃烧设备间应设置至少1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联供工程站房内的疏散楼梯 还会对整个建筑造成严重的破坏 50016中对防火墙 如邻近人员集中的场所 当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生产部分占本层或本防火分区建筑面积的比例小于5% 9.1.7 站 当厂房的长径比大于3时 调压间设置在站房内时 疏散楼梯 2 设置于建筑物内的站房的建筑构造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各计算段中的公共截面不得作为泄压面积 参考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 9.1.3 且泄压面应避开人员密集场所和安全出口 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中规定的二级 建筑构件 9.1.10 燃烧设备间的疏散门数量不应少于2个 非独立锅炉房出入口必须有1个直通室外 2 燃气增压间 其他情况均要求燃烧设备间出入口不少于2个 另外 9.1.8 长度大于60m时 且平时无人值守 建筑与结构 燃烧设备间的泄压面积不应小于燃烧设备间占地面积的10% 国家标准《锅炉房设计规范》GB 计量间出入口的设计应结合房间面积 每个防火分区必须至少有1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某些检修量比较大的水泵部件 为保证运行和维修人员安全 燃气增压间 同一座厂房或厂房的任一防火分区内有不同火灾危险性生产时 50016-2014第3.7.2条规定 9.1 防火门窗 建设部门等主管部门的批准 联供工程的变配电室长度一般大于7m 根据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建筑保温等均有明确的规定 9.1.2 变配电室隔开 调压间属于甲类厂房 ) 燃气增压间 目的是缩短增压机间至燃烧设备间的燃气管道 9.1.1 50041对锅炉房建筑耐火等级的规定确定 燃气爆炸在密闭的小空间里威力和破坏强度大 计量间应设置泄压设施 其安全疏散参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1-2008第4.3.7条规定 2 计量间按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9.1.11 9.1.12 根据国家标准《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 所以需要考虑设置必要的泄压设施 独立设置站房燃烧设备间建筑面积小于200m 安全出口 50016的规定制定 根据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第3.4.6条计算 爆炸泄压时 调压间 独立锅炉房当炉前走道总长度小于12m且总建筑面积小于200m 轻质墙体和易于泄压的门窗 有燃气的建 9.1 安装洞可与门窗洞或非承重墙结合 参考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宜将该厂房划分为长径比小于或等于3的多个计算段 可按火灾危险性较小的部分确定 对地面做法提出基本要求 联供工程站房属于生产厂房 调压间 9.1.6 9.1.9 9 V——厂房的容积(m 50016的有关规定 燃烧设备间疏散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9.1.9 为减轻检修时起吊的劳动强度 联供工程站房应预留能通过最大设备搬运件的安装洞 燃气增压间 国家标准《锅炉房设计规范》GB 宜增加一个出口 为防止和减少其发生火灾和爆炸事故造成重大损失 燃烧设备间和燃气增压间 调压间面积一般不会超过100m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