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缩天然气设施总几何容积规定为不大于4m 这是一个理论值 S的含量不应大于15mg/m 3.0.3 现行国家标准《天然气》GB 为防止温度过低影响设备 2 便于用户对各种不同燃具的选用和维修 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内停放的压缩天然气瓶车数量一般小大于10台 废气等对环境的影响 3 对由压缩天然气储配站 压缩天然气需要在储配站和瓶组供气站中进行调压以适应城镇天然气管道输送(一般为中低压系统)的要求 50494规定的是最低年限 鉴于目前压缩天然气加气站的实际运行状况 3 低热值天然气 3.0.9 2 对居民心理的影响也较小 20mg/m 3 压缩天然气瓶车总几何容积的要求同时满足的情况下进行划分 据资料介绍 3T 本条引用了天然气产品的现行国家标准 20℃ 压缩天然气储配站输送的天然气的质量宜符合本规范第3.0.4条的规定 天然气应具有可以察觉的臭味 压缩天然气供应站内危险场所和其他相关位置应设置安全标志和专用标志 应适当留有余地 压缩天然气加气站 b 小型储配站与中型加气站 应能察觉 北京市与齐齐哈尔市采用四氢噻吩(THT)作为加臭剂的加入量分别为 压缩天然气储配站的噪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燃烧特性比较类似 3.0.4 偏离基准气的波动范围不应超过燃气用具适应性的允许范围 也就是要满足城镇燃气互换的要求 天然气发热量和组分的波动 天然气储配站 水露点不应高于—5℃ 对于爆炸下限为5%的天然气 在确定加臭剂用量时 3 可达到臭味强度2级的报警浓度 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技术规范》GB “应具有可以察觉臭味”的含义是指嗅觉能力一般的正常人 3 德国 2 5级—最强烈的臭味 3.0.4 13611中10T天然气的二氧化碳与氮等惰性气体的组分之和不应大于14% 压缩天然气瓶车的总几何容积规定为不大于200m 减少噪声 压缩天然气储气设施总几何容积 13611对天然气的规定见表2(华白数按燃气高发热量计算) 因此 3 天然气的压缩因子可按现行国家标准《天然气压缩因子的计算》GB/T 表1 在空气-燃气混合物臭味强度达到2级时 3 3 一级站对应采用储气井大规模储气的大型储配站 0级—没有臭味 从保证钢瓶安全性和提高厂站兼容性 加臭剂为四氧噻吩(THT) 提高燃气的标准化水平 压缩天然气供应站设计时应明确设计使用年限 并应适当留有余地 3.0.10 中型储配站与大型加气站 3 3.0.1 当管道管顶埋地温度为0℃时 压缩天然气瓶组供气站的噪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 天然气发热量和组分的波动应符合城镇燃气互换的要求 表中“—”表示该项内容不存在 18~20mg/m 嗅觉上臭味不再有增强的感觉 是感觉的最高极限 通过管道向压缩天然气加气站 3 时 17747的规定进行计算 17820中一类气或二类气的有关规定 2级—臭味一般 在加注点处的实际加入量应考虑管道长度 3 压缩天然气的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车用压缩天然气》GB 可以不加臭 天然气的分类(15℃ 站内停放的压缩天然气瓶车数量一般不大于6台 可由一个身体健康状况正常且嗅觉能力一般的人识别 本条规定压缩天然气的质量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车用压缩天然气》GB 18047的有关规定 加臭剂为硫醇(TBH) 基本规定 还应对天然气中不饱和烃类的含量进行控制 2 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分类和基本特性》GB/T 表3.0.10 3 50032的有关规定 作为商品天然气供给作城镇燃气时 3 需要补充说明的是 1 高热值天然气 在输送条件下 压缩天然气储配站内停放的压缩天然气瓶车数量一般不大于6台 调压过程是节流吸热的过程 2 1 故本规范也采用这个规定 储气总容积为不大于200000m 表2中所列华白数的范围是指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分类和基本特性》GB/T 天然气中加臭剂的最小量应使人在天然气泄漏到空气中达到爆炸下限的20%时能够察觉 该种类型储配站虽然运行费用较高 五级站对应瓶组供气站 经济性较差 留有3%~5%的余量为宜 城镇燃气对天然气中硫化氢含量的要求为不大于20mg/m 基本规定 148的有关规定 4T为矿井气 总储气容积指站内压缩天然气储气设施(包括储气井 3 进入输气管道的天然气 应能察觉空气中存在燃气 17820中的二类气即可满足城镇燃气的要求 压缩天然气储配站 为了保证发动机的正常运转 3 则5%×20%=1% 天然气中不应有固态 但考虑到今后户内燃气管道暗装的要求 水露点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天然气》GB 以下是国外几个国家天然气加臭剂量的有关规定 压缩天然气汽车加气站与压缩天然气加气站 4级—臭味非常强 加臭剂为四氢噻吩(THT) 但对于城市景观的影响较建设大型储罐小 臭味的强度等级国际上燃气行业一般采用Sales等级 当燃气中硫醇总量大于5mg/m 3096的有关规定 合建站的等级应根据总储气量按本规范第3.0.10条的规定划分 对应瓶组供气站 在天津建设了两座 三级站对应小型储配站与中型加气站 其燃烧特性接近天然气 3 在天然气交接点的压力和温度条件下 美国和西欧等国对天然气中加臭剂的最小量的规定均为在天然气泄漏到空气中 )与最高储气压力(绝对压力 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镇燃气标志标准》CJJ/T 压缩天然气供应站设计应采取有效措施 2 已可满足用于城镇燃气的需要 供给压缩天然气储配站的天然气可采用管道输送或车载运输 保证安全运行 一般可用单一参数(华白数)判定其互换性 压缩天然气瓶车的总几何容积规定为不大于120m 3.0.7 二级站对应中型储配站与大型加气站 压缩天然气供应站的抗震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外给水排水和燃气热力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 但当使用压缩天然气作为汽车燃料时 必须考虑硫化物在高压下对钢瓶的腐蚀 应严格控制天然气中硫化氢和水分的含量 18047的有关规定 压缩天然气采用气瓶车(气瓶组)运输 加臭剂为四氢噻吩(THT) 也可采用船载运输 1 压缩天然气储配站的合建站等级划分的原则作出了规定 供给压缩天然气加气站的天然气宜采用管道输送 时 3 13611的有关规定 18mg/m 17820对一类气或二类气的规定详见表1 四级站对应单撬车型储配站与加气站 注 储气总容积为不大于30000m 压缩天然气供应站的等级应在表3.0.10中的总储气容积 1)关于“应具有可以察觉臭味”的含义 3.0.1 25mg/m 压缩天然气供应站的等级划分 压缩天然气可采用气瓶车或汽车载运气瓶组运输 取理论值的(2~3)倍 是依据现行产品标准及国家批准压缩天然气瓶车运行的规格现状 压缩天然气汽车加气站与压缩天然气加气站 对厂站的等级划分作出了规定 便于燃气用具产品的国内外流通 以爆炸下限为5%的天然气为例 空气中的四氢噻吩(THT)为0.08mg/m 4 材质 3.0.8 6T为沼气 除应对天然气进行加热控制温度外 单撬车型的储配站与加气站 具体波动范围宜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分类和基本特性》GB/T 4~9mg/m 其存在也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进一步降低H 3.0.11 因此 发热量较低的天然气 3 是按嗅觉的下列浓度分级的 天然气的质量指标 3级—臭味强 二类天然气对二氧化碳的要求分别为不大于2% 液态或胶状物质 压缩天然气瓶组供气站向城镇管道燃气用户供应的天然气的技术指标作出了规定 相当于报警或安全浓度 相当于在天然气中应加THT8mg/m 还应结合当地燃气的具体情况和采用加臭剂种类等因素 将采用储气井大规模储气的大型储配站也纳入其中 压缩天然气瓶车总几何容积不大于18m 3.0.12 本条根据目前常用的压缩天然气供应站的类型和规模 参考英国规定 压缩天然气储配站合建时 储气瓶组 要求各地供应的城镇燃气(应按基准气分类)的发热量和组分应相对稳定 供需双方可在协议中另行规定 101.325kPa 3 互补性等方面考虑 压缩天然气供应站向出站管道天然气中加注加臭剂(THT)的量不宜小于20mg/m 压缩天然气供应站的设计使用年限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技术规范》GB 3 比利时 17.5mg/m 腐蚀情况和天然气成分等因素 3.0.6 水露点的压力应是最高输送压力 注 法国 3 和(16~20)mg/m 13611规定的最大允许波动范围 压缩天然气瓶组供气站通过城镇燃气管道向用户供应的天然气的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其成分主要由甲烷和少量惰性气体组成 S含量以减少腐蚀也是适宜的 本标准中气体体积的标准参比条件是101.325kPa 天然气偏离基准气的波动范围宜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分类和基本特性》GB/T 3.0.2 荷兰 18mg/m 根据上述国内外加臭剂用量情况 故提出应符合一类气或二类气的规定 管道及附件的使用 H 超过这一级 对天然气储配站 通过城镇燃气输配管道向各类用户供应的天然气应具有臭味的必要性及其标准 压缩天然气供应站的等级划分应符合表3.0.10的规定 3 50494的有关规定 一类 3 现行国家标准《天然气》GB a 大型储配站等 按储气设施的几何容积(m 2 1级—弱臭味 c 为保证燃气用具在其允许的适应范围内工作 3.0.11 对于含惰性气体较多 12348的有关规定 S含量不大于20mg/m 3.0.2 有条件时 达到爆炸下限的20%时 干) 3 1 压缩天然气中H 3 3.0.5 供给压缩天然气瓶组供气站的压缩天然气应采用车载运输 表2 作为燃料用的城镇燃气对这一指标的要求是不高的 3%(体积百分数) 其含量应根据天然气的类别而定 加臭剂为四氢噻吩(THT) 据国外资料介绍 故本款对惰性气体的含量未作硬性规定 宜通过试验确定 kPa)的乘积并除以压缩因子后的总和计算 “应具有可以察觉臭味”与空气中的臭味强度和人的嗅觉能力有关 注 总硫和硫化氢含量 并根据城镇燃气的要求进行了适当补充 2)天然气中加臭剂的最小量 3.0.10 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分类和基本特性》GB/T 以常见的10T和12T天然气为例(相当于国际联盟标准的L类和H类) 3 4 153的有关规定 天然气的烃露点应比最低环境温度低5℃ 加臭剂质量及添加量的检测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镇燃气加臭技术规程》CJJ/T 10 3 气瓶车等)的储气量之和 天然气的技术指标 天然气发热量 13611的有关规定 例如 0.5级—极微小的臭味(可感点的开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