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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16的有关规定 对油浸电抗器的防火间距要求与油浸变压器相同 主控制楼的火灾危险性为戊类 必须严格执行 变电站内的消防车道宜布置成环形 是按照电缆采取了防止火灾蔓延的措施确定的 防火墙和贮油池的规定 本条是强制性条文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而直流侧为500kV和800kV 11.1 洞口不正对开设时 由于直流侧的套管进入阀厅 11.1.8 可以采用下列措施 对于箱式电容器 对于换流变压器 窗 其防火间距可按本标准表11.1.5减少25% 防火墙的高度应高于变压器油枕 当油量为2500kg及以上的屋外油浸变压器之间 11.1.9 且发生火灾事故时不足以蔓延至其他部位或火灾危险性较大的部分采取了有效的防火措施时 否则应按火灾危险性类别高者 因此一条进站道路能满足消防车通行的需要 11.1.1 建(构)筑物的火灾危险性应根据生产中使用或产生的物质性质及其数量等因素分类 对原规范的部分建筑进行增减 17m 本条规定屋外油浸变压器之间的最小间距 变电站的出入口与进站道路是相连通的 则分隔的区域可以分别确定危险性分类和耐火等级 采用防火隔板分隔 可燃物大大减少 是指一台电容器的油量 设备支架和构架较多为钢结构 本条是强制性条文 储存检修用的电气设备 必须严格执行 但变电站的油浸变压器电压等级现在最高为1000kV 增加换流站的阀厅 变电站内的建(构)筑物与变电站外的建(构)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规定 尚应合理考虑油量的下限 这些设备有些是含油的 11.1.1 可详见第6.7.3条的条文说明 电缆局部涂防火涂料 其长度超出变压器的贮油池两侧不应小于1m 因此不再规定屋外配电装置区域耐火等级要求 建筑中若采用防火分隔措施 因此在原规范的电压等级中增加了500kV 11.1.11 据了解 因此仓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应根据储存的设备是否含油确定 水处理室等建筑 相邻两座建筑两面的外墙均为不燃烧墙体且无外露的可燃性屋檐 11.1.11 应归于相应的建筑内 本条是强制性条文 单台油量为2500kg及以上的屋外油浸变压器之间 当间距不满足该要求时应设置防火墙 750kV和1000kV 变电站 总油量为2500kg及以上的并联电容器组或箱式电容器 11.1.8 对于电容器组 11.1.4 柴油发电机室 实际工程中并联电容器组不满足此间距要求时需设防火墙 11.1.10 本标准不再单独列出 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检修备品仓库 用防火堵料封堵电缆孔洞 耐火等级 防火间距及消防道路 可按火灾危险性较小的部分确定 11.1.5 相互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5m 2 耐火等级 11 建(构)筑物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 11.1.3 当变电站内建筑的火灾危险性为丙类且建筑的占地面积超过3000m 必须严格执行 11.1.7 每面外墙上的门 11.1.12 因此建筑火灾危险性分类确定为丁类 当火灾危险性较大的房间占本层或本防火分区建筑面积的比例小于5% 火灾危险性降低 多年来当变电站火灾时没有发生影响消防车的通行的情况 窗 干式电容器 带油的低压无功设备之间应有防火间距要求 同一建筑物或建筑物的任一防火分区布置有不同火灾危险性的房间时 应设回车道或回车场地 应设置防火墙 且门 变电站 现在的变电站的进站道路一般是一条 11.1 不必按建筑的耐火等级规定构架和支架的耐火要求 表11.1.1是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气体式或干式变压器 原规范列出的电缆夹层不是一个独立的建筑 屋外油浸电抗器之间的防火间距不能满足本标准表11.1.7的要求时 因此换流变压器之间的最小间距可按交流侧的电压等级确定 当为尽端式车道时 变电站站区围墙处可设一个供消防车辆进出的出入口 防火间距及消防道路 防火分隔措施一般指防火墙 洞口面积之和各不大于外墙面积的5% 明确了变电站油浸变压器的防火间距 50016的有关规定 空冷器室 屋外油浸电抗器之间的最小间距应符合表11.1.7的规定 50016的规定确定变电站的间距要求 建筑物或防火分区内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应按火灾危险性较大的部分确定 干式电抗器等电气设备属无油设备 50016有关消防车道的规定确定 换流站的检修备品库 本条系参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屋外配电装置区域布置露天的电气设备以及设备支架和构架 但油量不大 11.1.12 现在的电气设备一般是无油或少油电气设备 建(构)筑物火灾危险性分类 11.1.7 而且变电站设置2条进站道路也确有困难 1000kV油浸变压器的间距分别为15m 目前的电压等级交流侧为500kV和750kV 11.1.9 结合变电站内建筑物的特性确定的 根据当前变电站工程的实际布置 50016的有关规定 时 11.1.10 建(构)筑物火灾危险性分类 油量为2500kg及以上的屋外油浸变压器或高压电抗器与油量为600kg以上的带油电气设备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5m 1000kV的为16m~17m 现在油浸电抗器的电压等级越来越高 总油量是指一组电容器的油量之和 11.1.5 变电站内建(构)筑物及设备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11.1.5的规定 因此规定750kV 不属于一般的建筑物 变电站的屋外油浸变压器之间的最小间距的确定方法与电厂部分相同 11.1.2 并应符合表11.1.1的规定 消防车道宽度及回车场的面积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11 容量和含油量也很大 11.1.6 局部用防火带包扎等 户内直流开关场 变电站的油浸变压器高度750kV的为13m~14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