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煤系统通风除尘 (3) 50016-2006第10.3.9条制定 8.5.5 1 8.5.4 发生煤尘燃烧时 煤尘浓度及煤尘特性等技术要求选择 运煤建筑采用机械通风除尘时 2 8.5 除尘器灰斗排下的煤尘排到专门设置的冲灰沟内 运煤系统通风除尘 除尘器本体或风管负压段应设置泄压装置 防止火灾蔓延到运煤系统 除尘系统由导料槽吸入的煤尘浓度难以控制 除尘器内部着火 一旦发生煤粉自燃 由于排除的空气中含有遇火花可爆炸的煤尘及可燃气体 (6) 浓度过高的煤尘很容易在除尘器内发生爆炸 12 煤尘干燥无灰基挥发份应小于46% 3 8.5.2 当采用静电除尘器或布袋除尘器时 保持室内一定的空气环境 4 1 在除尘器本体前的除尘管段上设置防火阀 (2) 排风管道应引到室外安全处 运煤建筑设置机械通风系统的目的是排除含有煤尘的污浊空气 静电除尘器和布袋除尘器的集灰斗大量积尘 (5) 堆放时间长 煤粉尘堆积较多 (4) 筒仓和煤仓间应设通风除尘装置 通风除尘设备捕捉的煤尘经过净化过滤后 本条文借鉴了神华国华电力公司的“运煤系统消防设计补充规定”的要求 当煤尘干燥无灰基挥发份大于或等于30% 3 皮带系统的通道 应符合下列规定 除尘器上的排灰阀与设置在冲灰沟内的冲灰水管上的电磁阀连锁 Ω·cm~10 就可能发生煤粉尘自燃 设置有效的防爆泄压(门)阀 运煤系统的卸煤装置 能导致设备停运等 应通过排风管道排至室外大气中 8.5.3 对排除有燃烧或爆炸危险粉尘的排风系统应设置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 煤尘初始浓度不应大于30g/m 2 8.5.1 除尘器配置可靠的控制系统 煤的干燥无灰基挥发份较高 若未及时排出 除尘器本体及除尘风道防煤粉自燃措施如下 切断除尘系统和导料槽 除尘器排灰带火星 (1) 还明确了室内除尘配套电机外壳所应达到的防护等级 碎煤机室 还可能发生设备爆炸事故 仍含有少量粉尘及有害气体 引燃煤或烧毁皮带 另外煤中的软性易燃烧杂质在煤的输送过程中进入电除尘器内 防止可燃气体的集聚 包括配置的防爆风机可单独定时受控开启和关闭 8.5 预防可能的自燃 运煤系统产生的煤尘具有爆炸危险 因此通风设备应采用防爆电机 通风除尘装置应设置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 也易引燃极板上的高挥发份的煤尘 运煤系统中通风除尘系统的风管和部件均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制作 易产生自燃 在风力和电场力的作用下飘动 Ω·cm 设置泄压装置可减轻爆炸产生的破坏力 3 采用静电除尘器或布袋除尘器时 设备内的煤粉尘和气体 此类火灾事故均有发生 8.5.2 尽量减少水平敷设的除尘管段 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煤尘比电阻应为10 附着在电极上 引燃和爆炸 8.5.4 转运站 除尘器本体及除尘风道应采取安全可靠的防煤粉自燃措施 可导致皮带局部烧毁 除尘器可迅速停运并报警 通风除尘设备的电机应采用防爆型 防止引燃的煤尘团直接排落皮带 除尘器内煤尘引燃后落到皮带上 静电除尘器应根据电场风速 除尘器本体及除尘风道应采取安全可靠的防煤粉自燃措施 及时排除管道 在除尘器本体前的除尘管段上应设置防火阀 风机进出口处的挠性接头可采用难燃烧材料制作 4 采用双层卸灰器 室内通风除尘设备配套电气设施的外壳防护等级应达到IP54级 且煤尘性质应符合下列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