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222制定本条款 3 耐火等级及防火分区 3 故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为难燃烧体时 主厂房地上部分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人员相对集中 其地下部分不应大于1台机组的建筑面积 在地下室中有各种管道 运煤系统普遍采用钢结构形式又是必然的趋势 但由于储油箱或油罐设置在柴油发电机房外 2 所以最大允许占地面积有所放宽 50016执行 其非承重外墙为不燃烧体时 所以应采用有效的耐火隔热措施 以减少火灾损失 且耐火极限不应小于2.50h 脱硫建筑物一般由脱硫工艺楼 随着大机组的出现 600MW级及以下机组不应大于6台机组的建筑面积 但电厂的卸煤装置往往与1号转运站 一般汽机房与除氧间管道联系较多 故要求除氧间与煤仓间或锅炉房之间的隔墙应采用不燃烧体 汽机房与合并的除氧煤仓间或锅炉房之间的隔墙也应采用不燃烧体 电厂都采用不产生氢气的免维护的蓄电池 应限制上述房间的可燃物放烟量 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 两台机组的建筑面积为40000m 桥抓等运煤建筑 煤仓间 左右 2 3.0.7 大型阀门等 汽机房 建筑面积约为50000m 主厂房的锅炉房属于塔架结构 燃煤电厂建(构)筑物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网络控制室 1 采用金属墙板围护结构日益增多 故确定为丙类 其火灾危险性绝大部分属丁类 由于工艺要求不能再分隔 吸收塔 带式输送机层均布置在煤仓间的顶层 3.0.7 火灾危险性很小 既能提高运煤系统建筑的消防标准 对于600MW~1000MW级机组的主厂房一般不超过4台机组 石灰石制浆楼 提出每座室内储煤场内每个防火分区不宜大于12000m 1000MW级机组不应大于4台机组的建筑面积 并且多为钢结构为主的结构 水泥 为满足生产需要 但其火灾的表现以阴燃为主 3.0.5 柴油的闪点虽然小于60° 为满足生产工艺的实际情况 堆煤表面下与煤接触的混凝土挡墙应采取隔热措施 锅炉房和煤仓间工艺联系密切 3.0.6 室内贮煤场中储存的煤属于丙类储存物品 在正常运行情况下 其金属承重构件属于锅炉本体的钢构件 考虑近几年的工程实际情况 2 已无法做防火墙分隔 钢结构构件多 锅炉房里各处都有工作梯可供疏散用 圆形煤场设置防火墙或煤堆间通道无法实现 主厂房内各车间[汽机房 当屋内卸煤装置的地下部分与地下转运站或运煤隧道连通时 主厂房面积较大 汽机房与合并的除氧煤仓间或锅炉房之间应设置不燃烧体的隔墙 按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物品确定 以上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能较好地扑灭运煤系统的火灾 根据工艺性质 钢结构封闭式运煤栈桥涂刷的防火涂料由于涂料的老化 2 其贮煤场最大占地面积经过计算 长度与煤仓间相同 并不会迅速蔓延 对于电厂钢结构厂房 威胁到混凝土结构构件的结构安全 提出每座室内贮煤场最大允许占地面积为50000m 转运站等运煤建筑当未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 调查资料表明 对于600MW级及以下机组的主厂房一般不超过6台机组 问题较多 3.0.12 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应根据储存物品的性质和储存物品中的可燃物数量等因素分类 当褐煤15d的贮煤量或烟煤20d的贮煤量时 带式输送机层的面积不超过主厂房总面积的5% 3.0.2 故提出丙类厂房地下室面积为3000m 增压风机室 50016分类 看作一个生产区域 并均应符合表3.0.1的规定 其钢结构应采取防火保护措施 该隔墙的耐火极限不应小于1h 建国以来 锅炉房或集中控制楼(室)]为一整体 近几年来 集中控制室 600MW级以上机组 厂区内建(构)筑物的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与一般建筑物的性质一样 此类贮煤建筑近年来各种型式繁多 2 已无法作防火墙分隔 除氧间 根据发电厂生产工艺要求 主厂房高度虽然较高 仅煤仓间所属运煤带式输送机层的火灾危险性属丙类 锅炉控制室和计算机房 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应根据生产中使用或产生的物质性质及其数量等因素分类 3.0.9 考虑其面积大 设计时应尽量将圆形煤场的总面积控制在12000m 调查结果表明 可按设备考虑 3.0.1 厂区内各车间的火灾危险性基本上按现行的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根据电厂建设的实践经验 具有完备的安全疏散体系和通风设施 电缆夹层又是电缆比较集中的地方 故提出本条 火灾的表现为阴燃为主 3.0.9 电缆火灾占的比例较大 本条是强制性条文 空冷平台高层露天塔架构筑物 其耐火极限不应小于0.50h 2 3.0.5 其宽度与煤仓间宽度相同 3.0.6 所以地下室最大允许占地面积有所放宽 燃煤电厂建(构)筑物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50016已对这些性能做了明确规定 屋内卸煤装置的地下室常常与地下转运站或运煤隧道相连 同时采取了煤的分堆和碾压惰化措施 正常运行情况下地下室无人值班 汽机房与锅炉房或合并的除氧煤仓间之间的墙无法满足防火墙的要求 故属戊类 是人员比较集中的地方 可行的方法就是相邻煤堆底边之间留有一定的距离 本条是强制性条文 网络控制室 3.0.10 电缆和废油箱(闪点大于60℃)等 3.0.4 石灰石制粉楼 特种材料库中存放润滑油时 卸煤沟 其耐火极限不限 主控制室 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3.0.8 从表1可以看出 2 吸收塔没有维护结构 蓄电池室与其他房间之间有防火墙分隔 汽机房往往设地下室 二者又都有较多的灰尘 结合了多年的工程实践经验 2 煤场的自燃现象虽然普遍存在 防火分区之间应采用宽度不小于10m的通道或高度大于堆煤表面高度3m的防火墙进行分隔 脱落 划为一个生产区域 承重构件为不燃烧体的主厂房及运煤栈桥 故不影响集中控制楼的火灾危险性 2 当未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 2 又能解决复杂结构构件的防火保护问题 因此适当提高了隔墙的耐火极限 但当封闭式栈桥 两者之间又不能设隔墙 正常情况下工作人员很少 锅炉控制室及计算机房等是发电厂的核心 柴油发电机房主要存放柴油发电机 故确定脱硫电控楼为丁类 其他为戊类 3.0.10 一般为13.50m左右 2 除氧间与煤仓间或锅炉房之间应设置不燃烧体的隔墙 对已经建成投产的几个发电厂的室内贮煤场建筑面积的调查统计见表2 其占地面积多达10000m 发电厂运煤系统火灾案例很少 50016相关规定执行 发电厂建筑物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转运站等运煤建筑围护结构应采用不燃性材料 室内贮煤场采用钢结构时 即使出现火焰 乙炔气瓶时 集中控制室 1 3.0.8 氧 3.0.1 50016的有关规定 对于已经建成的室内贮煤场 故将主厂房的火灾危险性定为丁类 集中控制楼内一般都布置有蓄电池室 一般材料库中主要存放钢材 汽机控制室 从表2可以看出 现将发电厂有关车间的火灾危险性说明如下 脱硫电控楼 根据生产工艺要求 2 每座室内贮煤场最大允许占地面积不应大于50000m 室内储煤场面积较大 卸煤装置本身 石膏库等组成 屋内卸煤装置室一般指缝隙式卸煤装置室 隔墙的耐火极限不应小于1.00h 级的装修材料 但是由于设备运行的原因难以实现 3 考虑生产工艺的实际情况 发电厂建筑物内电缆夹层的内墙应采用耐火极限不小于1.00h的不燃烧体 根据工艺性质 3.0.4 运煤综合楼等性质的辅助生产建筑 必须严格执行 防止煤场火灾蔓延的最可靠办法是设置防火墙 1 50016的有关规定 按目前国内最大一次性建设2×1000MW机组的实际情况 且在蓄电池室中都有良好的通风设备 耐火等级及防火分区 建国以来还没有因主厂房未设防火隔墙而造成火灾蔓延的案例 时 3.0.2 1号隧道连接 火灾危险性很小 故确定为戊类 常常是将主厂房综合建筑看作一个防火分区 应符合下列规定 其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3000m 与煤接触的混凝土挡墙由于宜受到煤堆内长时间的堆芯自燃影响 近年来 故规定可采用无防火保护的金属承重构件 一般每台机之间可设置1个防火隔墙 地下建筑面积的统计见表1 封闭式栈桥 汽机控制室 发电厂的火灾事故中 涂刷不均等 3.0.3 地下部分面积只有2000m 其顶棚和墙面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 厂房体积也随之增大 其钢结构应采取防火保护措施 主控制室 3.0.11 其他部位应采用不低于B 地下室面积较大 因此地下室占地面积有所放宽 故可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其他厂房的层数和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堆煤表面距离钢结构构件小于或等于3m范围内的钢结构承重构件应采取防火保护措施 2 煤仓间也只有5层~6层 所以采用主动灭火措施——自动灭火系统 属丙类 除氧间 结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因此不会威胁到钢结构构件的结构安全 对东北地区建设的几个发电厂的卸煤装置地上 存放氢 建(构)筑物的最低耐火等级按国内外火力发电厂设计和运行的经验确定 3.0.3 2 左右 必须严格执行 有些层没有人 设置宽度不小于10m的通道以防止火灾蔓延 当防火分区面积大于12000m 煤的火灾对结构的危害作用与其他物质的作用有所区别 但一般汽机房只有3层 3.0.11 4×600MW或2×1000MW 建筑内设有消防设施 每个防火分区面积不宜大于12000m 考虑生产工艺的实际情况 目前大型电厂同一期工程机组容量即达4×300MW 运转层也只有十多个人 除氧间与煤仓间之间的隔墙 主厂房的锅炉房可采用无防火保护的金属承重构件 也只是在煤堆表面 根据工艺要求 地下室正常情况下只有一两个人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