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斗溜槽宜采用密闭结构 运煤系统的卸车装置 地下通廊应设自然通风装置 为使其活化率达到100% 且不宜小于50° 煤粉碎机室应设机械除尘装置 避免煤的长期积存引起自燃而做出的规定 综合原料场的工艺系统组成包括受卸系统 当输送物料为煤或焦炭时 4 当其电动机功率大于55kW时 备煤系统设置集中控制室统一指挥系统操作 可燃物的储存 2 6 破碎冻块室 配置的通讯设备具有呼叫 2 电厂原煤槽(仓) 综合原料场的范围包括从卸船机下带式输送机或火(汽)车卸车开始 破碎 当发生火灾时 鉴于此 6.2.3 防堵塞和紧急停机等设施 煤用卸料溜槽交角宜设计为圆角状 4 酿成烧毁胶带及通廊的重大事故 2 储存 槽壁面与水平面夹角不应小于60° 多因带式输送机改向滚筒轴拉断 衬板应为不燃材料或难燃材料 贮配煤槽 相邻煤堆底边间距不应小于2.0m 干煤棚系统 6.2.2 综合原料场是指对原料 高炉喷煤磨煤机原煤槽(仓) 卸料口直径应按煤的流动性确定 通廊 6.2.4 贮煤设施和运煤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近年焦化厂发生的运煤通廊火灾事故中 取制样系统 1 漏斗和溜槽不应有积料死角 1 必要时设置助流装置 输送及转运过程中有少量粉尘溢出 6.2 整粒(破碎筛分)系统 输送易自燃煤种时 料(煤)场系统 筛分)系统应设置抽风除尘设施 针对以上工艺流程 6.2.1 致使胶带与钢结构件直接摩擦发热而升温 其他情况下的机械设备 5 传呼及会议功能 输送系统 其倾角应适应物料特性 综合原料场 6.2.1 煤粉碎机的电动机应采用防爆型 厂房宜设水力清扫和有组织排水设施 不宜有凸出或凹陷部位 将原料和燃料输送到矿焦槽 焦化炼焦用煤一般为含水10%左右的洗精煤 运煤系统的消防通讯设备 3 引起堆积煤粉的燃烧 石灰焙烧原料槽(仓)顶面的设施 各转运站及煤焦制样室应设自然通风装置 综合原料场 并便于清理洒落物料 其倾角不宜小于55° 宜与运煤系统配置的通讯设备共用 带式输送机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经储(堆)存及处理后 加工和输送系统 贮煤场内煤堆应分煤种堆放 各转运站及地上 本条对贮煤设施和运煤系统做了规定 处理和运输的设施 烧结配料槽 可燃物的整粒(粉碎 贮煤槽及煤斗的槽壁应光滑耐磨 本款是对运煤系统承担煤流转运功能的各种形式的煤斗设计 布置在室内的煤粉碎机和整粒系统 交角应成圆角状 6.2.2 粉碎机室的粉碎机运行时 球团原料仓 对带式输送机安全防护设施做了规定 因此不宜再单独设消防用通讯系统 料口宜采用等截面收缩率的双曲线形 防跑偏 设备自身摩擦升温是导致运煤系统发生火灾的隐患 燃料进行受卸 对讲 焦化配煤槽 从上部溜槽入口和下部出口有大量粉尘溢出 运煤系统中的机械设备 确定重点的防火区域或主要建(构)筑物及设施是带式输送机系统 托辊不转动及胶带跑偏等 带式输送机应设置防打滑 贮配煤槽 其外壳的防护等级宜采用IP44级 其电动机外壳的防护等级宜采用IP54级 6.2 当相邻煤堆间无隔墙时 带式输送机通廊应采用不燃材料 带式输送机地下通廊出地面处应设一个安全出口 运煤系统的转运站 3 混匀系统 利用本系统及时下达处置命令 应设机械除尘装置 5 漏斗溜槽应根据物料磨损性设置衬板 3 应设置速度检测装置 布置在室外的原料场机械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