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条提出的“安全可靠 扩建建筑废弃物再生工厂宜利用原有建筑物 确保生产活动安全可靠 制定本标准 新建建筑废弃物再生工厂设计应符合所在地区总体规划 清洁环保 本条为制定本标准的目的 节能减排”是工厂设计要贯彻的方针 建筑废弃物再生工厂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外 处置工艺应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技术先进 要将当地建筑垃圾存量特性以及老旧 高资源化率的生产工艺与装备 经济合理 并应结合当地建筑废弃物存量 故本条规定在设计中除执行本标准外 建筑废弃物再生工厂设计涉及到国家的有关法律 可靠 在规划设计废弃物再生工厂时 1.0.6 生产工艺与装备及辅助设施 1.0.4 “技术先进”是建筑废弃物资源化产业可持续发展的技术条件 且要经综合效益和市场需求的分析研究 扩建工程要充分利用老厂原有条件 工厂设计中生产工艺与装备的选用直接决定了建筑废弃物再生工厂的资源化率水平 标准和规范 为节约工程建设投资 环境综合治理的要求 还要符合国家现行的安全生产 1.0.4 改建 经济合理 “清洁环保 避免重复建设 消防 “安全可靠”是工厂建设和生产的前提 “经济合理”则是在满足环保和生产效益的基础上 1.0.6 资源化利用率是衡量建筑垃圾处置再生技术水平的首要核心指标 节能减排”是建筑废弃物资源化产业发展的环境要求 当建筑废弃物中含有《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保部第39号令)中的危险废物时 环境保护 1 节能减排 技术先进 1.0.3 1.0.5 1.0.2 极具区域特性 进行技术经济分析确定 法规 改建和扩建建筑废弃物再生工厂的设计 减量化为目标 1.0.1 以实现建筑废弃物处置的无害化 1.0.5 清洁生产 标准和规范 适用 本条规定了建筑废弃物再生工厂的改建 资源化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 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 经济 总则 选用先进 职业卫生等行业相关的法律 节约能源 拆迁建筑物特点作为首要考虑因素 因地制宜 建筑废弃物因受原有建筑结构直接影响导致成分复杂 增量的情况 总则 法规 为在建筑废弃物再生工厂设计中遵循国家关于循环经济发展 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