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声处理通常需要较多的材料和投资 因此对离声源较近的地点降噪效果就不大明显 由于织布机分布在整个车间 离声源较远的地点通常混响声就会起较大的作用 吸声降噪效果主要取决于房间的声学条件 不能降低直达声 吸声处理仍是一种现实有效的噪声控制手段 Q——声源指向性因数 降噪量取决于吸声处理前后的平均吸声系数比(或总吸声量比) 一般规定 (3) 当原有吸声较少 可按下式计算 7 7.1 “远”与“近”的分界线为直达声场与混响声场的影响相等的位置 防腐 消声等措施能够较容易地获得20dB(A)以上的降噪量 7.1.2 因而吸声处理对于工人操作位置的降噪声效果不甚明显 是根据我国实践经验总结的 一般规定 吸声处理的降噪量 本条规定了吸声设计的要求 但是 同时还应满足通风 式中 使平均吸声系数由0.04提高到0.3 是指像拱顶结构的情形 可获9dB的降噪量 7.1.3 表7.1.2 吸声设计中应合理地确定吸声处理面积 如织布车间 采光 本条规定了除降噪效果外对吸声设计的其他要求 因而吸声处理可望获得较好的降噪效果 应满足施工方便 降噪量通常也只有4dB(A)~10dB(A)左右 一般称为“混响半径” 7 同时也应认识到尽管采取吸声处理降噪量小 对于某些混响严重的厂房车间 应进行吸声设计 未作吸声处理前的房间平均吸声系数越大(或混响很小) 本条所列的降噪效果 为吸声材料设置的埋件 照明及装修要求 7.1.4 7.1 大多数工程实践只得到2dB(A)~3dB(A)的降噪声量 但对改善车间混响场内工作人员的主观感受仍有较大的作用 不适用于采用其他控制措施时 由于工艺流程与操作条件的限制 7.1.1 室内声能量可以被进一步吸收的部分就越小 7.1.2 混响声较强的各类车间厂房进行降噪处理时 R——房间常数(m 7.1.3 由于吸声处理只能降低混响声 7.1.1 防潮 7.1.4 吸声设计应满足防火 所称“几何形状特殊(声聚焦)混响极严重的车间厂房” 降噪效果就越不显著 表明原有室内声吸收越多 坚固耐用的要求 2 ) 而若由0.3提高到0.5 不像隔声 吸声设计 防尘等工艺与安全卫生要求 则只能再增加2dB的降噪量 吸声处理的降噪量可按表7.1.2的规定估算 各处都有相当强的直达声 吸声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