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超标量确定消声器各倍频带所需的插入损失 空气动力性能以及防潮 噪声控制点各倍频带的允许声压级应根据本规范第3.0.1条规定的噪声限值 当所选消声器不能满足要求 6.2.5 本条规定了消声设计的步骤 6.2.3 对于控制点在室外情况 按本规范公式(5.2.3)计算或按表5.2.3-1取值 确定噪声源的各倍频带声功率级 检查控制点的声压级 两者间的噪声传播路径特性以及控制点所在位置的房间特性(或室外环境特性) 6 再根据超标量调整消声器的选型 应由噪声源设备制造商提供 控制点的声压级应满足限值的要求 预测噪声控制点的各倍频带声压级和A声级 6.2.7 重复进行步骤2的计算 可通过测量 6.2.1 噪声控制点(1个或若干个)位置 应根据各部件制造商提供的资料以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进行计算 也可自行设计符合要求的消声器 消声设计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消声设计程序和方法 4 根据噪声控制点允许的倍频带声压级(或A声级)限值 房间常数R→∞ 重新进行步骤2的计算 也可通过测量 6.2.4 5 当设备制造商不能提供 防火 6.2.8 3 气流再生噪声 得到控制点的各倍频带声压级(或A声级)超标量 噪声源中心频率为63Hz~8000Hz的8个倍频带的声功率级 本条就一般情形规定中心频率为63Hz~8000Hz的8个倍频带 消声器的类型应根据噪声频谱特性 即各阶段的先后顺序 噪声控制点的预测声压级 消声设计程序和方法 估算或查找资料等方法确定 按本规范第6.1.2条的规定选定 并选定满足要求的消声器 根据噪声源位置 6.2.2 可按本规范公式(5.2.2)计算 直至满足要求 第4款所指满足要求的消声器 1 6.2.2 估算或查找资料等方法确定 传播路径上各部件的插入损失和气流再生噪声 2 防腐蚀等特殊使用要求确定 不仅指插入损失满足要求 而且其压力损失也在设备正常运行许可的范围内 6.2.6 6.2 消声器的装设位置应根据辐射噪声的部位和传播噪声的途径 6.2.5 应降低气流速度或简化消声器结构 根据选定消声器的插入损失和气流再生噪声数值 关于倍频带声功率级确定的范围 所需插入损失 消声器的型号选择应根据定型消声器的性能参数确定 6.2 6.2.1 消声器产生的气流再生噪声有影响时 对于设备制造商提供的数据存在疑问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