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及产生噪声 消声处理 车间和娱乐设施 但不包括大型公共建筑 6.10.4 为保障住户的安全 住宅建筑内不应布置易产生油烟的餐饮店 6.10 振动和污染环境的商店 当住宅底层商业网点布置有产生刺激性气味或噪声的配套用房 还应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对在住宅建筑中布置产生噪声 附建公共用房 当受到条件限制必须设置在主体建筑内时 可以允许布置居民日常生活必需的商店 变配电机房等公共机电用房不宜设置在住宅主体建筑内 在无法满足上述要求贴临设置时 6.10 应增加隔声减振处理 冷热源机房 车间和仓库 物业管理等公共用房 6.10.3 增加绿化面积和公共活动场地面积 邮政 应做排气 水泵房 附建公共用房 故不宜设置于住户相邻楼层内 也不宜设置在住宅主体建筑内 餐馆 银行 是为了解决使用功能完全不同的用房在一起时产生的人流交叉干扰的矛盾 液化石油气钢瓶贮存库等 往往在住宅主体建筑底层或适当部位布置商店及其他公共服务设施 6.10.1 乙类火灾危险性物品的商店 防止火灾 住宅建筑内严禁布置存放和使用甲 今后在住宅建筑中附建为居住区(甚至为整个地区)服务的公共设施会日益增多 冷热源机房 隔声措施 因此 其隔声性能应符合本规范第7.3.1条和第7.3.2条的要求 可设置在架空楼层或不与住宅套内房间直接相邻的空间内 使住宅的防火和安全疏散有了确实保障 住户的公共出入口与附建公共用房的出入口应分开布置 本条作出了相关规定 6.10.1 水泵房 根据防护要求 要严格禁止布置存放和使用火灾危险性为甲 乙类物品的商店 所以 如石油化工商店 不宜设置在与住户相邻的楼层内 方便居民生活等 不便管理 振动和污染环境卫生的商店 6.10.2 车间和仓库 6.10.2 修理行业 其营业时间与居民的生活作息习惯矛盾较大 变配电机房等公共机电用房都会产生较大的噪声 为了节约用地 附建公共用房是住宅主体建筑的组成部分 6.10.4 车间和娱乐设施加以限制 要求住户的公共出入口与附建公共用房的出入口分开布置 使住宅内进出人员复杂 且产生的气味及噪声也对邻近住户产生不良影响 住宅建筑内布置易产生油烟的餐饮店 并需作好减振 6.10.3 爆炸灾害的发生 在住宅区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