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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中发现有理解为住宅共用部分的窗台栏杆高度执行《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且窗台距楼面 人易跌伤 人流较集中 6 换算成男子人体直立状态下的重心高度为1006.80mm 6.1.2 6.1.4 儿童等摔伤事故的多发地点 本条对台阶踏步宽度 儿童行走在公共出入口时的安全 窗外没有阳台或平台 栏杆和台阶 外廊 台阶踏步数不应少于2级 公共出入口的台阶是老年人 6.1.2 共用部分 50352的情况 窗台 高度等作出的相关规定 特别在紧急情况下容易出现拥挤现象 本条特别提出共用部分的窗台栏杆也应执行本规范 当高差不足2级时 穿鞋后的重心高度为1006.80mm+20mm=1026.80mm 栏杆的垂直杆件间净距不应大于0.11m 对栏杆的开始计算部位应从栏杆下部可踏部位起计 故比六层及六层以下住宅的要求提高了0.05m 防护栏杆必须采用防止儿童攀登的构造 窗台 地面的净高小于0.90m时 以确保安全高度 根据国家标准《中国成年人人体尺寸》GB/T 没有邻接阳台或平台的外窗窗台如距地面净高较低 栏杆间距等设计要求与本规范5.6.2条的规定一致 应按坡道设置 六层及六层以下不应低于1.05m 适当提高栏杆高度将会增加人们心理的安全感 内天井及上人屋面等处一般都是交通和疏散通道 放置花盆处必须采取防坠落措施 即不应低于1.10m 容易发生儿童坠落事故 两侧宜设置栏杆扶手 踏步高度应均匀一致 6.1.3 公共出入口台阶踏步宽度不宜小于0.30m 6.1.4 楼梯间 踏步高度不宜大于0.15m 由于人们登高和临空俯视时会产生恐惧的心理 防护设施净高不应低于1.05m 10000资料 公共部分的楼梯间 应设置防护设施 对于七层及七层以上住宅 6.1 原规范只在“套内空间”规定了本条文 台阶宽度大于1.80m时 6.1 并应采取防滑措施 故需采取防护措施 而产生不安全感 保证了老人 6.1.1 公共出入口台阶高度超过0.70m且侧面临空时 6.1.1 6 七层及七层以上不应低于1.10m 因此对栏杆的最低安全高度确定为1.05m 共用部分 电梯厅等共用部分的外窗 应设置防护设施 6.1.3 内天井及上人屋面等临空处的栏杆净高 电梯厅等处是交通和疏散的重要通道 高度应为0.90m 并不宜小于0.10m 外廊 栏杆和台阶 公共出入口台阶高度超过0.70m并侧面临空时 因此临空处栏杆高度应有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