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台 10000资料 公共出入口台阶高度超过0.70m并侧面临空时 栏杆和台阶 6.1.2 电梯厅等处是交通和疏散的重要通道 故比六层及六层以下住宅的要求提高了0.05m 七层及七层以上不应低于1.10m 6.1.3 6.1.1 即不应低于1.10m 应设置防护设施 并不宜小于0.10m 6.1.2 高度应为0.90m 6.1.3 踏步高度不宜大于0.15m 台阶宽度大于1.80m时 因此对栏杆的最低安全高度确定为1.05m 以确保安全高度 外廊 因此临空处栏杆高度应有安全保障 6 应按坡道设置 6.1.4 防护设施净高不应低于1.05m 儿童行走在公共出入口时的安全 并应采取防滑措施 50352的情况 栏杆的垂直杆件间净距不应大于0.11m 而产生不安全感 故需采取防护措施 人易跌伤 窗台 公共出入口的台阶是老年人 两侧宜设置栏杆扶手 穿鞋后的重心高度为1006.80mm+20mm=1026.80mm 且窗台距楼面 6.1.4 没有邻接阳台或平台的外窗窗台如距地面净高较低 外廊 放置花盆处必须采取防坠落措施 栏杆和台阶 人流较集中 6 保证了老人 当高差不足2级时 对于七层及七层以上住宅 换算成男子人体直立状态下的重心高度为1006.80mm 共用部分 公共出入口台阶高度超过0.70m且侧面临空时 六层及六层以下不应低于1.05m 踏步高度应均匀一致 对栏杆的开始计算部位应从栏杆下部可踏部位起计 共用部分 内天井及上人屋面等临空处的栏杆净高 由于人们登高和临空俯视时会产生恐惧的心理 根据国家标准《中国成年人人体尺寸》GB/T 6.1 适当提高栏杆高度将会增加人们心理的安全感 本条对台阶踏步宽度 6.1 窗外没有阳台或平台 6.1.1 本条特别提出共用部分的窗台栏杆也应执行本规范 电梯厅等共用部分的外窗 应设置防护设施 儿童等摔伤事故的多发地点 高度等作出的相关规定 台阶踏步数不应少于2级 执行中发现有理解为住宅共用部分的窗台栏杆高度执行《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内天井及上人屋面等处一般都是交通和疏散通道 地面的净高小于0.90m时 特别在紧急情况下容易出现拥挤现象 楼梯间 防护栏杆必须采用防止儿童攀登的构造 公共部分的楼梯间 原规范只在“套内空间”规定了本条文 公共出入口台阶踏步宽度不宜小于0.30m 栏杆间距等设计要求与本规范5.6.2条的规定一致 容易发生儿童坠落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