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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下支承柱纵向配筋的最小总配筋率应符合表6.7.1的规定 筒壁洞口扶壁柱的最小总配筋率不宜小于0.6% 应力变化较为复杂 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时 在此部位出现水平裂缝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6.7.3 柱支承的筒仓受地震破坏的主要原因是柱截面强度不足 6.7.2 对震害实例的验算也发现实际震害的裂缝比计算的要大 提高仓下支柱的抗震能力是十分必要的 应增加桩的长度 柱底与基础交接处的破坏 在地震力作用下 可参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必须控制仓下支承柱的轴压比 其最小配筋率均不宜小于0.4% 挤碎 因此抗震设计中 1 避免轴压比过大导致延性太差 筒壁 碎块脱落 为此 筒壁内 本条的规定是参考美国 设计可采取增加柱的个数或截面面积 从构造上可釆取配置附加横向封闭钢箍 6.7.5 支承柱受破坏的主要部位是柱顶 地基液化的处理应按不同的抗震类别 同时采用加密加粗箍筋的办法提高节点的强度和延性 改善其延性 在7烈度设防区的筒仓 保证结构具有较好的变形能力 仓下支承柱承受较大的轴向力 但是单层配筋筒壁支承的筒仓 形成有约束的混凝土 对支承柱的柱头 柱支承的筒仓倒塌 6.7.2 2 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 外侧应釆用双向(竖向 阻止纵向钢筋的压屈 日本及有关规范制订的 但也不可忽视 予以加强是十分重要的 1 柱支承筒仓的防震缝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通过调查 比双层配筋筒壁支承的筒仓 6.7 防震缝还应符合结构地震动侧移变形的要求 防震缝的宽度不应小于100mm 6.7.1 为此 为了提高混凝土的抗压能力 50011的框架结构或现行国家标准《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GB 震害调查表明 6.7.3 该部位绝大部分为严重破坏甚至导致倒塌 9烈度设防区 应釆取缓冲减振措施 箍筋直径不应小于10mm 但应比一般框架结构的轴压比小些 筒壁的配筋应符合下列规定 3 水平)配筋 都是在柱头部位折断 6.7.6 1 钢筋被压弯呈灯笼状 在地震力的反复作用下 2 除按本条规定外 8烈度设防区 2 抗震构造措施 9度时 箍筋直径不应小于8.0mm 一般较柱头稍轻 当筒仓的竖向自振周期与岩石层竖向主震周期(0.05s~0.10s)发生共振作用时 桩的承台应埋入地面下 筒仓基础的地基液化层的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6.7.1 更易改变柱的柔性 仓下支承结构为筒壁时 筒壁支承的筒仓地震破坏比较轻微 从而使混凝土三向受力 但不应形成短柱 2 因此本标准规定筒壁应釆用内外侧双层配筋 剪力和弯矩 柱支承的筒仓应按框架结构的要求设置防震缝 其震后的破坏状况明显严重 采用消除地基液化的可靠措施 甚至有压酥现象 为了提高柱的抗震能力 出现混凝土明显压酥 抗震构造措施 在控制仓下支承柱的轴压比时 封闭箍筋的体积配筋率应选用较高值 当仓下支承结构为柱支承时 液化层的厚度大于摩擦桩桩长的30%时 受应力集中的影响 柱箍筋应全高加密 柱脚这两个重要部位 提高由此形成的核芯混凝土强度和极限压应变 6.7 支承柱的纵向筋均应对称配置 短柱将改变柱的刚度 50191的有关规定 作用在岩石地基上的筒仓基础 水平裂缝明显 在唐山地震的10烈度和11烈度地区 6.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