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段或工程规划方案的基础上选择工程的建设位置 以包括所有水利水电工程 并作出初步评价 并应对选定的坝址 水库区 工程区包括坝址区 5.1 5.1.1 如采用外迁方案则需单独进行勘察 3 5 初步评价新址区场地的整体稳定性和适宜性 则移民选址勘察在水库区勘察工作的基础上进行 一般规定 增加了移民集中安置点选址的勘察内容 将勘察的对象统称为工程区及建筑物 4 5 并对工程场地的构造稳定性作出评价 可行性研究阶段工程地质勘察 原规范主要针对水利水电枢纽工程 1 5.1.2 可行性研究阶段工程地质勘察 根据具体情况布置勘察工作 5.1.2 可行性研究阶段工程地质勘察应在河流 进行区域构造稳定性研究 确定场地地震动参数 本条内容作了适当调整 防洪工程等涉及移民选址时 对水库工程而言 提供工程地质资料 5.1.1 1 线路等和推荐的建筑物基本形式 2 一般规定 场址 本条规定了可行性研究阶段工程地质勘察的任务和目的 初步查明工程区及建筑物的工程地质条件 进行移民集中安置点选址的工程地质勘察 5.1 可行性研究阶段工程地质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 与原规范相比 代表性工程布置方案进行地质论证 灌区等 2 存在的主要工程地质问题 如引调水工程 进行天然建筑材料初查 其他水利水电工程 本次修订涵盖了各类水利水电工程 如果采用后靠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