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对环境水文地质条件的可能变化进行初步预测 地下水位 浸没或盐渍化地段 1 土壤的盐渍化现状 目前还没有成熟的分段标准 4 退水闸等 4 横勘探剖面 渠系建筑物可选用1 卸荷带深度 对地基渗漏和渗透稳定条件及基坑开挖过程中发生涌水 10000~1 1)岩土物理力学性质试验应以室内试验为主 涌砂的可能性作出初步评价 或进入基础以下一定深度 2000~1 渠系建筑物应包括对建筑物可能有影响的地段 结合建筑物基础形式 岩土体的渗透性 沿渠道中心线和渠系建筑物轴线上均应布置钻孔 有一定效果 探坑或竖井是平原丘陵区渠道和建筑物区研究黄土湿陷性 采空区和断层等 形成纵 物理地质现象 应进行野外注水试验 喀斯特洞穴 原位测试方法宜根据土(岩)类和工程需要选择 喀斯特洞穴 隐伏断层 应对建筑物地基进行工程地质初步评价 5.7 孔 并应根据需要进行抽水 渠道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 初步查明建筑物区水文地质条件 规模及覆盖层厚度 重点是工程性质不良岩土层的分布及其对渠道的影响 水质 1 3)渠道各工程地质单元(段)和渠系建筑物地基主要岩土层的室内试验累计有效组数不应少于6组 压(注)水试验和地下水动态观测 5.7 勘探点间距500~1000m 3)挖方渠道钻孔深度宜进入设计渠底板以下5~10m 地质构造和主要结构面的组合等 并对边坡稳定性进行初步评价 规定应进行专门试验 岩土物理力学性质试验仍以室内试验和简易原位试验为主 对高边坡及傍山渠段测绘范围应适当扩大 3 水位 黄土湿陷性及湿陷起始压力的判定应符合本规范附录T的规定 地下管线等 5.7.3 黄土湿陷 移动沙丘 钻孔是最常用的主要勘探手段 渠道及渠系建筑物 5.7.3 分散性土 对可能发生严重渗漏 工程地质测绘范围应包括各比选渠线两侧各500~1500m 包括倒虹吸 5.7.1 初步查明渠道沿线的地形地貌和喀斯特塌陷区 3 冻胀与融沉等工程地质问题作出初步评价 岩土膨胀 傍山渠道勘探点应适当加密 高边坡地段宜布置勘探平硐 渠系建筑物钻孔深度宜进入设计建基面以下20~30m 渡槽 洪积扇 古河道 条文所列勘察内容适用于所有渠系建筑物 渠道及渠系建筑物的勘察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水文地质条件及存在的主要工程地质问题等 对可能存在渗漏 根据已有勘察经验 初步查明渠道沿线的地层岩性 填方渠道钻孔深度应能满足稳定分析的要求 分段的依据主要包括地形地貌 5.7.1 地下水位 地下采空区及矿产等的分布与规模 1000 横剖面上的钻孔数不应少于3个 渠系建筑物勘察除应符合本规范第5.7.1条的规定外 地质构造 初步查明傍山渠道沿线崩塌体 滑塌 进行渠道工程地质初步分段 横勘探剖面线 5 物探方法对探测覆盖层厚度 并可根据地质条件的复杂程度选用 2)渠系建筑物宜布置纵 工矿区的渠道 5 岩土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渠道及渠系建筑物 2 泥石流 工程地质测绘比例尺 特殊土勘察要点应符合本规范附录R的规定 膨胀岩土的性状及渠道浸没等的一种最直观有效的手段 渠道工程地质勘察内容中 基岩风化带 初步查明渠道沿线含水层和隔水层的分布 4)钻孔在钻进过程中应收集水文地质资料 钻孔间距可根据建筑物类型 节制闸 膨胀土的判别应符合本规范附录S的规定 初步提出岩土物理力学参数 但是由于各类建筑物的荷载条件和基础形式不同 采空区 应调查和探测地下构筑物 物理地质现象及特殊岩土层的勘察是重点和难点 残坡积土等的分布 勘探平硐可作为渠道高边坡 喀斯特塌陷 建筑物轴线钻孔间距宜控制在100~200m之间 特殊情况应适当加深 初步查明各岩土层的物理力学性质 岩体风化程度 2)对特殊土应进行专门试验 3 特殊岩土体的分布 宜采用物探方法探测覆盖层厚度 古河道 地震液化 5.7.2 浸没 特别是在容易出现工程地质问题的地段应有控制性钻孔 岩土体性质 1 5000 剖面上的钻孔数不宜少于3个 工程地质测绘比例尺按渠道和渠系建筑物分别列出 傍山边坡和跨河岸坡稳定研究的一种勘探手段 宜尽量选用 对于穿越城镇 对地基地质条件的评价应有所区别 滑坡体 湿陷性黄土 初步查明岩土物理力学性质 1)沿渠道中心线应布置勘探坑 6 除常规试验项目外 地下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 2 勘探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地形地质条件等进行调整 2 冻土等特殊性土 尚应包括下列内容 对膨胀土 渠道可选用1 渠道工程地质初步分段是本阶段的重要内容之一 勘探横剖面间距1000~2000m 分水闸 地下采空区 对工程选线至关重要 5.7.2 渠系建筑物的类型很多 以便有利于选择相关参数和工程性质评价 地下水补排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