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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体完整性评分B和结构面状态评分C的和 如天生桥二级引水隧洞2号支洞 对围岩稳定性的影响显著不同 围岩强度应力比S可根据下式求得 线流和涌水四种状态 水文地质条件为辅助依据 长(>10m) 表N.0.9-5 表N.0.9-3 岩石强度的评分为30 岩质类型划分 >30MPa 较软岩的结构面状态评分另加3分 本附录提出的围岩分类分为初步分类和详细分类 则几乎不影响围岩的稳定 注 包括宽度 水丰等十几个大型水利水电工程的实际分类而编制的 按40评分 依据国内目前洞室跨度情况简化为三级 2 反之 黄土等土质围岩的稳定性和支护措施需要开展针对性的评价研究 N.0.1 N.0.8 N.0.6 结构面状态评分 >15MPa 围岩工程地质详细分类应以控制围岩稳定的岩石强度 Ⅳ类围岩水量很大 水文地质条件可根据岩性 Ⅳ类围岩要求大于2 岩体结构类型划分应符合附录U的规定 当30MPa≥R 2 并应符合表N.0.2的规定 v 根据分类结果 N.0.2 式中 结构面状态 当Ⅲ 其标准应符合表N.0.1的规定 对过沟段 较软岩减3分 N.0.9 b 同时又能总体上把握洞室的围岩稳定性 1 围岩强度应力比还可作为判别地下洞室开挖时围岩可能发生岩爆的强烈程度指标 本分类参照国际岩石力学学会建议的五级 围岩详细分类中五项因素的评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当可能发生岩爆或塑性变形时 ——围岩的最大主应力(MPa) 否则围岩类别要降低 参考了国内外一些主要的隧洞围岩分类方法和我国鲁布革 只考虑岩石的完整性系数是不合适的 表N.0.4 按岩体完整程度分级为完整性差 水文地质条件等两项指标为辅助依据 3 0.5~5.0mm 岩体完整程度的评分应符合表N.0.9-2的规定 自原规范颁布实施以来 主要结构面产状与地下工程轴线夹角不同 原规范自颁布以来 表N.0.9-4 应符合表N.0.3的规定 1 S<2.5时有强烈岩爆 起伏光滑或平直粗糙 围岩工程地质分类 岩石强度评分 修正因素为地下水和主要结构面产状两项因素 按65评分 起伏粗糙和延伸长度等情况 岩体完整性和岩体结构类型可通过地面地质调查 N.0.7 结构面状态最低分为0 岩体完整程度 当其走向与地下工程轴线近于平行时 高倾角的主要结构面 注 岩体完整程度 基本因素评分T′是前述岩石强度评分A 围岩工程地质分类分为初步分类和详细分类 初步分类适用于规划阶段 围岩强度应力比为限定判据 强度最弱的结构面的状态 30°~60° 充填物分为无充填 b 初步分类以比较容易获取的岩石强度 地下水状态的评分应符合表N.0.9-4的规定 并应符合表N.0.7的规定 无法得到详细分类所需的各种参数条件下使用 起伏粗糙分为起伏粗糙 主要结构面产状评分 表N.0.9-1 硬质岩 结构面的延伸长度小于3m时 例如 以岩层走向与洞轴线的关系 b 45°~70° Ⅲ 2 岩体完整程度与结构而状态评分之和>55时 考虑结构面状态是本附录围岩分类的特色 中等(3~10m) 干燥状态取0分 上述三项因素是围岩工程地质分类的基本因素 这是考虑到这两种情况勘察资料较少 目的是控制各类围岩的变形破坏特性 延伸长度反映结构面的贯穿性 Ⅱ类围岩要求大于4 即围岩类别降低1类 岩体完整程度与结构面状态评分之和>65时 结构面状态的评分应符合表N.0.9-3的规定 详细分类是在“六五”国家科技攻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 跨度大于20m的地下洞室围岩的分类除采用本附录的分类外 当R 3 N.0.5 4 表N.0.3 K 以地下水活动状态和主要结构面产状为修正因素(取负分) 围岩稳定性评价 有时也有岩爆 岩质类型的确定 并作为确定支护类型的依据 围岩类别宜降低一级 地质测绘 表N.0.2 大于5mm三个等级 注 围岩初步分类 岩石强度的评分应符合表N.0.9-1的规定 较破碎和破碎的围岩不进行主要结构面产状评分的修正 以岩层走向与洞轴线的关系 结构面延伸长度大于10m时 <20°四档 岩体完整程度根据结构面组数 表N.0.9-2 注 可行性研究阶段以及深埋隧洞在施工前的围岩工程地质评价 表N.0.1 围岩工程地质分类 当无实测资料时可以自重应力代替 N.0.4 因此 即 极高地应力区(>30MPa) 把结构面走向与轴线夹角分为60°~90° 尾水调压室等的边墙高达几十米 结构面宽度分为小于0.5mm 地下洞室围岩详细分类 附录N Ⅱ类围岩条件下能充分发挥其优越性 注 对围岩稳定影响较大 TBM施工技术已经在我国水利水电工程得到大量应用 结构面状态是控制围岩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 硬质岩 彭水 岩体完整程度与结构面状态不参加评分 可研阶段以及深埋洞室施工之前的围岩工程地质分类 结构面状态为基本因素(取正分) 对钙(泥)质弱胶结的干燥砂砾石 它以岩石强度 岩体结构类型为基本依据 充填物 在地下洞室围岩稳定分析中不考虑结构面状态或把岩体当作均质体 b σ 详细分类主要用于初步设计 实践证明 Ⅳ类围岩 因此 结构面状态是指地下洞室某一洞段内比较发育的 注 按55评分 短(<3m) 效果良好 是反映围岩应力大小与围岩强度相对关系的定量指标 其走向与之近于正交时 对洞顶及边墙围岩分别进行评分 Ⅰ 详细分类采用累计评分的综合评价法进行多因素分类 同时根据围岩强度应力比做相应调整 故负评分较低 围岩强度应力比S值 用于规划 表N.0.7 岩体完整程度评分 4 >5MPa Ⅱ 只作了局部修改调整 Ⅱ类以上围岩不允许出现塑性挤出变形 Ⅲ 水压很高时 特殊岩土及喀斯特化岩体的地下洞室围岩稳定性以及地下洞室施工期的临时支护措施需专门研究 但不强烈 塌方及涌水(突水)或突泥对TBM施工影响最大 岩体完整程度与结构面状态评分之和>40时 地下水评分 岩石强度的评分为0 均为负值 TBM施工方法在Ⅰ 当围岩强度应力比小于本表规定时 岩体完整程度划分 地下水活动性分为干燥 因此 2 地质构造和地面水文地质调查等分析确定 ——岩石饱和单轴抗压强度(MPa) 1 本次修订时适当考虑了TBM施工时的支护建议 岩石饱和单轴抗压强度大于100MPa时 20°~45° 岩石饱和单轴抗压强度小于5MPa时 对国际合作的工程还可采用国际通用的围岩分类进行对比使用 围岩类别宜相应降低一级 S>2.5时 1 主要结构面产状的评分应符合表N.0.9-5规定 初步分类为本次修订时增加 平直光滑三种情况 软岩加2分 2 N.0.11 由于地下厂房 天生桥 1 并应符合表N.0.4的规定 则对围岩稳定很不利 对深埋洞室 工程实践表明 对围岩稳定影响最大时为负20分 岩体结构类型等三个参数为基本依据 附录N 把结构面倾角分为>70° b 当15MPa≥R 当60MPa≥R 岩体完整性 小浪底 提出围岩强度应力比这一分类判据 评价围岩的稳定性 围岩初步分类以岩石强度 ≤5MPa 初步分类可以实现在资料较少的情况下围岩分类的可操作性 招标和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围岩工程地质分类 岩屑和泥质充填三种 洞室顶拱部位较边墙更易出现块体失稳 软岩减2分 地应力水平较高时 m 还宜采用其他有关国家标准综合评定 地下水和主要结构面产状五项因素之和的总评分为基本判据 5 岩体完整性 <30°三档 本次修订时基本保留了原分类格局 R Ⅲ类围岩允许局部出现塑性变形 N.0.3 或结合勘探资料确定 结构面间距确定 渗水或滴水 有中等岩爆 均为正值 N.0.10 ——岩体完整性系数 S>5时 该分类在水利水电工程勘察中得到广泛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