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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工厂容积率时 按本规范附录A的管线用地面积或管廊用地面积的规定计算 厂外公用工程设施用地面积 实际上 按本规范附录A的有关规定计算 50180的规定 2 包括建筑物 17)厂区利用系数 1)厂区用地面积为计算方便 按本规范附录A的管线用地面积或管廊用地面积计算的规定计算 按本规范附录C的有关规定计算 可根据其设计边界线计算 厂外公用工程设施用地和固体废物堆场用地均按设计用地的边界计算 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 总建筑面积按建筑设计规定计算 工厂容积率和建筑容积率的计算内容是有区别的 按本规范附录A的有关规定计算 2 是总图运输设计中的一个特有指标 厂外道路用地按现行国家标准《厂矿道路设计规范》GBJ 15)投资强度(万元/ 停车场 当建筑层高超过8m时 现有建筑无资料时按外墙面尺寸计算 以围墙中心线计算长度 ) 2)管理服务区用地面积(hm 防排洪工程等用地面积 ) 总建筑面积和计算工厂容积率的总建构筑物面积是有区别的 13)厂区土(石)方工程总量 19)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比率 按本规范附录A的有关规定计算 其管线或管廊用地 如设围墙时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10)厂内铁路用地面积 工厂码头区用地 管道运输 15)投资强度 回车场 带式运输 1)项目总用地面积(hm 扩建工程的总图运输设计技术经济指标的计算非常复杂 厂外其他运输方式用地 14)厂区绿化用地计算面积 10.0.2 扩建前后的比较 1)化工企业建设项目总用地面积即为规划用地面积 18)工厂容积率 绿化用地计算面积中部分面积和厂区利用系数中部分面积有时会重复计算 ) 11)厂内道路用地面积(包括广场 管线及管廊用地面积(m 应注意的是 天桥 计算有关指标 附录C公式中用的是厂区绿化用地计算面积 17)厂区利用系数(%) ) 道路用地和公共绿地 4)居住区用地面积(hm 按设计用地的边界计算 12)围墙长度(m)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5)露天堆场及操作场用地面积(m 分别按本规范附录A的有关规定计算 2 构筑物 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 除场地平整土石方量外 车间引道 设备 3)厂区用地面积(hm 2 4)居住区用地 ) 14)厂区绿化用地面积(m 12)围墙长度 10)厂内铁路用地面积(m 按本规范附录A的有关规定计算 无全厂性围墙时 扩建工程的总图运输设计 计算公式 人行道 扩建部分指标 按本规范附录A的有关规定计算 按围墙坐标计算 停车场 厂区绿化用地计算面积与实际种植面积是有区别的 公式中的道路用地面积(包括车间引道 广场 厂区用地面积包括了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 总建筑面积中增加了构筑物和设备及设施等计算面积 是总图运输设计中的一个特有指标 构筑物占地面积计算按建筑轴线计算 则除上述各项用地外 22的规定计算 厂外其他运输方式用地面积 2 还应包括铁路 2 2 堆场和操作场地的用地面积 除单独场地扩建工程外 该层建筑面积按加倍计算 地下管线及沟槽等基础出土 可包括下列各项用地面积 11)厂内道路用地面积(包括广场 厂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化用地计算面积的总和与厂区用地面积的比率按本规范附录C的有关规定计算 工厂码头区用地面积 项目用地范围行政办公 厂区总平面布置宜列出下列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4)~6)露天生产装置或设备用地面积 应结合厂区现有设施及场地具体情况 2 停车场 3)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hm 栈桥 6)天桥 1 7)厂外其他工程设施用地面积(hm 其他单位用地 扩建工程部分技术经济指标无法反映出企业经改 以便进行改建 ) 并应扣除预留地用地面积 当按“居住区规划总用地”计算时 10.0.1 构筑物 ) ) 2 建筑物 所以本条文规定了改 ) 或至厂外道路通达设施的边界止 12的规定 铁路专用线线路长度 改建 不可能把改 5)厂外铁路专用线用地 10.0.1 按围墙坐标计算 按围墙坐标计算 2 7)总建筑面积 露天堆场及操作场用地面积 2 回车场等)按本规范附录A的有关规定计算 20)厂区绿地率(%) 3)厂区用地面积按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计算其用地面积(不包括预留地用地面积) ) 2 如设围墙时 ) ) 车间引道 2 厂区总平面布置宜列出下列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扩建部分与现有部分截然分开而单独计算改 选取下列技术经济指标 按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计算 露天设备及设施 如设围墙时 化工企业建设项目总用地面积指标 8)计算工厂容积率的总建构筑物面积 化工企业建设项目总用地面积指标 16)建筑系数(%) 7)总建筑面积(m 应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 1 2 3)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 选取以下相应的技术经济指标 2)管理服务区用地面积按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计算其用地面积 厂外工程管线用地 项目用地范围为行政办公 4)露天生产装置或设备用地面积(m 厂外仓储设施用地面积 9)厂内铁路线路长度(m) 对改建 2 尚应包括居住区规划范围内除居住区用地以外的各种用地 管线及管廊用地面积 铁路运输设施用地的计算按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标准轨距铁路设计规范》GBJ 按本规范规定的指标项目 hm 应包括下列各项用地面积 ) 20)厂区绿地率 19)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比率(%) 人行道等用地面积) 应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 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项目总用地面积×100% 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占项目总用地面积的比例 8)计算工厂容积率的总建筑物 ) 计算用地面积时 由接轨点道岔跟端轨缝中心起计算至铁路进入厂区围墙 9)厂内铁路线路长度 5)厂外铁路专用线及铁路运输设施用地面积(hm 7)厂外其他工程设施用地面积包括 包括住宅用地 18)工厂容积率 厂外固体废物堆场用地面积 2 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所占比率=行政办公 2 扩建后的总平面布置是否更趋于合理 2 13)厂区土(石)方工程总量(m 例如 2)建筑物 )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1)厂区用地面积(hm 厂外工程管线用地面积 例如 6)厂外道路用地 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 如仅仅计算改建 人行道等用地面积)(m 栈桥 10.0.2 厂外仓储设施用地 ) 非直接为本区居民配建的道路用地 并宜列出企业原有相应的指标 应结合现有设施及场地具体情况 计算有关指标 绿化用地计算面积与实际种植面积是有区别的 扩建工程的总图运输设计技术经济指标的计算 ) ) 一般按围墙坐标计算 厂外火炬 居住区用地指标的计算方法按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2 2 6)厂外道路及汽车运输设施用地面积(hm 保留的自然村落或不可建设用地等 按本规范附录A的有关规定计算 2 2 ) 10 按设计用地的边界计算 其道路长度自厂区大门中心至厂外道路所连接的道路(公路)的路基边缘止 ) 包括铁路专用线路用地和厂外企业车站用地 2)建筑物 构筑物占地面积(m 道路 构筑物面积(m 16)建筑系数 10 按其栈桥投影长宽乘积计算 回车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