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按理不宜对冷弯型钢的壁厚加以限制 受压构件的长细比不宜超过表4.3.3中所列数值 构造的一般规定 材性及计算理论等方面的差异 表4.3.2 4.3.3 在吊车荷载作用下受压时 表4.3.3 对于Q345钢 不宜大于68 对于Q235钢 实腹式受弯及压弯构件的两端和较大集中荷载作用处应设置横向加劲肋 长细比不宜超过200 受压板件的宽厚比限值 用缀板或缀条连接的格构式柱宜设置横隔 当构件腹板高厚比较大时 4.3.4 国外为25.4mm)的冷弯型钢 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构件的壁厚不宜大于6mm 但张紧的圆钢拉条的长细比不受此限 1 构件受压部分的壁厚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也不宜小于1.5mm(压型钢板除外) 不宜大于100 但由于实验数据不足及使用经验不多 4.3 受拉构件的长细比不宜超过350 4.3.2 2 长细比不宜超过250 且随着冷弯型钢生产状况的改善及设备生产能力的日益发展 4.3 4.3.1 由于冷弯型钢结构与普通钢结构的主要区别在于结构材料成型方式的不同以及由此导致截面特性 所以仍保留壁厚的限制 构造的一般规定 4.3.1 但如有可靠依据 本条仍保持了原规范对壁厚不宜大于6mm的限制 在每个运输单元的两端均应设置横隔 其间距不宜大于2~3m 我国已能生产壁厚12.5mm(部分生产厂的可达22mm 构件的长细比应符合下列要求 主要承重结构构件的壁厚不宜小于2mm 圆管截面构件的外径与壁厚之比 构件中受压板件的最大宽厚比应符合表4.3.2的规定 1 冷弯型钢结构的壁厚可放宽至12.5mm 构造上宜设置横向加劲肋 受压构件的容许长细比 当受拉构件在永久荷载和风荷载组合作用下受压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