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型钢板(如图7.1.2所示)受压翼缘的有效宽厚比应按下列规定采用 式中折算系数η由试验确定 =10mm ——中间加劲肋截面对平行于被加劲板件截面之重心轴的惯性矩 7.1.9 τ 当h/t<100时 I 按受弯构件计算 用该式的计算方法 u 弯矩M和剪力V共同作用截面验算的相关公式7.1.9取自欧洲规范EC3-ENV R≤R 规范给出的将集中荷载F沿板宽方向折算成均布线荷载τ 不与其他荷载组合 另一纵边与符合第7.1.4条要求的中间加劲肋相连的受压翼缘 屋面压型钢板的施工或检修集中荷载按1.0kN计算 中间加劲肋 7.1.2 式中 τ R b 压型钢板的计算 仅作模板使用的压型钢板上的荷载 支座反力处同时作用有弯矩的验算的相关公式7.1.8 进行单个波距或整块压型钢板有效截面的弯曲计算 应按下式验算其局部受压承载力 7.1.10 7.1.3 目前尚无精确的计算方法 可取η=0.5 f 式中 压型钢板截面示意图 1/150 压型钢板的强度可取一个波距或整块压型钢板的有效截面 ——支座处的支承长度 屋面和墙面压型钢板挠度控制值是根据近十多年我国实践经验给出的 屋面坡度<1/20时1/250 一般根据试验结果确定 ——腹板的剪切屈曲临界剪应力 可按下式将集中荷载F折算成沿板宽方向的均布线荷载q e 验算时 c 应满足下列要求 端部支座取α=0.06 可按部分加劲板件由本规范第5.6.1条确定其有效宽厚比 ——子板件的宽度 楼面压型钢板施工期间 但公式7.1.7-2是取r=5t代入欧洲建议公式得出的 在局部集中荷载作用下 M/M 7.1.11 则应按实际情况取用 压型钢板受压翼缘的纵向加劲肋应符合下列规定 对特殊异形的压型钢板 并按q ) 集中荷载主要由荷载作用点相邻的槽口协同工作 7.1.7 压型钢板的挠度与跨度之比不宜超过下列限值 M 若无试验资料 楼板 cr 且 7.1.8 应满足下列要求 V t——腹板厚度(mm) 7.1.8 Crippling)现象 可能出现较大的支座反力或集中荷载 式中 尺寸等有关 挠度计算时可不计施工荷载 1 边加劲肋 压型钢板腹板的剪应力应符合下列公式的要求 这与板型 R/Rw≤1.0 w b 尚应计入湿钢筋混凝土楼板重和可能出现的施工荷载 1993-1-3 端部支座可取l 压型钢板 s 按我国荷载规范规定 墙板和非组合效应的压型钢板楼板 近似假定为集中荷载F由两个槽口承受 F——集中荷载 压型钢板同时承受弯矩M和支座反力R的截面 u 建议其承载力 η——折算系数 由实验确定 u 可按加劲板件由本规范第5.6.1条确定其有效宽厚比 墙板 w 7.1.1 集中荷载F作用下的压型钢板计算 当施工荷载超过1.0kN时 图7.1.2 荷载F不乘荷载分项系数 按第7.1.6条的规定计算 近几年 当h/t≥100时 有一纵边与符合第7.1.4条要求的边加劲肋相连的受压翼缘 无实验依据时 re 挠度通过试验确定 7.1.9 re b——边加劲板件的宽度 w cr 压型钢板出现不少新的板型 究竟由几个槽口参与工作 屋面压型钢板上的集中荷载主要是施工或使用期间的检修荷载 M/M 1996 α——系数 c τ 或一纵边与腹板相连 计算公式7.1.7-2是根据大量试验后给出的 ——腹板的抗剪承载力设计值 re 7.1 1/200 式中 <200mm V 则应按实际情况取用 很难用理论精确分析 w 压型钢板支座处的腹板 7.1.5 如施工中采取了必要的措施 h/t——腹板的高厚比 计算公式7.1.6-1和7.1.6-3分别为腹板弹塑性和弹性剪切屈曲临界应力设计值 =(ht·sinθ)τ u 但当施工期间的施工集中荷载超过1.0kN cr 1 R——支座反力 两纵边均与腹板相连 式中 7.1.6 2 2 腹板压跛涉及因素较多 (7.1.7-1) τ——腹板的平均剪应力(N/mm 由于压型钢板的腹板厚度t相对较薄 根据国内外试验资料分析 (公式7.1.10)是一个近似简化公式 压型钢板的计算 此时 ——一块腹板的局部受压承载力设计值 欧洲规范EC3-ENV θ——腹板倾角(45°≤θ≤90°) cr 且 I 7.1.10 ——边加劲肋截面对平行于被加劲板件截面之重心轴的惯性矩 t——板件的厚度 屋面板施工或检修荷载F=1.0kN (7.1.8-1) u 压型钢板 ≤1.25 +R/R 这对多数压型钢板的板型是偏安全的 屋面坡度≥1/20时1/200 7.1.7 c 压型钢板同时承受弯矩M和剪力V的截面 7.1.12 R =W 可能出现一种称之为腹板压跛(Web es 7.1.6 is 该式取自欧洲建议 1996也取用该相关公式 1993-1-3 7.1.4 7.1 是欧洲各国做了1500余个试件试验整理给出的 在压型钢板的一个波距上作用集中荷载F时 (7.1.8-3) 10mm<l 本节有关压型钢板计算的规定仅适用于屋面板 ——截面的弯曲承载力设计值 式中 ≤1.0 (7.1.8-2) 压型钢板腹板的有效宽厚比应按本规范第5.6.1条规定采用 7 欧洲建议规定取η=0.5 M 除自重外 7.1.11 可不考虑浇注混凝土的冲击力 除自重外 中间支座取α=0.12 l ——压型钢板的波距 该式取自欧洲建议 屋面板 7 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