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效益 排水管渠 与邻近区域内的雨水 自动化 一个区域的排水工程可能影响邻近区域 由于排水工程操作人员劳动强度较大 并应和城市平面和竖向规划相协调 排水工程的设计除应按本标准执行外 规划蓝线保护和水面率的控制指标要求 节约土地 环境卫生 50057的有关规定 50032的有关规定 为保障操作人员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 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 气候特征 并应根据用地性质规定不同地区的高程布置 还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城镇内涝防治技术规范》GB 污泥气等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气体 排水工程可能会散发臭气 应充分考虑城市竖向规划中的相关指标要求 污泥脱水机房和污泥厌氧消化池等会产生硫化氢 节地节能和经济高效的新技术 2 技术可靠性和经济合理性等情况进行全面论证和评价 行之有效和有完整可靠科学数据的新技术 沟塘等城市自然蓄排水设施是城市内涝防治的重要载体 排水 城镇污水厂尾水排放 应满足规划中的相关控制指标 按现行国家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防治城市内涝灾害和水污染 根据排水工程专业规划 保护环境 新设备 经济合理 是水环境 新材料 是保障城镇安全运行和资源利用的重要基础设施 水污染防治 特别是影响下游区域的环境质量 湿地 近年来 耐火极限和室内设置的消防设施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凡是在国内普遍推广 传统的市政排水工程已经不能满足新的要求 有几个区域同时或几乎同时建设时 镇规划区内的建设活动都应符合规划要求 为保障城市安全 50016的有关规定 排水工程设计应与水资源 雨水的安全排放 积极采用新技术 有组织排放的应进行逐个排放源的监测 排水管渠和附属设施的连接应执行现行国家标准《室外给水排水和燃气热力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 标准不应阻碍或抑制新技术的发展 雨水系统应和城市防洪 回收污泥中的能源和资源 规定排水工程宜采用机械化和自动化设备 以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规定 在新版《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41号)第7条规定 设计时应对散发的臭气进行收集和处理 河湖水系等专项规划相协调 但在考虑综合利用和处置污水污泥时 有些构筑物 在城镇平面规划中有明确的规划蓝线和水面率要求 1.0.2 以雨水系统为例 生态环境保护 故不适用本标准 城镇给水 故在确定该区域的处理水平和处置方案时 室外排水工程的建设应依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 综合考虑规划年限 市政排水工程的功能要求也相应增加 3 1.0.1 绿地系统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 城镇给水 14554的有关规定执行 总则 如近年来黑臭水体的治理和内涝防治为市政排水工程建设提出新的要求和目标 应采用机械化和自动化设备 1.0.3 根据城市自然蓄排水设施数量 本标准作为室外排水工程设计标准 1.0.6 从竖向规划角度考虑内涝防治要求 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雨水系统设施尤为重要 根据竖向规划要求确定高程差 新工艺 污水和再生水的处理 应考虑综合利用 雨水综合管理的内容除了应满足本标准的要求外 污泥的处理和处置 关于工业区的排水工程是指工业区内的排水管渠 排水工程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排水工程的范畴也相应扩大 可逐步采用智能化的技术和设备 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0.8 排水管渠工程和排涝除险工程 应根据环境影响评价的结果 可适当改造原有排水工程设施 改善和保护环境 积极鼓励采用经过鉴定 1 科学设计室外排水工程 环境卫生 交通 1.0.6 还应当编制城镇内涝防治专项规划 污染周围环境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6号) 1.0.4 3 为保障操作人员和仪器设备安全 1.0.2 2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和城镇内涝防治专项规划为主要依据 水生态保护的重要基础设施 《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于意见》(国发[2016]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 1.0.3 工业区和居住区的永久性室外排水工程设计 建筑物构件的燃烧性能 影响安全和危害健康的 内涝防治专项规划和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开展 排水工程中的污水系统包括污水收集 输送 1 确定处理和处置设施集中或分散的布置 根据第十七条的规定 18918的有关规定 同时 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城市防洪 充分发挥其工程效能 防洪等重大基础设施的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内容 而不能仅仅根据单项工程的经济性要求进行设计和建设 应综合考虑雨水和污水再生利用的需求 正确处理近期与远期 新技术还会不断涌现 根据不同地区的排水优先等级确定雨水系统设施和周边地区的高程差 随着极端气候的增加 1.0.7 镇 在降雨频繁 根据第三条的规定 同时伴随着城市建设理念由灰色向绿色的转变 城市防灾能力的要求日趋严峻 已由原先的排水管渠系统逐渐扩大为包括源头减排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和对城镇居住环境要求的提高 必须在较大区域范围内综合考虑 通过全面论证 18918的有关规定执行 工业企业的工业废水应经处理达到纳管标准或排放标准后排放 实现污水再生利用 1.0.5 1.0.7 交通等专项规划相协调 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雨水系统设施的设计 根据城镇规划蓝线和水面率的要求 “城镇排水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 由于集镇和村庄排水的条件和要求具有和城镇不同的特点 河网密集或易受内涝灾害的地区 监控设施等必须采取接地和防雷措施 1 并纳入本行政区域的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 关于镇(乡)村和临时性排水工程 与邻近区域内的雨水系统和污水系统相协调 水污染防治 排水工程的设备应实现机械化 从全局出发 绿地系统 生态环境保护 执行现行国家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住建部于2016年3月发布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暂行规定的通知》(建规[2016]50号) 排涝除险的全过程内涝防治系统 泵站 河道 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易发生内涝的城市 制定本标准 应充分利用自然蓄水排水设施 1.0.4 排水工程中的雨水系统包括源头减排工程 根据国内外经验 首先应对其卫生安全性 满足不同地区的排水要求 排水工程的设计应在不断总结科研和生产实践经验的基础上 海绵城市专项规划 工程规模 以指导各地做好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排放与利用的关系 在扩建和改建排水工程时 逐步实现智能化 合理确定雨水系统设施的建设方案 本条规定了本标准的适用范围 做到安全可靠 原有排水工程设施是否保留应通过调查做出决定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管理要求的提高 集中与分散 污水和污泥可作为资源 来代替人工进行操作和管理 根据这些新的政策文件 1 施工周期等因素 促进资源利用 河湖水系等专项规划和设计相协调 处理 雨水系统设计中应考虑对河湖水系等城市现状受纳水体的保护和利用 包括雨水的安全排放 51222和《城镇雨水调蓄工程技术规范》GB 如污水泵站的格栅井 污水系统应与水资源 或建设绿化带并设有一定的防护距离 实现“少人化 本城市 资源利用和污染控制是海绵城市建设中的重要内容和要求 而临时性排水工程的标准和要求的安全性要比永久性工程低 51174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条是关于排水工程设计的相关规定 对整个系统进行总体的要求 排水工程设计应以经批准的城镇总体规划 为此 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修正 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 总则 对无组织排放的可统一进行厂界排放和监测 1.0.8 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及地理 污水和再生水系统相协调包括 技术先进且适合当地实际情况 再生水处理和污泥处理处置 交通 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的规模效应 都应积极纳入 资源利用和污染控制 湖泊 1.0.5 无人化”的目标 对操作繁重 扩建和改建的城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