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流设施 北京市的槽式和堰式截流井占截流井总数的80.4% 截流井内宜设流量控制设施 堰高和堰长应进行水力计算 合流管道位置 在我国大部分地区 5.8 采用的截流方式大多为重力截流 在雨量较大或下游污水系统负荷不足时 可采用浮球控制调流阀控制截流量 5.8.2 且污水系统的进水浓度被大幅降低 应在接口下游洪水位或受纳管道设计水位以上 5.8.3 也可采用堰式或槽堰结合式 有条件的地区大多采用水泵截流的方式 5.8.4 槽式截流井的截流效果好 合流污水的截流可采用重力截流和水泵截流 截流水泵可设置在合流污水泵站集水池里 避免大量外来水通过截流井进入污水系统 5.8.1 截流设施是指截流井 应选用槽式 重力截流和水泵截流是目前常用的两种截流方式 据调查 当不能满足要求时 系统下游的截流量往往会超过上游 随着我国水环境治理力度的加大 截流井溢流水位应在设计洪水位或受纳管道设计水位以上 否则溢流管道上应设置闸门等防倒灌设施 也可选用 溢流管及防倒灌等附属设施组成的构筑物和设备的总称 5.8.5 5.8.2 截流井溢流水位 对截流设施定量控制的要求越来越高 也有的设在城区内 污水截流干管位置 重力截流方式较为经济 截流设施一般设在合流管渠的入河口前 截流干管 截流设施的位置应根据溢流污染控制要求 5.8.3 截流井宜采用槽式 应选用槽式截流井 5.8.4 以防止下游水倒灌 国内常用的截流井形式有槽式和堰式 5.8 当选用堰式或槽堰结合式时 从而造成上游的混合污水大量排放 也可设置在截流井中 调蓄池布局 并应保证上游管渠在雨水设计流量下的排水安全 设计中还应考虑防倒灌设施的排水阻力 对截流设施定量控制的要求高的地区可采用水泵截流方式 5.8.1 溢流管下游水位高程和周围环境等因素确定 将旧有合流支线截流后接入新建分流制的污水系统 确保溢流管满足上游雨水设计流量的顺畅排放 溢流管下游水位包括受纳水体的水位或受纳管渠的水位 应设置闸门等防倒灌设施 从而保障系统每个截流井的截流效能得到发挥 截流设施 槽堰式截流井兼有槽式和堰式的优点 不影响合流管渠排水能力 即截流井截流的污水通过重力排入截流管和下游污水系统 管渠高程允许时 5.8.5 但是不宜控制各个截流井的截流量 当管渠高程允许时 当合流制排水系统雨水为自排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