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需要测量桩身应力或应变时宜采用慢速维持荷载法 ②—水平力 在恒定荷载作用下 极差超过平均值的30%时 可取其平均值为单桩水平极限荷载统计值 5—基准梁 0 采用牵引法时不宜小于10倍试桩直径 采用顶推法时 )曲线第二直线段终点对应的荷载为极限荷载(图S.0.10-2) 净距可适当减小 0 -t-X 2 在力作用水平面试桩两侧应对称安装两个百分表或位移传感器 单桩水平临界荷载(H 3 且桩身裂缝宽度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1 附录S 0 可终止加载 4 曲线 每级荷载施加后 水平位移超过30mm~40mm(软土或大直径桩时取高值) S.0.6 5 S.0.7 g -△X 单桩水平极限荷载H 3 -X 固定百分表的基准桩应设置在试桩及反力结构影响范围以外 -σ 当桩身允许裂缝时 0 试桩的竖向垂直度偏差不宜大于1% 1 4—垫块 H 图S. -t-X 桩的水平位移宜采用位移传感器或大量程百分表测量 但不宜小于2m 曲线 3 ②—水平力 水平位移急剧增加 多循环加载时 曲线 ①—位移梯度 2—球铰 ③—时间t(h) 曲线第一直线段终点或H 图S.0.3 3—千斤顶 慢速维持荷载法取H 0.10-3 反力结构与试桩之间净距不宜小于3倍试桩直径 试验不得中途停歇 S.0.12 S.0.11 采用千斤顶顶推或采用牵引法施加水平力 单桩水平静载荷试验示意 第Q.0.6条 0 取水平力-时间-位移(H 可按下列方法综合确定 力作用点与试桩接触处宜安设球形铰 S.0.1 /△H 单桩水平载荷试验要点 第Q.0.7条的规定 2 宜增加试桩数量并分析极差过大的原因 0 0 0 ②—水平力 至此完成一个加卸载循环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 图S. 0 S.0.9 )可取H S.0.5 取桩身折断的前一级荷载为极限荷载(图S.0.10-3) g 1—百分表 当桩身不允许裂缝时 -△X 单桩水平承载力特征值应按以下方法综合确定 S.0.4 参加统计的试桩 S.0.8 可结合其他辅助分析方法综合判定 0 S.0.10 ①—水平位移X (mm) /△H 按上述方法判断有困难时 cr 图S.0.10-3) 从成桩到开始试验的间隔时间应符合本规范第Q.0.4条的规定 0 0 S.0.2 曲线产生明显陡变的起始点对应的荷载为极限荷载 S.0.3 )曲线明显陡变的前一级荷载为极限荷载(图S.0.10-1) 荷载分级宜取设计或预估极限水平承载力的1/10~1/15 0 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确定单桩水平极限荷载统计值 如此循环5次即完成一级荷载的试验观测 维持恒载4min测读水平位移 当满足其极差不超过平均值的30%时 0 0 0 停2min测读水平残余位移 施加水平作用力的作用点宜与实际工程承台底面标高一致 H -△X -σ 桩身折断 0.10-2 当基准桩设置在与加荷轴线垂直方向上或试桩位移相反方向上 /△H u 2 极限承载力统计取值方法应符合本规范第Q.0.10条的有关规定 慢速维持荷载法的加卸载分级 取水平力-位移梯度(H 并保证水平作用力与试桩轴线位于同一平面 0 曲线第一拐点所对应的荷载(图S.0.10-2 1 单桩水平静载荷试验宜采用多循环加卸载试验法 ①—最大弯矩点钢筋应力 图S.0.10-1 将单桩水平极限荷载统计值的除以安全系数2为单桩水平承载力特征值 H 0 然后卸载至零 4 取水平临界荷载统计值的0.75倍为单桩水平承载力特征值 试验方法及稳定标准应符合本规范第Q.0.5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