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与可燃气体 2 3 小罐影响范围小 8 工艺装置为66% 2 若采用埋地敷设 为了既有利于安全防火 液化烃罐组或可燃液体罐组不宜紧靠排洪沟布置 否则 逐一制定防火间距 其中火灾比例较大的装置火灾影响范围约10m 可燃液体原料储罐可毗邻布置在高于工艺装置的阶梯上 4.2.6 可燃物质可能泄漏的几率高 4.2.10 因此宜布置在厂区边缘的较低处 满足消防操作 国外调研装置火灾影响范围约50ft(15m) 变配电所 若液化烃罐组或可燃液体罐组 可燃液体的罐组与周围消防车道之间不宜种植绿篱或茂密的灌木丛 国外石油化工企业非常重视在事故状态下对社会公共环境的影响 11 中央化验室 又可防止火灾蔓延 当相邻火炬发生事故放空 要求安全 ②炼油装置以装置的火灾危险性确定与相邻装置或设施的防火间距 5)与码头装卸设施的防火间距 各类设施等划分为不同的功能区 执行石油化工企业总平面布置的防火间距 即使火炬筒附近设有分液罐等 与污水处理场集中布置可减少管道长度和节能降耗 分子适用于石油化工装置 如 单罐容积等于或小于1000m 并设置独立出入口直接对外 距地面H(5.51m)的测点 装置内重要的设施(如 石油化工企业的生产特点 表7 化验室 乙类液体铁路装卸采用全密闭装卸时 可燃液体原料罐也可布置在比受油装置高的阶梯上 3 与散发火花地点的防火间距 如设置遮蔽棚或庇护所等 泡沫站应布置在非防爆区 风向等条件 压缩空气等公用设施 尽可能减少工程占地 均以装置或设施相邻最近的设备或建筑物作为起止点(装置储罐组以防火堤中心线作为起止点) 1)防止或减少火灾的发生及发生火灾时工艺装置或设施间的相互影响 环保等 戊类火灾危险性较小的场所则放宽要求 为使消防站能满足迅速 防护服性能可按人员承受的辐射热强度不超过4.73kW/m 工厂总平面布置 水 厂区的绿化应符合下列规定 大于50000m 吸取先进技术和成功经验 根据上述石油化工企业的生产特点 办公室相邻布置时 并按释放源规定了与重要设施 4.2.7 在满足防火安全要求的前提下 隔油池为3% 高压条件下进行 5 其防火间距起止点应符合本 污油泵的防火间距可按隔油池的防火间距减少25%(火炬除外) 根据1954~1984年炼油厂较大火灾事例的统计分析 含可燃液体的酸性水罐 全厂性重要设施或人员集中场所的措施 因此 因此 4)重要设施重点保护 空压站 对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 以确保其安全 本标准未作规定的均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2)工艺装置 工艺装置或设施(罐组除外)之间的防火间距应按相邻最近的设备 办公室相邻布置时 总变电所等重要设施应布置在相对高处 3 装卸设施的防火间距可减少25% (6) 注 时 石油化工企业在长期生产实践过程中 故对消防站的位置做出具体规定 以免可燃气体积聚 组成石油化工企业的设施种类繁多 对发生火灾可能造成全厂停产或重大人身伤亡的设施 当前我国石油化工厂主要依靠移动消防设备扑救火灾 6 50016执行 与甲类工艺装置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50m 但生长高度不得超过15cm 变电所 但在人员集中的生产管理区 联合装置内重要的设施(如 当对火炬设施进行改建 其他要求详见第4.1.9条条文说明 是全厂防火的重点 4.2.8B 4.2.8A 4.2.12 在本次修订中 扩建 储罐为10% 二是一旦发生火灾损坏高压架空电力线 可燃液体采用密闭装卸 但为了确保安全 控制室 4.2.1 不应小于8m 及时扑救火灾的要求 石油化工企业总平面布置的防火间距除本 隔油池为3% 4.2.9 故规定全厂性高架火炬宜位于生产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其防火间距可执行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罐区泡沫站应布置在罐组防火堤外的非防爆区 污油罐的防火间距 消防设备也更加先进 4.2.11 重要设施及工艺装置内的变配电 在制定防火间距时 道路另一侧的油罐未加水喷淋冷却保护 在本次修订中 4.2.5 与可燃液体罐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20m 污染的雨水及可能泄漏的可燃液体 4 当为本石油化工企业设置的输油首末站布置在石油化工企业厂区内时 事故水池距明火地点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25m 制定防火间距的基本方法 再综合分析比较 事故水池和雨水监测池宜布置在厂区边缘的较低处 防火堤内有效容积不小于一台最大储罐的容量 4.2.6 行车路程不宜大于2.5km 并且接火警后消防车到达火场的时间不宜超过5min 变配电所 7)扑救火灾的难易程度 工艺装置或装置内单元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举例见表5~表7 而且应能保持四季常绿 指与污水处理场内隔油池 距罐壁D(5.42m) 储罐为19% 并为扑救火灾创造条件 各有其特点 可能伴随可燃液体的泄漏 其与相邻设施的防火间距可按浮顶 (3)执行本标准表4.2.12时 罐区周围可采用路堤式道路等措施 含水分多的四季常青的草皮 B 可结合历史原因及周边现状考虑 液化烃或可燃液体罐组的防火间距 2 绿化是工厂的重要组成部分 参考国外有关标准 影响全厂生产 必须严格执行 由于地形起伏较大 汽车装卸设施 工厂总平面应根据工厂的生产流程及各组成部分的生产特点和火灾危险性 平均值为3.21kW/m 扩建时 大多数石油化工企业都经过多次改建 电信站等 但散发火花地点应布置在火灾爆炸危险区域之外 一般情况下 由厂外引入的架空电力线路的电压一般在35kV以上 可燃气体散发较多 全厂性办公楼 类固定顶罐减少25%(火炬除外) 4.2 内浮顶罐处理 2 阶梯上的可燃液体原料罐组可设钢筋混凝土防火堤或土堤 工厂总平面布置 当两套装置的控制室 全厂性重要设施或人员集中场所的措施 可能散发可燃气体的工艺装置 丙类泵(房) 计量罐或油气回收设备等确定 ①工艺装置均以装置或装置内生产单元的火灾危险性确定与相邻装置或设施的防火间距 全厂性消防水泵房 如 1 在设计上也提高了企业的整体消防能力和水平 采用架空电力线路进出厂区的总变电所应布置在厂区边缘 括号内的数字用于原料及产品运输道路 冬季枯黄反而对防火不利 埋地储罐与其他设施的防火间距可减少50%(火炬除外) 故与其他设施不规定防火间距 如某厂在道路一侧的油罐起火 消防站的服务范围可加大到4km 且在燃烧过程中 1 消防站 布置在高于工艺装置 为避免泄漏的气体就地积聚 工艺装置或可能散发可燃气体的设施与工艺装置明火加热炉的防火间距应按明火地点的防火间距确定 铁路装卸站台为7% 由总变电所向各用电设施引线过多过长也不经济 在结合我国国情 由于汽车来往频繁 宜避开工厂主要人流道路 油罐未受威胁 (1) 根据天津消防研究所有关油罐灭火实验资料 4.2.5A 可见绿化的防火作用 将可燃液体敞口设备的危险范围定为22.5m 应增加25%(火炬除外) 4.2.7 零位罐或油气回收设备等确定 引起火灾 另有规定外 表6 首先对主要设施(如工艺装置 标准 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对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4.2.8B 2 防火间距可减少25%(火炬除外) 4.2.2 4.2.8A 上述设施应靠厂区边缘布置 辐射热强度最大值为12.79kW/m 极大地减少火灾爆炸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表中“—”表示无防火间距要求或执行相关规范 铁路装卸站台为5% 废碱液等储罐 并宜设围墙独立成区 空分站 对安全防火有利 其他为5% 助燃气体的实瓶库 2 也需远离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场所 并宜位于散发乙炔及其他可燃气体 工艺装置或装置内单元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举例(石油化纤部分) 4.2.10 表4.2.12 3 本项包括可燃气体 其防火间距可执行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建筑物确定 4.2.4 因罐组内火灾的影响范围取决于单罐容积的大小 12 并将厂内的火灾影响范围有效控制在厂区围墙内 火灾危险性较大 或远离厂区独立设置 其中 防火间距可减少25%(火炬除外) 情况比较复杂 丙 2 厂区大多采用阶梯式竖向布置 对可能携带可燃液体的高架火炬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4.2.12规定 4.2.1 50016 100m 若穿行生产区极不安全 4.2.3 5000m 可燃液体罐组内植草皮是南方某些厂多年实践经验的结果 还会产生大量的热 距地面H(13.63m)的测点 可按与明火地点的防火间距减少50%(火炬除外) 噪声和有害气体等 发生火灾时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的设施为第一类重要设施 事故水及雨水一般是通过重力流管道自流至事故水池和雨水监测池 3 既能防止油气与空气接触 同时也可降低厂外明火及火花对厂内危险设备的威胁 行车车速按每小时30km考虑 5 如 若确有困难 2 空分站要求吸入的空气应洁净 工艺装置或装置内单元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举例(炼油部分) 办公楼等)均比照甲类火灾危险性装置确定与相邻装置或设施的防火间距 储罐一旦泄漏 3 在绿化布置形式上还应注意 汽车装卸设施 距负荷中心过远 液化烃罐组防火堤内严禁绿化 3 生产区不应种植含油脂较多的树木 不仅不能起隔离保护作用 将上述工艺装置 则有可能引起设备爆炸等事故 发生火灾时影响全厂生产的设施为第二类重要设施 防火间距起止点的规定见本标准附录A 全厂性锅炉房和自备电站 一是需留有高压走廊 合理的绿化设计既可美化环境 故执行本条时 泵房 9)与污水处理场的防火间距 满足各类设施的不同要求 消防站的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空分站应布置在空气清洁地段 新鲜水加压泵房 为减少土石方工程量 由于罐组内植草皮 (2) 5)减少对厂外公共环境的影响 泄漏的可燃气体或液体易进入排洪沟 减少可燃液体挥发损失 贯彻“以人为本”的理念 全厂性重要设施或人员集中场所的阶梯上 火炬高度和火炬之间的防火间距应确保事故放空时辐射热不影响相邻火炬的检修和运行 规定2座及2座以上火炬宜集中布置在同一个区域 与相邻设施的防火间距按其所含可燃液体的最大量确定 只因有行道树隔离 厂内危险设备距厂区围墙(边界)的间距一般较大 事故水池主要收集火灾工况下的受污染的消防水 (5) 仅树被大火烤黄烤焦但未起火 机柜间等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5m 与污水处理场内其他设备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 不利于泄漏的可燃气体扩散 扑救工艺装置火灾有得力措施 办公楼等)均比照甲类火灾危险性单元确定与相邻装置或设施的防火间距 然后以此为基础对其他设施进行对照 3 随车人员大多数是外单位的 见表4.2.12注2 4.2.6A 油罐火灾 8)节约用地 循环水场冷却塔等 故规定与甲类装置的防火间距不小于50m 需注意以下问题 如吹向生产区 储罐 在山丘地区建厂 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的基础上 明火及重要设施)之间进行分析研究 中央控制室 一旦遇明火引燃 防火间距的制定结合目前的消防能力和水平 附录A的规定 确定其防火间距 距离明火地点 工厂的原料 8)与高架火炬的防火间距 密闭设备定为15m 制定了更大的防火间距 丙类液体 检修人员应迅速撤离至安全地点 为避免罐区发生火灾产生的辐射热使泡沫站失去消防作用 厂区的绿化不应妨碍消防操作 9 中央控制室 工艺装置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扑救较困难 50151相协调 (1) 油罐火灾 液化烃 4.2.3 区域性含油污水提升设施应布置在装置及单元外 区域性含油污水提升设施是指为多个装置(单元)集中设置的含油污水提升设施 (3) 1)工厂内工艺装置 应结合地形 其效果就会完全相反 类固定顶罐与其他设施的防火间距可按丙 检修人员应该穿戴防护服 在可燃液体罐组防火堤内可种植生长高度不超过15cm 也可将吸风口用管道延伸到空气较清洁的地段 表5 危及储罐安全 各类设施的火灾比例 4.2.8 A 应布置在装置及单元外 储存液化烃或可燃液体的储罐应尽量布置在较低的阶梯上 引起主蒸发器发生粉碎性爆炸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并与现行国家标准《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3)火灾几率及其影响范围 制定防火间距的原则和依据 管线敷设等要求即可 工艺装置或装置内单元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举例(石油化工部分) 规定“与可燃液体罐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20m 均以相邻最大容积的单罐确定 如因受地形限制或有工艺要求时 其他为13% 即使该设施火灾危险性较小 但宜尽量靠近负荷中心 其效果类似浮顶罐 国外标准也以单罐为准 石油化工企业内的设施与厂区围墙(同类企业相邻侧)的间距 既有利于安全防火 4.2.6A 可减少25%(火炬除外) 均应重点保护 减少空气污染 距罐壁D(22.86m) 如1997年我国某石油化工企业空分站因吸入甲烷等可燃气体 罐组 (4) 设施之间防火间距按此表执行 与一些重大危险区域应保持一定的安全间距 全厂性的高架火炬宜位于生产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且不利于消防 蒸汽 对丁 (2) 全厂性重要设施或人员集中场所的阶梯上 甚至会引燃树木而扩大火势 以利防火 平均值为8.28kW/m 4.2.5 5 假如行道树是含油脂较多的针叶树等 当两套装置的控制室 将重要设施分为两类 若空气中含有乙炔及其他可燃气体等 因此规定了事故水池与明火地点及可能携带可燃液体的高架火炬的防火间距 辐射热强度最大值为4.92kW/m 净化空气为主 各类设施的火灾比例 同一企业内可能出现2座及2座以上火炬 在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生产区 全厂性高架火炬在事故排放时可能产生“火雨” 距可能携带可燃液体的高架火炬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0m 不得种植绿篱或茂密的连续式的绿化带 设围墙与厂区隔开 消防站服务半径以行车距离和行车时间表示 均以相邻最近的铁路装卸线(中心线) 大罐影响范围大 但不应小于10m(火炬除外) 按功能分区集中布置 宜位于生产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 液化烃罐组或可燃液体罐组不应毗邻布置在高于工艺装置 50016 而且 但应采取防止泄漏的可燃液体流入工艺装置 时 宜选择含水分较多的树种 但对于联合装置应以联合装置内各装置的火灾危险性确定与相邻装置或设施的防火间距 液化烃罐组内严禁任何绿化 如有必要 铁路走行线和原料产品运输道路应布置在火灾爆炸危险区域之外 因此 可防止或减少油气就地散发 难免会因明火或火花落入沟内 而排洪沟顺厂区延伸 明火地点 故规定总变电所应布置在厂区边缘 液化烃灌装站及各类物品仓库等机动车辆频繁进出的设施应布置在厂区边缘或厂区外 以便区别对待 为了厂区的安全与防火 其他设备或构筑物防火间距不限 总结了丰富的消防经验 乙 4.2.8 3)工艺装置的防火间距 控制室 不应小于10m 粉尘等场所的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 油罐的火灾 一旦被吸入空分装置 事故水及监测不合格的雨水需要经过处理合格后外排出厂 应便于消防车迅速通往工艺装置区和罐区 高架火炬的防火间距应根据人或设备允许的安全辐射热强度计算确定 设施之间的防火间距 因此 4 结合地形 改善小气候 对生产区的安全有很大威胁 若架空伸入厂区 当甲 烟雾 变配电所 B 集中布置的火炬要避免火炬高度不同造成的相互影响 进行绿化设计则以美化环境 需靠近工艺装置布置 也制定了较大的防火间距 可燃液体储罐采用氮气密封 10)当石油化工企业与同类企业相邻布置时 7 液化烃灌装站和全厂性仓库等 变配电所 罐组与其他设施的防火间距按相邻最大罐容积确定 有利于防火 若将液化烃或可燃液体储罐紧靠排洪沟布置 装卸区等周围地段 应选择含水分较多的树种 参考国外有关火灾爆炸危险范围的规定 技术比较复杂也不经济 适当加大了厂内危险设备与厂区围墙的间距 装卸区或全厂性污水处理场等设施宜布置在人员集中场所及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但受条件限制或有工艺要求时 工艺装置和全厂储运设施占地面积较大 生产大多是在高温 还可采取其他措施 可与污水处理场集中布置 设油气密闭回收系统 2)辐射热影响范围 4.2 则可能泄漏的可燃气体或液体会扩散或漫流到下一个阶梯 宜远离噪声场所 否则 中央控制室宜布置在行政管理区 行车时间可适当放宽 丙类物品库(棚)和堆场防火间距可减少25%(火炬除外) ③石油化工装置以装置内生产单元的火灾危险性确定与相邻装置或设施的防火间距 应采取防止泄漏的可燃液体流入工艺装置 4.2.11 焦化装置的焦炭池和硫黄回收装置的硫黄仓库可按丙类装置确定与相邻装置或设施的防火间距 尤其是油罐消防技术比较成熟 选择有利防火的树种是非常重要的 1 又比较经济合理 规定对储存大量液化烃或可燃液体的储罐不宜紧靠排洪沟布置 安全 丙类可燃固体堆场可减少50%(火炬除外) 50016规定的丁 5min的行车距离即为2.5km 成品或半成品大多是可燃气体 1996~2002年石油化工企业较大火灾事例的统计分析 石油化工厂总平面布置的防火间距(m) 全厂性办公楼 若主要依靠固定消防设施灭火 风向等条件 9)与国际接轨 由于事故水池长时间是空置的 因此 又能避免油气向外扩散 人员集中 ” 注10 6)与液化烃或可燃液体铁路装卸设施的防火间距 全厂性消防站 3 均以火炬筒中心确定 为了安全生产 工艺装置为69% 消防站的服务范围应按行车路程计 4.2.4 尚应考虑固定消防设施的设置情况 标准 无论相互间有无围墙 当固定顶可燃液体罐采用氮气密封时 戊类的局部场所 在总平面布置时 7)与液化烃或可燃液体汽车装卸台的防火间距无论相互间有无围墙 汽车排气管可能喷出火花 要求将空分站布置在不受上述气体污染的地段 防火间距可减少25%(火炬除外) 工艺装置或设施内防火间距不按此表执行 其他设施的火灾比较容易扑救 距可能携带可燃液体的高架火炬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0m 液化烃和可燃液体 地上可燃液体储罐单罐容积小于或等于500m 检修 因此 11)对于石油化工企业内已建装置或设施改扩建工程 10 4.2.9 工厂管理是全厂生产指挥中心 不应小于表4.2.12的规定 工艺装置或可燃气体 可以使爆炸危险区范围控制在厂区围墙内 尤其在风的作用下 分母适用于炼油装置 已建装置或设施与厂区围墙的间距不能满足本标准要求时 罐组 故要求消防车的行车时间比较严格 为了安全生产 6)消防能力及水平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 均以相邻最近的装卸油臂或油轮停靠的泊位确定 4.2.12 有利于降低环境温度 占地面积大 由于发生火灾事故时 将火灾事故状态下一定强度的辐射热控制在厂区围墙内 区域性重要设施与相邻设施的防火间距 为了充分利用土地资源和方便操作及管理 4 均以相邻最近的装卸鹤管 12)全厂性的消防站及消防水泵作为消防的重要设施必须考虑自身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火炬在检修时 2座及2座以上的高架火炬宜集中布置在同一个区域 泵房 防止或减少火灾的发生及相互间的影响 但当地上可燃液体储罐单罐容积大于500m 考虑 但绿化设计必须紧密结合各功能区的生产特点 在可能散发可燃气体的工艺装置 也便于操作和管理 电 为了突出对人员的保护 高架火炬的防火间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