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8-90第11.1.1条的保留条文 消防用电供电回路应有明显的操作标志 30min时达到210℃ 13.1 可不采取防火保护措施 确保消防设备用电 为防止火势沿电气线路蔓延扩大和预防触电事故 中型水电工程均设有直流电源系统 电缆夹层等电缆通路 规定了备用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 当采用耐火电缆时 到45min可达290℃ 有些工程还设有EPS电源系统 13.1 50016及《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影响扑救火灾 配电线路温度约比上述温度低1/3 以及火灾自动报警设备间的报警 规定要采取防火保护措施 其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30min 当发生火灾时 电 信号回路等 消防电梯等消防联动设备的供电回路 并尽量保证非失火部位的生产和生活用电 规定采用直流电源 消防用电设备的供电应在配电线路的最末一级配电装置处设置双电源自动切换装置 大 气 13.1.4 如在管套外面涂刷丙烯酸乳胶防火涂料 消防人员在灭火中首先要切断起火部位电源 并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配电线路主要指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有关的给火灾报警控制器 防排烟风机 大量不同功能 13.1.2 本条改为强制性条文 本条对消防用电设备配电线路的敷设方式等提出了要求 主要是参考火灾实例和试验数据确定的 13.1.3 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线路应穿管保护 水电工程根据建筑物的规模大小 本条为《水利水电工程设计防火规范》SDJ 特别是对用于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线路电缆提出了更严格的防火要求 EPS电源或应急灯自带蓄电池作为备用电源 EPS电源或应急灯自带蓄电池作备用电源 当暗敷时应敷设在非燃烧体结构内 试验情况表明 不同电压等级的电缆在电缆通路上敷设穿行 供电回路指从低压配电总盘(包括区域配电盘)至最末一级配电箱(控制箱)之间的全部配电设备 在此温升范围能保证继续供电 在水电工程设计中 该回路应与其他供电回路严格分开 金属达到这个温度 13.1.1 30mm厚的保护层 电缆桥架 电缆竖井 试验表明 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30mm 避免发生误操作 消防应急照明 本条规定了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设计 便于在紧急情况下人员正确操作 13.1.2 仍应保证消防用电 消防供电 13 则可不考虑采取防火保护措施 50045的有关规定 疏散指示标志可采用直流电源 规划布置有电缆廊道 消防供电 消防用电设备的电源应按二级负荷供电 并采取防火保护措施 13.1.4 明敷时必须穿金属管 13.1.3 因此对电缆线路的防火提出了要求 气 消防用电设备配电线路敷设一般是穿金属管埋设在不燃烧体结构内 可以满足火灾时继续供电的防火要求 规定对穿金属管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30mm 按照标准火灾升温曲线升温 在15min内金属管的温度达105℃ 还有配电线路必须在电缆通道上明敷的 为保证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可靠工作 消防配电设备应有明显标志 13 当采用耐火电缆时 13.1.1 根据消防供电的重要性 电 发生火灾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