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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 本条对机械排烟系统的设置作出了规定 经常有人停留的非地面副厂房 12.1.8 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美国《水电厂防火》NFPA851(2000年版)对此也有类似的规定 12.1.6 风机应能停止运转 2 规定防烟与排烟系统的风管 3 50016的有关规定执行 在一定时间内能够满足耐火稳定性和完整性的要求 对本条各款规定的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场所宜采用自然排烟方式进行烟控设计 当设置机械排烟系统时 如果不及时有效地排除 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的防烟系统设计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对于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 可起到隔烟阻火作用 以便一旦发生火灾时 规定进厂交通洞宜采用自然排烟 应按最大排烟系统不小于120m 2 3 风口及阀门等必须采用不燃材料制作 发生火灾时 如风阀 由于排烟管道所排除的烟气温度较高 通常情况下 当担负一个排烟系统时 2 应设置烟气温度超过280℃能自行关闭的防火阀 防烟排烟 设置机械排烟设施的场所 1 当该防火阀关闭时 3 12 12.1.11 应尽量加大相关开口面积 12.1.8 或与可燃物保持不小于0.15m的距离 综合以上原因 达到较好的排烟效果 且不宜小于120m 2 简单 1 使其空气压力值为相对正压 供电系统复杂 由于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 采暖 保证人员疏散及扑救的最有效方法 12.1.2 )计算 系统阀门(包括防火阀)应与之相适应 封闭副厂房和建筑高度大于32m的高层副厂房的下列场所应设置机械加压送风防烟设施 保证防火安全和提高排烟效率等因素综合考虑制订的 司乘人员对交通路线熟悉 机械排烟系统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非地面厂房 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防烟楼梯间 本条参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封闭副厂房(一般指中控楼等)的疏散走道 一般不允许外来车辆进入 管理维护简便等优点 机械排烟补风系统可由正常通风或空调的送风系统转换而成 建筑高度大于32m的高层副厂房中长度大于20m但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疏散走道 防烟排烟 2 ) 建筑高度大于32m的高层副厂房中长度大于20m且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疏散走道 2 连续多辆车的火灾 目前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国内疏散走道机械排烟系统一般均为竖向布置 运行人员的安全疏散和火灾扑救工作的进行 由于比较封闭 又规定排烟管道应采用不燃材料隔热 主要为电厂通勤和检修车辆 在总结国内已建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设计经验的基础上 本条是按现行国家标准《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1 12.1.4 故规定在发电机层 ) 应同时设置补风系统 3 12.1 生产 必须确保能够安全可靠地使用 通风或空调系统的送风机应与排烟系统同步运行 1 易操作的排烟方式 第二 本条对设置机械排烟设施场所的排烟量作出规定 或排烟风机和排烟口不在一个防火分区 疏散走道的排烟系统宜竖向布置 空旷 下列场所宜采用自然排烟 为避免排烟管道引燃附近的可燃物 这是阻止烟气侵入 烟气很快地在疏散走道聚集 但也有每层疏散走道分别设风机排烟 布置复杂 其排烟量按下列要求确定 具有足够的排烟面积 检修时才有少量人员 水电工程副厂房性质特殊 经常有人停留的非地面副厂房 50019中的有关规定制订的 封闭副厂房和建筑高度大于32m的高层副厂房的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或合用前室 12.1.4 封闭厂房因为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 12.1.7 2 而上述场所正是水电工程厂房的主要疏散和火灾扑救通道 12.1 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 故本条予以提示 12.1.9 有些副厂房正常运行时没有人员逗留 应保证在280℃的温度下连续有效工作不小于30min 经常有人停留的非地面副厂房 自然排烟是一种经济 就不能保证生产 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或合用前室是生产 也不会发生大面积的 /(h·m 3 12 12.1.10 规定了建筑高度大于32m的高层副厂房中长度大于20m的疏散走道的自然排烟口的最小净面积 排烟风机可采用离心或轴流排烟风机 管道在穿越防火分区处设置防火阀 3 12.1.3 能够迅速识别并使其立即投入运行 对于水电工程厂房来说 建筑高度大于32m的高层副厂房中长度大于20m的疏散走道 3 火灾荷载通常较小 50016的有关规定 1 1 是当竖向管道穿越防火分区时 /(h·m 且不宜小于120m 疏散走道的排烟量 有条件时 通风和空气调节 因此 防烟与排烟系统的管道 /(h·m 2 穿越防火分区的排烟管道应在穿越处设置排烟防火阀 12.1.1 控制火势蔓延 其通风量应满足排烟补风量要求 封闭厂房的发电机层及其厂内主变压器搬运道 12.1.1 水电工程进厂交通洞不同于城市交通隧道和公路隧道 运行人员疏散和消防人员进行扑救的重要垂直通道 采暖 本款是从便于疏散走道排烟系统的设置 在排烟风机入口总管上应设置与风机联锁的排烟防火阀 与高层民用建筑 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的防烟系统设计已作出比较详尽的规定 运行人员较少 50016 本着安全和可行的原则 因此在上述场所应设置机械加压送风防烟设施 当竖向担负两个或两个以上排烟系统时 12.1.3 50045 1 这种做法初投资较大 3 12.1.11 12.1.5 但应注意以下几点 指出设计中应执行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是机械排烟系统水平方向不是按防火分区设置 其自然排烟口的净面积宜取该走道建筑面积的2%~5% 无法利用自然排烟的方法排除火灾烟气 风口及阀门等必须采用不燃材料制作 4 穿越防火分区的排烟管道设置排烟防火阀的情况分两种 发电机层的排烟量可按一台机组段的地面面积计算 5165-2002第9.2.6条 排烟系统安全可靠地运行 参照《水力发电厂厂房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程》DL/T 对发电机层和厂内主变压器搬运道的机械排烟量的计算作出了规定 当排烟系统必须穿越防火分区时 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 防烟排烟系统及其补风系统的通风机的开关装置应装在便于操作的地方 发生火灾时高温烟气极易聚集在主厂房发电机层和主变压器搬运道 1 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 疏散走道排烟面积即为走道的地面面积与连通走道的无窗房间或设固定窗的房间面积之和 为保证火灾时送风 火灾危险性小 排烟管道应采取隔热防火措施或与可燃物保持不小于0.15m的距离 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 如有回风 厂内主变压器搬运道的排烟量可按一台机组段长度的搬运道地面面积计算 加之交通洞上部顶拱宽敞高大 3 封闭副厂房的疏散走道 2 主变压器搬运道应设置机械排烟设施 车辆性质单一 12.1.10 设置自然排烟设施的防烟楼梯间的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前室 经常有人停留的非地面副厂房 排烟风机和排烟补风用送风机应在便于操作的地方设置紧急启动按钮 规定只对经常有人停留的非地面副厂房 需要指出的是 50016-2006第9.2.2条第4款 非地面厂房 通风和空气调节 因此 没有运输易燃易爆及化学危险品的车辆通行 会产生大量的烟气和热量 进厂交通洞 火灾时对该部位机械加压送风 排烟风机和烟气流经的管道附件 发生火灾时 交通流量非常小 12.1.6 2 当设置机械补风系统时 防烟排烟 具有可靠性高 加压送风机 柔性接头等 即使进厂交通洞发生火灾 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 以及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建筑高度大于32m的高层副厂房中长度大于20m的疏散走道进行机械排烟 有利于迅速疏散和进行有效扑救 参照国家有关规范对城市交通隧道及公路隧道的要求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防烟排烟 封闭副厂房的疏散走道和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建筑高度大于32m的高层副厂房中长度大于20m的疏散走道 排烟系统管道上安装排烟防火阀 2 不包括有开启外窗的房间面积 简单套用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并应具有明显的标志和防止误操作的保护装置 /(h·m 此时应立即断开 50016-2006第9.4.5条制订的 补风量不宜小于排烟量的50% 2 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消防疏散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 可以不单独设置 12.1.7 烟气依靠热压作用可以以自然方式迅速排出洞外 应按不小于60m 12.1.2 )计算 其一 并应具有明显的标志和防止误操作的保护装置 同时烟气的排放还应考虑对周围环境的威胁 50098的规定进行排烟量的计算是不合适的 影响疏散和火灾扑救 故不推荐采用这种方法 下列场所应设置机械排烟设施 3 其空间高大 本款是参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人防工程以及建筑中庭类大体积建筑相比具有明显不同的特点 在各防火分区水平支管与垂直风管的连接处设置防火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