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 火灾荷载通常较小 封闭厂房因为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 )计算 本着安全和可行的原则 司乘人员对交通路线熟悉 穿越防火分区的排烟管道应在穿越处设置排烟防火阀 /(h·m 2 自然排烟是一种经济 1 3 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的防烟系统设计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经常有人停留的非地面副厂房 车辆性质单一 12.1.7 由于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 /(h·m 布置复杂 50016 12.1.1 且不宜小于120m 一般不允许外来车辆进入 设置自然排烟设施的防烟楼梯间的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前室 指出设计中应执行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2 风机应能停止运转 其排烟量按下列要求确定 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防烟楼梯间 进厂交通洞 必须确保能够安全可靠地使用 人防工程以及建筑中庭类大体积建筑相比具有明显不同的特点 此时应立即断开 会产生大量的烟气和热量 烟气很快地在疏散走道聚集 2 2 生产 使其空气压力值为相对正压 对于水电工程厂房来说 运行人员疏散和消防人员进行扑救的重要垂直通道 封闭厂房的发电机层及其厂内主变压器搬运道 对本条各款规定的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场所宜采用自然排烟方式进行烟控设计 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消防疏散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 12.1.8 具有足够的排烟面积 1 排烟风机和烟气流经的管道附件 建筑高度大于32m的高层副厂房中长度大于20m但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疏散走道 12.1.2 或与可燃物保持不小于0.15m的距离 发生火灾时 3 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的防烟系统设计已作出比较详尽的规定 疏散走道排烟面积即为走道的地面面积与连通走道的无窗房间或设固定窗的房间面积之和 其一 50098的规定进行排烟量的计算是不合适的 排烟管道应采取隔热防火措施或与可燃物保持不小于0.15m的距离 具有可靠性高 设置机械排烟设施的场所 防烟排烟系统及其补风系统的通风机的开关装置应装在便于操作的地方 非地面厂房 为保证火灾时送风 是机械排烟系统水平方向不是按防火分区设置 12.1.10 第二 应按最大排烟系统不小于120m 1 经常有人停留的非地面副厂房 在排烟风机入口总管上应设置与风机联锁的排烟防火阀 12.1 补风量不宜小于排烟量的50% /(h·m 3 排烟风机和排烟补风用送风机应在便于操作的地方设置紧急启动按钮 采暖 12 以便一旦发生火灾时 能够迅速识别并使其立即投入运行 就不能保证生产 故本条予以提示 排烟系统安全可靠地运行 由于排烟管道所排除的烟气温度较高 火灾危险性小 12.1 如有回风 通风或空调系统的送风机应与排烟系统同步运行 12.1.6 简单 应尽量加大相关开口面积 12.1.1 3 12.1.11 有利于迅速疏散和进行有效扑救 12.1.6 且不宜小于120m 供电系统复杂 3 防烟排烟 12.1.11 系统阀门(包括防火阀)应与之相适应 12.1.3 风口及阀门等必须采用不燃材料制作 柔性接头等 排烟风机可采用离心或轴流排烟风机 封闭副厂房和建筑高度大于32m的高层副厂房的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或合用前室 并应具有明显的标志和防止误操作的保护装置 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 /(h·m 2 简单套用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当设置机械排烟系统时 加压送风机 50019中的有关规定制订的 参照国家有关规范对城市交通隧道及公路隧道的要求 本条对设置机械排烟设施场所的排烟量作出规定 规定进厂交通洞宜采用自然排烟 空旷 可起到隔烟阻火作用 应按不小于60m 水电工程副厂房性质特殊 发生火灾时 本条是按现行国家标准《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其空间高大 在各防火分区水平支管与垂直风管的连接处设置防火阀 发电机层的排烟量可按一台机组段的地面面积计算 下列场所应设置机械排烟设施 通常情况下 建筑高度大于32m的高层副厂房中长度大于20m的疏散走道 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或合用前室是生产 12.1.9 没有运输易燃易爆及化学危险品的车辆通行 当担负一个排烟系统时 本款是从便于疏散走道排烟系统的设置 目前 又规定排烟管道应采用不燃材料隔热 )计算 12.1.10 但应注意以下几点 如风阀 但也有每层疏散走道分别设风机排烟 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 建筑高度大于32m的高层副厂房中长度大于20m且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疏散走道 这是阻止烟气侵入 国内疏散走道机械排烟系统一般均为竖向布置 烟气依靠热压作用可以以自然方式迅速排出洞外 12.1.4 综合以上原因 当排烟系统必须穿越防火分区时 其通风量应满足排烟补风量要求 这种做法初投资较大 封闭副厂房的疏散走道 连续多辆车的火灾 达到较好的排烟效果 通风和空气调节 防烟排烟 机械排烟补风系统可由正常通风或空调的送风系统转换而成 2 经常有人停留的非地面副厂房 规定只对经常有人停留的非地面副厂房 2 保证防火安全和提高排烟效率等因素综合考虑制订的 并应具有明显的标志和防止误操作的保护装置 经常有人停留的非地面副厂房 2 50016对于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 ) 50045 故规定在发电机层 控制火势蔓延 管道在穿越防火分区处设置防火阀 疏散走道的排烟量 影响疏散和火灾扑救 12.1.4 下列场所宜采用自然排烟 厂内主变压器搬运道的排烟量可按一台机组段长度的搬运道地面面积计算 1 可以不单独设置 封闭副厂房的疏散走道和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建筑高度大于32m的高层副厂房中长度大于20m的疏散走道 运行人员较少 50016-2006第9.4.5条制订的 1 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 因此在上述场所应设置机械加压送风防烟设施 防烟排烟 1 在一定时间内能够满足耐火稳定性和完整性的要求 2 对发电机层和厂内主变压器搬运道的机械排烟量的计算作出了规定 本条参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即使进厂交通洞发生火灾 交通流量非常小 规定了建筑高度大于32m的高层副厂房中长度大于20m的疏散走道的自然排烟口的最小净面积 主变压器搬运道应设置机械排烟设施 应保证在280℃的温度下连续有效工作不小于30min 4 2 1 管理维护简便等优点 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 而上述场所正是水电工程厂房的主要疏散和火灾扑救通道 12.1.5 3 防烟排烟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易操作的排烟方式 也不会发生大面积的 排烟系统管道上安装排烟防火阀 如果不及时有效地排除 2 不包括有开启外窗的房间面积 疏散走道的排烟系统宜竖向布置 加之交通洞上部顶拱宽敞高大 3 同时烟气的排放还应考虑对周围环境的威胁 3 50016的有关规定执行 无法利用自然排烟的方法排除火灾烟气 12.1.8 当该防火阀关闭时 12.1.7 有条件时 检修时才有少量人员 5165-2002第9.2.6条 12.1.2 本款是参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保证人员疏散及扑救的最有效方法 2 50016-2006第9.2.2条第4款 应同时设置补风系统 与高层民用建筑 封闭副厂房(一般指中控楼等)的疏散走道 50016的有关规定 本条对机械排烟系统的设置作出了规定 因此 当设置机械补风系统时 美国《水电厂防火》NFPA851(2000年版)对此也有类似的规定 封闭副厂房和建筑高度大于32m的高层副厂房的下列场所应设置机械加压送风防烟设施 风口及阀门等必须采用不燃材料制作 ) 非地面厂房 12.1.3 穿越防火分区的排烟管道设置排烟防火阀的情况分两种 水电工程进厂交通洞不同于城市交通隧道和公路隧道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是当竖向管道穿越防火分区时 应设置烟气温度超过280℃能自行关闭的防火阀 当竖向担负两个或两个以上排烟系统时 12.1.5 规定防烟与排烟系统的风管 主要为电厂通勤和检修车辆 其自然排烟口的净面积宜取该走道建筑面积的2%~5% 由于比较封闭 以及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建筑高度大于32m的高层副厂房中长度大于20m的疏散走道进行机械排烟 故不推荐采用这种方法 参照《水力发电厂厂房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程》DL/T 在总结国内已建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设计经验的基础上 因此 运行人员的安全疏散和火灾扑救工作的进行 通风和空气调节 机械排烟系统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采暖 或排烟风机和排烟口不在一个防火分区 防烟与排烟系统的管道 火灾时对该部位机械加压送风 12 有些副厂房正常运行时没有人员逗留 1 3 需要指出的是 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3 发生火灾时高温烟气极易聚集在主厂房发电机层和主变压器搬运道 为避免排烟管道引燃附近的可燃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