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设计要求或施工需要采用引孔法压桩时 选择压桩机的参数应包括下列内容 2 桩机质量(不含配重) 液压油缸的数量 送桩作业应连续进行 7.5.1 稳定压桩的时间宜为5~10s 最大压桩力不宜小于设计的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标准值 引孔的垂直度偏差不宜大于0.5% 在软土地基中不宜大于3h 3 4 采用相应措施 2 7.5.9 5 7 直径 当桩尖进入较硬土层后 4 当桩较密集 率定后的压力表读数与压桩力的对应关系 并将其质量标记在该件配重的外露表面 4 第一节桩下压时垂直度偏差不应大于0.5% 除满足本条上述3款规定外 送桩的最大压桩力不宜超过桩身允许抱压压桩力的1.1倍 应配备螺旋钻孔机 需要复压时 宜先对该区域进行压桩 5 1 7.5.5 7.5.4 静力压桩宜选择液压式和绳索式压桩工艺 复压次数可为2~3次 1 引孔压桩法质量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7.5.3 3 宜根据单节桩的长度选用顶压式液压压桩机和抱压式液压压桩机 静力压桩施工的质量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应符合本规范表7.4.5的规定 应设置塑料排水板 4 桩身出现纵向裂缝和桩头混凝土出现剥落等异常现象 最大压桩力等 引孔作业和压桩作业应连续进行 对于大面积桩群 实际桩长与设计桩长相差较大 3 1 3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宜利用压边桩机构或选用前置式液压压桩机进行压桩 1 场地地基承载力不应小于压桩机接地压强的1.2倍 间隔时间不宜大于12h 应暂停压桩作业 2 宜将每根桩一次性连续压到底 7.5.11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 但此时应估计最大压桩能力减少造成的影响 长 当边桩空位不能满足中置式压桩机施压条件时 压桩 2 稳压压桩力不得小于终压力 应根据现场试压桩的试验结果确定终压标准 并分析原因 出现异常响声 定时检测桩的上浮量及桩顶水平偏位值 1 7.5 2 复压次数可为3~5次 压桩过程中应测量桩身的垂直度 当桩身垂直度偏差大于1%时 终压条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压桩机下陷 抱压力不应大于桩身允许侧向压力的1.1倍 7.5.12 当场地上多数桩的有效桩长小于或等于15m或桩端持力层为风化软质岩 采用静压沉桩时 3 2 6 当持力层埋深或桩的入土深度差别较大时 7.5.16 宜采用开口型桩尖 且桩的有效桩长大于15m时 对于入土深度小于8m的桩 送桩应采用专制钢质送桩器 7.5.7 并可按本规范第7.4.9条执行 应找出原因并设法纠正 7.5.10 不得将工程桩用作送桩器 严禁用移动机架等方法强行纠偏 静压沉桩 当桩的垂直度偏差小于1% 对于入土深度大于或等于8m的桩 淤泥质土及黏性土时 在压桩施工过程中应对总桩数10%的桩设置上涌和水平偏位观测点 静压送桩的质量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且场地应平整 压桩机型号 终压连续复压次数应根据桩长及地质条件等因素确定 压桩顺序宜根据场地工程地质条件确定 7.5.8 桩难以穿越硬夹层 7.5.14 引孔宜采用螺旋钻干作业法 应控制日压桩量 若上涌和偏位值较大 7.5.2 7.5.15 碎石 应配备可入岩的钻孔桩机或冲孔桩机 7 压桩机的外型尺寸及拖运尺寸 短船型履靴的接地压强 压桩机械工作状态出现异常 引孔中有积水时 对于场地地层中局部含砂 吊桩机构的性能及吊桩能力 1 对预制混凝土方桩 3 压力表读数显示情况与勘察报告中的土层性质明显不符 当桩端需进入较坚硬的岩层时 夹持机构打滑 卵石时 钢桩等压入桩的桩位偏差 6 7.5.6 静压桩送桩深度不宜超过8m 夹持机构的型式 压桩机的每件配重必须用量具核实 且最后一节有效桩长不宜小于5m 2 应采取复压等措施 袋装砂井消减超孔压或采取引孔等措施 送桩深度不宜超过1.5m 必要时可由现场试验确定 5 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桩 或在压桩机上配备专用的螺旋钻 7.5.13 或地基为饱和淤泥 1 测量桩的垂直度并检查桩头质量 合格后方可送桩 压桩机的最小边桩距及最大压桩力 液压式压桩机的最大压桩力应取压桩机的机架重量和配重之和乘以0.9 宜先施压长桩后施压短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