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7 3 008/E-2001制订的 注 辨色要求高的场所 观演建筑照明标准值应符合表5.3.4的规定 表5.3.2 另外在其他类建筑中同样会有办公室 本条与《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交通建筑照明标准值应符合表5.3.10的规定 本条与原标准基本相同 金融建筑照明标准值 50034-2004中为商业建筑 博览建筑照明标准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此表适用于所有类型建筑的办公室和类似用途场所的照明 注 有电视转播的体育建筑照明标准值应符合表5.3.12-2的规定 *指混合照明照度 是参照CIE标准《室内工作场所照明》S 表5.3.9 注 1 教育建筑照明标准值 计算机教室 5.3.5 注 “/”后为外场的值 商店建筑照明标准值应符合表5.3.3的规定 科技馆建筑照明标准值应符合表5.3.8-2的规定 3 5.3.6 50034-2004中为影剧院建筑 保险 专卖店营业厅 财务室 会计室 电子阅览室 博物馆建筑其他场所照明标准值应符合表5.3.8-4的规定 雕塑展厅的照明标准值中不含展品陈列照明 50034-2004中为医院建筑 2 表5.3.11 办公建筑照明标准值应符合表5.3.2的规定 5.3.5 其一般照明的照度值应按混合照明照度的20%~30%选取 本条是参照CIE标准《室内工作场所照明》S 是参照CIE标准《室内工作场所照明》S 博物馆建筑陈列室展品照度标准值及年曝光量限值应符合表5.3.8-3的规定 只是增加了多媒体阅览室 008/E-2001制订的 体育建筑照明标准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室内商业街 表5.3.1 5.3.9 表5.3.10 只是增加了大堂 表中规定的照度应为比赛场地参考平面上的使用照度 1 是参照CIE标准《室内工作场所照明》S 1 证券 教育建筑在《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会展建筑照明标准值 交通建筑照明标准值 医疗建筑在《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科技馆建筑照明标准值 a 修复工作间 公共建筑 博览建筑包含 表5.3.12-2 常设展厅和临时展厅的照明标准值中不含展品陈列照明 供水 当展览对光敏感要求的展品时应满足表5.3.8-3的要求 金融建筑照明标准值应符合表5.3.11的规定 办公建筑照明标准值 本条与原标准基本相同 如科研办公室 50034-2004中展览馆展厅的基础上增加了会议室 5.3.6 3 商店建筑照明标准值 无电视转播的体育建筑照明标准值应符合表5.3.12-1的规定 5.3.2 5.3 表中同一格有两个值时 表5.3.8-1 会展建筑照明标准值应符合表5.3.9的规定 2 *指混合照明照度 注 游泳池 “/”前为内场的值 柜台和客服中心 2 本条与原标准基本相同 美术馆建筑照明标准值 注 *指混合照明的照度标准值 学生宿舍是参照CIE标准《室内工作场所照明》S 5.3.11 5.3.3 表中规定的照度除射击 无电视转播的体育建筑照明标准值 其特殊显色指数R9应大于零 美术馆建筑照明标准值应符合表5.3.8-1的规定 R 电信 只是增加了视频会议室 HDTV指高清晰度电视 表5.3.7 旅馆建筑照明标准值应符合表5.3.5的规定 5.3.10 本条是参照CIE出版物《体育赛事中用于彩电和摄影照明的实用设计指南》No.169(2005)制订的 图书馆建筑照明标准值应符合表5.3.1的规定 表5.3.4 本条与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注 博物馆 008/E-2001制订的 5.3.7 本条与《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3.4 注 5.3.8 *指混合照明照度 档案库和采编 5.3.4 a 1 陈列室一般照明UGR不宜大于19 有电视转播的体育建筑照明标准值 公共建筑 其中前两项是参照CIE标准《室内工作场所照明》S 50034-2004基本相同 射箭外 5.3.1 表5.3.8-3 一般场所R 观演建筑在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注 服务大厅 注 多功能厅和公共大厅 表5.3.8-4 “/”前为内场的值 不应低于90 008/E-2001制订的 会议室等场所 教育建筑照明标准值应符合表5.3.7的规定 也适用于类似用途(如供电 会议室 1 主要增加了地铁站厅和地铁进出站门厅 2 农贸市场 本表适用于银行 表5.3.6 5.3.8 只是增加了电子信息机房 5.3.9 博物馆建筑陈列室展品照度标准值及年曝光量限值 5.3.11 旅馆建筑照明标准值 5.3 健身房 2 注 绘画 *指混合照明照度 其他均应为比赛场地主摄像机方向的使用照度值 供气)的营业厅 表5.3.8-2 图书馆建筑照明标准值 博物馆建筑其他场所照明标准值 5.3.2 医疗建筑照明标准值 5.3.12 5.3.3 2 注 注 商店建筑在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美术馆 50034-2004基本相同 宴会厅 表5.3.3 008/E-2001制订的 会展建筑是在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本条与原标准基本相同 工艺室 邮政等行业 本条与原标准基本相同 1 表5.3.12-1 5.3.12 5.3.10 观演建筑照明标准值 “/”后为外场的值 5.3.1 当表中同一格有两个值时 是参照CIE标准《室内工作场所照明》S 50034-2004中为学校建筑 *指混合照明照度 不应低于80 经营室等对这些场所的照明设计也同样适用 只是增加了仓储式超市 50034-2004基本相同 医疗建筑照明标准值应符合表5.3.6的规定 期货 008/E-2001制订的 陈列室一般照明应按展品照度值的20%~30%选取 科技馆 表5.3.5 008/E-2001制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