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2 其比赛时场地照明应符合下列规定 2 本条是参照CIE出版物《体育赛事中用于彩电和摄影照明的实用设计指南》No.169(2005)制订的 比赛场地水平照度最小值与平均值之比不应小于0.7 1 在有电视转播要求的体育场馆 场地水平照度最小值与最大值之比不应小于0.4 比赛场地平均水平照度宜为平均垂直照度的0.75~2.0 4.2 专业比赛等 比赛场地水平照度最小值与最大值之比不应小于0.5 比赛场地主摄像机方向的垂直照度最小值与最大值之比不应小于0.4 最小值与平均值之比不应小于0.6 4.2.1 有电视转播要求的体育场馆的照度均匀度是参照CIE出版物《体育赛事中用于彩电和摄影照明的实用设计指南》No.169(2005)制订的 4 5 在无电视转播要求的体育场馆 照度均匀度 场地水平照度最小值与最大值之比不应小于0.5 比赛场地主摄像机方向的垂直照度最小值与平均值之比不应小于0.6 专业训练及业余比赛 4.2 4.2.1 其比赛时场地的照度均匀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照度均匀度 2 业余比赛时 专业比赛时 4.2.2 6 3 1 无电视转播要求的体育场馆可进行业余训练 最小值与平均值之比不应小于0.7 观众席前排的垂直照度值不宜小于场地垂直照度的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