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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用引出线表示标注尺寸的位置(图11.2.4) 也可按图11.2.3(b)的形式注写 11.2.3 尺寸数字应依据其方向注写在靠近尺寸线的上方中部 图11.2.3a注写方式为软件默认方式 图11.2.3 11.2 若尺寸数字在30°斜线区内 11.2.2 不应从图上直接量取 尺寸数字的注写方向 11.2.1 11.2.4 尺寸数字的注写位置 当尺寸线为竖直时 应按图11.2.3(a)的规定注写 图样上的尺寸 图11.2.4 中间相邻的尺寸数字可上下错开注写 尺寸数字的方向 如果在30°斜线区内注写时 最外边的尺寸数字可注写在尺寸界线的外侧 11.2.3 除标高及总平面以米为单位外 容易引起误解 尺寸数字 按例图所示 字头朝左 故推荐采用两种水平注写方式 图样上的尺寸单位 尺寸数字 图11.2.3b注写方式较适合手绘操作 11.2 故此 如没有足够的注写位置 尺寸数字注写在尺寸线的左侧 本次修订将图11.2.3a注写方式定为首选方案 应以尺寸数字为准 尺寸数字的注写方向和阅读方向规定为 其他必须以毫米为单位 其他任何方向 尺寸数字也应保持向上 且注写在尺寸线的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