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罐容积不超过1000m 应遵循国家有关方针政策 做到设备材料 其发展潜力巨大 扩建和改建工程的防火设计 目前 范围较广 1.0.4 本标准适用于罐区液化烃储罐总容积不超过300m 应执行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GB 制定本标准 B 化工或石油化工园区内的精细化工基地 规定工厂建筑设施的防火安全间距和措施 精细化工企业工程防火设计应遵循国家“以人为本 3 根据对调查收集的精细化工企业资料分析 新材料和新设备 10 防止和减少火灾危害 总则 1.0.1 制定本标准 规范 全国各地把发展精细化工作为促进地方化工产业升级和转型 可靠 需求量越来越大 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 按本标准执行 甲 储存火灾危险性进行分类 1.0.2 精细化工企业工程防火设计 以达到防止和减少火灾危害 精细化工企业发展余地和本标准使用上的安全性后 Pa)的乘积计算 应符合现行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的规定 先进 为适应精细化工产业新型工业化发展的需要 50160等标准的有关规定 在不断总结生产 对精细化工企业生产 总则 安全发展”“推行先进适用的技术装备”等方针政策 超过储罐总容积和单罐容积规模限制的精细化工企业的新建 1.0.1 乙类液体储罐的总容积不超过3000m 经济合理 3 煤化工等生产的初级或次级化学品作为起始原料 本标准明确规定的 精细化工产品具有特定功能 加快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 )和设计储存压力(绝对压力 3 固定容积可燃气体储罐的容积应按储罐几何容积(m 3 甲 3 本标准只能根据精细化工企业主要特点做出规定 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单罐容积不超过5000m 和乙类液体储罐总容积不超过5000m 前景广阔 3 制定本标准适用的精细化工企业新建 鉴于精细化工企业工程防火设计涉及的专业较多 单罐容积不超过1000m 促进精细化工产业健康持续发展的目的 3 建设和科学实验的基础上 1 常压或低压操作 扩建和改建工程的储罐总容积和单罐容积规模 现行国家或行业标准做出的规定 随着经济建设的迅猛发展 应按园区的专门规定执行 综合考虑精细化工企业特点 工艺生产多为常温或中温 可燃气体储罐总容积不超过5000m 生产工艺技术成熟 规模小 经济合理 规范精细化工企业工程防火设计 1 我国尚无专门用于精细化工企业工程设计的防火国家标准 丙类液体储罐总容积不超过25000m 精细化工企业工程防火设计 造成混乱 3 节约用地 近几年 除应执行本标准外 单罐容积不超过100m 3 的精细化工企业新建 扩建和改建工程的防火设计 1.0.3 1.0.4 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 本标准未做规定的部分 技术先进 精细化工企业生产一般为小规模(如液化烃储罐的总容积不超过300m 采用新工艺 精细化工企业工程防火设计应执行本标准规定 也可执行本标准 3 对于其他专业性较强 本标准不再重复 1.0.3 附加值高的特点 本条明确了本标准的适用范围 5 建筑安全 3 本条为制定本标准的目的 ) 1.0.2 国内外精细化工产品种类越来越多 以免产生矛盾 为规范精细化工企业工程防火设计 精细化工企业即使使用石油化工 做到安全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