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规范
2 的甲 6.2.2 火灾危险性类别不同的储罐可同组布置 甲 6.2.4 乙 6.2.14 3 丙 当采用易熔材料制作浮盘时 涂隔热涂料等 两排直径小于5m的立式储罐及卧式储罐的间距不应小于3m 2 卧式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0.8m 1 宜采用压力储罐 温度计 6.2.12 乙类液体与其他类可燃液体储罐之间 3 3 火势小 B 与可燃液体储罐的防火间距不限 隔堤所分隔的沸溢性液体储罐不应超过2个 6.2.5 对于单罐容积小于100m 3 储罐组内存储不同品种可燃液体时 应布置在防火堤外 6.2.15 6.2.8 甲 类液体 自燃点 甲 当单罐容积不大于1000m 50016的有关规定协调制定 可燃液体的压力储罐可与液化烃的全压力储罐同组布置 6.2.12 水溶性与非水溶性可燃液体储罐之间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GB 设置减少对储罐日晒升温的措施 立式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2m 可燃液体的低压储罐可与常压储罐同组布置 因此 储罐的阻火器 6.2 单罐容积不小于100m 低压储罐或降温储存的常压储罐 在防火堤的不同方位应设置人行台阶 对工厂储罐组的总容积及单罐容积做出本条规定 6.2.17 常见的措施有固定式冷却水喷淋(雾)系统 50160的有关规定制定 本条与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GB 乙类液体相当于5m 储罐组内相邻地上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 B B 在同一储罐组内 6.2.1 在管道穿堤处应采用不燃烧材料严密封堵 储罐选型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石油化工储运系统罐区设计规范》SH/T 比水重且不溶于水 表6.2.6 本标准规定工厂甲 与液化烃储罐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5m 2 同时设有液下喷射泡沫灭火设备 B 6.2.8 3 采用固定冷却消防方式时 5 类的储罐布置不应超过4排 具有极强的挥发性 可燃液体储罐(组)应设防火堤 在雨水沟穿堤处应采取防止可燃液体流出堤外的措施 距不大于500m 不同液体 2 除润滑油储罐外 乙类液体的固定顶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0.6D A 立式储罐组内隔堤高度不应低于0.5m 助燃剂 乙 当储罐设有保温层或保冷层时 B 不必再采取防日晒措施 4 4 是为防止油气挥发和改善储罐的安全状况 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限 个别企业不超过3000m 4 气体冷凝回流 50160的有关规定 类储罐的间距不应小于5m 也只在浮顶与罐壁间的密封处燃烧 相邻储罐(组)防火堤的外堤脚线之间应留有宽度不小于7m的消防空地 且隔堤内有效容积不应小于其中一个最大储罐容积的10% 乙类固定顶储罐不应小于10m 卧式储罐组内隔堤高度不应低于0.3m 可燃液体专用泵区仅要求布置在防火堤外 堤高高限以堤外3m范围内设计地坪标高起算 当不同类别储罐布置在同一储罐组内时 根据工厂储罐区总容积 3 且可大大降低可燃蒸气的损耗和对大气的污染 易燃性和爆炸性 液位计 类液体储存应选用内浮顶罐 2 与可燃液体储罐的防火间距不做规定 乙 50160协调制定 乙类液体储罐区的总容积一般不超过1000m 本条根据本标准第5.5.1条车间储罐(组)规定 1 如二硫化碳是甲 距甲 3 A 工厂储罐组内相邻地上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6.2.6的规定 丙类液体折算 2 3 3 单罐容积不超过1000m 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1 6.2.6 的丙 避免火灾事故的扩大 6.2.6 6.2.7 丙类液体储罐的总容积不应大于25000m B 的甲 本条根据精细化工企业储罐容积实际 (丙类液体储罐的总容积不超过25000m 同一方位上两个相邻人行台阶的距离不宜大于60m 不同形式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本表规定的较大值 采用固定顶罐或低压罐时 防火堤及隔堤应能承受所容纳液体的静压 6.2.7 其总容积可按1m 6.2.3 1 沸点及闪点均较低 卧式储罐防火堤的高度不应低于0.5m 防火堤内有效容积不应小于其中一个最大储罐的容积 A D为相邻较大罐的直径 的内浮顶储罐 类固定顶储罐不应小于8m 6.2.15 3 应在下列部位设置隔堤 B 3 堤高低限以堤内设计地坪标高起算 5 3 应布置在防火堤外 且应为1.0m~2.2m 工厂储罐(组)的专用泵区应布置在防火堤外 丙类液体单罐容积不应大于500m B 3 B B 储罐应成组布置 车间储罐(组)的专用泵区 本条与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GB 乙类液体储罐的总容积不超过5000m 6 时 3 并采取减少日晒升温的措施 4 立式储罐防火堤的高度应比计算值高出0.2m 距液化烃储罐不应小于15m 隔堤所分隔的储罐容积之和不应大于20000m 类固定顶储罐不应小于10m 工厂储罐组内储罐的总容积和单罐容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乙类液体储罐的总容积不应大于5000m 6.2.14 目的是易于对火灾事故控制和扑救 呼吸阀 减小损失 储存极度危害和高度危害毒性液体的储罐不应与其他易燃和可燃液体储罐布置在同一防火堤内 3 甲 隔堤应设置人行台阶 且甲 6.2.10 乙类液体单罐容积不应大于200m 采用固定顶罐水封加氮封储存比采用单纯的内浮顶罐储存更安全可靠 单罐容积不应大于5000m 易聚合等有特殊要求的甲 3007的规定 3 液位报警与自动联锁切断设施设置 6.2.16 5 A 防火堤及隔堤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4 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3 与可燃液体储罐防火间距不限 工厂储罐(组)的总容量和单罐容量都不超过本标准第5.5.1条和第6.2.8条规定的车间储罐(组)总容量和单罐容量时 时 可燃液体储罐 B 3 类液体物料储存 6.2.13 立式储罐至防火堤内堤脚线的距离不应小于罐壁高度的一半 A 工厂储罐组内两排立式储罐的间距应符合本标准表6.2.6的规定 固定冷却水设备和扑救防火堤内液体火灾的泡沫灭火设备时 其专用泵区与可燃液体储罐的防火间距不限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3 或易氧化 5 储存沸点低于45℃或在37.8℃时饱和蒸气压大于88kPa(绝压)的甲 50160协调制定 单罐容积不大于5000m 并参照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GB 精细化工企业设置甲 储罐组内的储罐布置不应超过两排 应设置氮气保护等安全措施 6.2.5 6 6.2.9 2 注 3 与储罐的防火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旦起火 可燃液体储罐的专用泵单独布置时 本标准第5.5.1条和第6.2.8条对可燃液体车间储罐(组)的总容积和单罐容积已加限制 B 强氧化剂及具有腐蚀性液体储罐与可燃液体储罐之间 可燃液体储罐 距浮顶储罐 距不大于500m 1 丙 沸溢性液体的储罐不应与非沸溢性液体储罐同组布置 事故泄压 乙类固定顶储罐不应小于12m 3 应采用氮气或惰性气体密封 单罐容积不应大于1000m 并应采取防渗漏措施 丙 本条根据本标准第6.2.5条规定的储罐容积 可选用固定顶罐加氮气或惰性气体密封(甚至另加水封) 卧式储罐至防火堤内堤脚线的距离不应小于3m 但不宜小于0.4D 3 3 B B 3 6.2 ) 50160的有关规定协调 考虑企业发展余地以及丙类液体储存 因日晒对储罐影响小 B 易于扑救 6.2.11 工厂储罐区可能由一个或多个储罐组组成 1 3 50016和《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GB 3 内浮顶罐罐内基本没有气体空间 甲 车间储罐组内单罐容积及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互相接触能引起化学反应的可燃液体储罐之间 储锚之间的防火间距可适当减小 类可燃液体 6.2.2 “*”表示本标准不适用 宜布置火灾危险性类别相同或相近的储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