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规范
D为相邻较大罐的直径 “*”表示本标准不适用 工厂储罐组内两排立式储罐的间距应符合本标准表6.2.6的规定 对于单罐容积小于100m B 1 50160协调制定 B 6.2.16 类可燃液体 B 储罐应成组布置 可燃液体储罐的专用泵单独布置时 50016和《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GB 3 可选用固定顶罐加氮气或惰性气体密封(甚至另加水封) 因日晒对储罐影响小 个别企业不超过3000m 易燃性和爆炸性 6.2.4 但不宜小于0.4D 6.2 6.2.13 50016的有关规定协调制定 1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表6.2.6 50160协调制定 也只在浮顶与罐壁间的密封处燃烧 精细化工企业设置甲 易于扑救 丙 宜采用压力储罐 储罐的阻火器 采用固定顶罐或低压罐时 6.2.3 5 储锚之间的防火间距可适当减小 距甲 隔堤所分隔的沸溢性液体储罐不应超过2个 5 距液化烃储罐不应小于15m 液位报警与自动联锁切断设施设置 根据工厂储罐区总容积 类固定顶储罐不应小于10m 卧式储罐防火堤的高度不应低于0.5m 储罐组内相邻地上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 乙类液体储罐的总容积不应大于5000m 可燃液体储罐(组)应设防火堤 6.2.6 3 乙类固定顶储罐不应小于12m B 呼吸阀 低压储罐或降温储存的常压储罐 可燃液体储罐 时 其专用泵区与可燃液体储罐的防火间距不限 卧式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0.8m 立式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2m 两排直径小于5m的立式储罐及卧式储罐的间距不应小于3m 防火堤及隔堤应能承受所容纳液体的静压 本条与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GB 火灾危险性类别不同的储罐可同组布置 3 工厂储罐组内相邻地上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6.2.6的规定 助燃剂 隔堤所分隔的储罐容积之和不应大于20000m 3 50160的有关规定制定 甲 具有极强的挥发性 B 时 本条根据本标准第5.5.1条车间储罐(组)规定 丙类液体折算 工厂储罐(组)的总容量和单罐容量都不超过本标准第5.5.1条和第6.2.8条规定的车间储罐(组)总容量和单罐容量时 不同液体 且隔堤内有效容积不应小于其中一个最大储罐容积的10% 可燃液体储罐 乙类液体储罐区的总容积一般不超过1000m 应采用氮气或惰性气体密封 丙 的甲 沸溢性液体的储罐不应与非沸溢性液体储罐同组布置 类的储罐布置不应超过4排 当单罐容积不大于1000m 水溶性与非水溶性可燃液体储罐之间 防火堤及隔堤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储存沸点低于45℃或在37.8℃时饱和蒸气压大于88kPa(绝压)的甲 本标准规定工厂甲 6.2.9 当储罐设有保温层或保冷层时 3 丙类液体储罐的总容积不应大于25000m 6.2.12 当不同类别储罐布置在同一储罐组内时 6.2.11 4 B 强氧化剂及具有腐蚀性液体储罐与可燃液体储罐之间 1 距不大于500m 的丙 沸点及闪点均较低 单罐容积不超过1000m 单罐容积不大于5000m 1 避免火灾事故的扩大 考虑企业发展余地以及丙类液体储存 3 3 立式储罐至防火堤内堤脚线的距离不应小于罐壁高度的一半 A 3 采用固定顶罐水封加氮封储存比采用单纯的内浮顶罐储存更安全可靠 6.2.8 车间储罐组内单罐容积及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单罐容积不应大于5000m B B 与可燃液体储罐防火间距不限 6.2.2 2 不同形式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本表规定的较大值 6.2.14 宜布置火灾危险性类别相同或相近的储罐 设置减少对储罐日晒升温的措施 类液体储存应选用内浮顶罐 应在下列部位设置隔堤 减小损失 储罐选型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石油化工储运系统罐区设计规范》SH/T 2 3 2 距浮顶储罐 3 50160的有关规定协调 甲 类固定顶储罐不应小于8m 堤高低限以堤内设计地坪标高起算 1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GB 6.2.6 卧式储罐至防火堤内堤脚线的距离不应小于3m 6.2.5 如二硫化碳是甲 是为防止油气挥发和改善储罐的安全状况 乙类液体的固定顶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0.6D 4 B 3 B 并采取减少日晒升温的措施 (丙类液体储罐的总容积不超过25000m 的甲 B 3 甲 储罐组内的储罐布置不应超过两排 3 3 A 6.2.15 立式储罐防火堤的高度应比计算值高出0.2m 储存极度危害和高度危害毒性液体的储罐不应与其他易燃和可燃液体储罐布置在同一防火堤内 甲 同时设有液下喷射泡沫灭火设备 乙 3 A 乙类液体相当于5m 6 3 在同一储罐组内 注 储罐组内存储不同品种可燃液体时 4 丙 除润滑油储罐外 并应采取防渗漏措施 甲 4 防火堤内有效容积不应小于其中一个最大储罐的容积 3 工厂储罐区可能由一个或多个储罐组组成 对工厂储罐组的总容积及单罐容积做出本条规定 乙类液体储罐的总容积不超过5000m 车间储罐(组)的专用泵区 6.2.15 2 6.2.2 B 2 同一方位上两个相邻人行台阶的距离不宜大于60m 6.2.17 与可燃液体储罐的防火间距不限 并参照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GB 3 1 温度计 固定冷却水设备和扑救防火堤内液体火灾的泡沫灭火设备时 应布置在防火堤外 应布置在防火堤外 应设置氮气保护等安全措施 B A B 6.2.10 与液化烃储罐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5m 乙类固定顶储罐不应小于10m 内浮顶罐罐内基本没有气体空间 单罐容积不小于100m 6.2.1 50160的有关规定 乙 本条与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GB ) 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6 6.2.7 与可燃液体储罐的防火间距不做规定 工厂储罐(组)的专用泵区应布置在防火堤外 B 常见的措施有固定式冷却水喷淋(雾)系统 工厂储罐组内储罐的总容积和单罐容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A 不必再采取防日晒措施 乙类液体单罐容积不应大于200m 当采用易熔材料制作浮盘时 比水重且不溶于水 6.2.7 6.2.12 单罐容积不应大于1000m 相邻储罐(组)防火堤的外堤脚线之间应留有宽度不小于7m的消防空地 或易氧化 堤高高限以堤外3m范围内设计地坪标高起算 1 3 距不大于500m 丙类液体单罐容积不应大于500m 类液体 3 乙类液体与其他类可燃液体储罐之间 3 液位计 在管道穿堤处应采用不燃烧材料严密封堵 3 立式储罐组内隔堤高度不应低于0.5m 2 自燃点 本条根据本标准第6.2.5条规定的储罐容积 采用固定冷却消防方式时 6.2.14 乙 在防火堤的不同方位应设置人行台阶 事故泄压 3 隔堤应设置人行台阶 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且甲 可燃液体的压力储罐可与液化烃的全压力储罐同组布置 且可大大降低可燃蒸气的损耗和对大气的污染 6.2.5 的内浮顶储罐 5 本条根据精细化工企业储罐容积实际 3 涂隔热涂料等 气体冷凝回流 且应为1.0m~2.2m 4 3007的规定 3 与储罐的防火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在雨水沟穿堤处应采取防止可燃液体流出堤外的措施 一旦起火 因此 火势小 3 其总容积可按1m 易聚合等有特殊要求的甲 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限 卧式储罐组内隔堤高度不应低于0.3m 类液体物料储存 6.2 目的是易于对火灾事故控制和扑救 可燃液体的低压储罐可与常压储罐同组布置 互相接触能引起化学反应的可燃液体储罐之间 5 本标准第5.5.1条和第6.2.8条对可燃液体车间储罐(组)的总容积和单罐容积已加限制 2 可燃液体专用泵区仅要求布置在防火堤外 6.2.8 类储罐的间距不应小于5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