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对该部分重视程度不够 为适应我国医院建设的需要 明确了系统建设中的基本技术问题 制定本规范 法律法规的关系 除应执行本规范外 要求等 医用气体工程的设计 还应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产品的注册证并在有效使用期内 技术先进 在建设过程中 其技术参数与要求均应满足本规范的规定 优化系统 设备或产品的主要技术参量 系统的建设应统一完整 医用器具在具有医用气体专用特性的前提下能够通用等 工程安装施工以及医疗卫生操作流程等多行业 施工及验收 本条说明本规范与国家工程建设的其他规范 本规范规定的医用气体种类与系统对于某一具体的医疗卫生机构并不一定都是必需的 投资总体偏少 为规范我国医用气体工程建设 材料 应注意保持系统的统一与完整 法规 多专业 改建或扩建的集中供应医用气体工程的设计 多学科内容 医用气体工程的设计 本条旨在说明制定本规范的目的 因此除本规范外尚应遵守国家其他有关建设标准规范 1.0.1 检测证明 如在分期分段实施时应纳入全系统统一测试检验 施工及验收 保证建设质量 运行与管理维护方便的目标 1 医疗卫生机构应按医疗科目和流程选择所需的医用气体系统 应根据自身需求确定部分或者全部建设 以及医疗卫生行业有关的法律 医用气体工程所使用的设备 总 1.0.3 1.0.5 医用气体工程所使用的设备 但不涉及具体的设备或产品的标准或结构 系统内的终端组件 1 我国医院建设处于一个快速发展的时期 材料应有相关的生产许可 以医用气体工程系统建设为出发点 1.0.5 1.0.4 则 建设水平与国际通用做法相比有一定差距 本规范在考虑了现阶段国内实际状况与水平的情况下 由于医用气体工程涉及设备与产品制造 则 实现安全可靠 1.0.2 本规范适用于医疗卫生机构中新建 总 作业流程 重点规范了工程中的原则性技术指标和要求 检验 1.0.1 合理选择 验收等环节应统筹考虑 应有生产许可证明并通过相关的检验或检测 规范与提高医疗卫生机构集中供应医用气体工程的建设水平 施工 1.0.3 1.0.4 当前 若产品属于医疗器械或产品的 互相补充的原则 这种关系应遵守协调一致 经济合理 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在国内医用气体建设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