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道穿越的隔墙或隔断的两侧均应有标识 5.3 压力及气流方向的箭头 5.3.4 第3款注意事项应标识在此标识内容区域中最明显之处或另设独立标识 压缩医用气体管道的运行压力不符合本规范表3.0.2和表3.0.3的规定时 Ⅰ 使用中按常规黑色 所有管接头/套管和夹箍上应至少标识气体的中文名称或代号 检测 使用 5.3.5 3 5.3.6 指示气流方向的箭头 应在其安装位置附近另行设置中文名称或代号 Ⅱ 5.3.11 应有气体的中文名称或代号 标识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再用异丙醇浸湿擦拭15s 5.3.13 Ⅱ 05-1426-2001的规定 标识应沿管道的纵向轴以间距不超过10m的间隔连续设置 5.3.8 系在标识范围内以中部为分隔左右分布 在对阀门标识时 标识和颜色规定的耐久性可按照下法试验 医用气体管道标识应至少包含气体的中文名称或代号 埋地医用气体管道上方0.3m处宜设置开挖警示色带 白色 其中管道上的标识文字高度不应小于6mm 匿用富氧空气 5.3.9 标记仍应清晰可识别 供应 5.3.3 且色带宽度不应小于25mm 这些规定是安全 5.3.2 医用气体终端组件外部有遮盖物时 缺一不可 颜色和标识 医用气体管道及附件的颜色和标识代号应符合表5.3.3的规定 医用气体报警装置应有明确的监测内容及监测区域的中文标识 5.3.10 医用气体的输入 并视实际情况适当增加色带的条数 设置后的标识肉眼易观察到 医用气体管道外表面除本规范规定的标识外 任一房间内的管道应至少设置一个标识 软管的两端应贴有带颜色标记的条带 5.3.15 在环境温度下 2 表5.3.3的规定等效于ISO 建议依据ISO 白色的规定编号 5.3.1 模版印刷 颜色和标识 终端组件上无中文名称或代号时 维修不受影响 闭状态指示以及开关旋向指示 应包含气体代号 阀门所服务的区域或房间的名称 压缩医用气体管道的运行压力不符合本规范表3.0.2和表3.0.3的规定时 清晰 阀门的标识应符合下列规定 医用气体计量表应有明确的计量区域的中文标识 其他低压软管组件的标识应符合下列规定 色带应设置在靠近软管的连接处 表中颜色编码系采用《漆膜颜色标准样卡》GSB 5.3.12 93%O 1 所有标识的内容应保持完整 标识如下 英文代号 盖印或黏着性标志 3 因颜色样卡中无黑色 医用气体管道标识长度不应小于40mm 5.3.1 5.3.16 应尽量把标识的内容集中在一个面上 阀门上的标识还应包含气体运行压力 清晰 均应有耐久 5.3.11 医用气体管道及附件标识的方法应为金属标记 2 用手不太用力地反复摩擦标识和颜色标记 应按表5.3.3的规定设置耐久和清晰的颜色及中文名称或代号 医用气体终端组件及气体插头的外表面 10083-2006的规定 颜色和标识的设置规定 色带圈或夹箍 应有明确的当前开 不应有其他涂覆层 维修医用气体的必要保证 检查 英文字高不应小于2.5mm 医用气体管道 名称 使用色带条时 首先用蒸馏水浸湿的抹布擦拭15s 应标明注意事项及警示语 应设置明确的文字指示标识 注 不易受损于环境和外力因素 实际应用中 一般规定 5.3.3 应注意色带是连续的且不易脱落 稍有改动 因此表中未列出 颜色均应覆盖到其全周长 关于医用分子筛制氧机组的产出气体 中文代号 医用气体标识的中文字高不应小于3.5mm 5.3 立管穿越的每一层应至少设置一个标识 除医疗器械内的软管组件外 压力指示仪表等附件 易识别的标识 可识别的标识 任何采用颜色标识的圈套 2 富氧空气 表中规定为两种颜色时 所有医用气体工程系统中必须有耐久 5359-2008 一般规定 Ⅰ 颜色 一般应标识在阀门主体部位较大或较平坦的面积体位上 管道上的标识还应包含气体的运行压力 2 在执行本条过程中 然后用酒精浸湿后擦拭15s 终端组件 5.3.9 由于国内医药管理部门现在还没有明确规定 输出口处标识 软管组件 5.3.14 软管的端口应盖有带颜色标记的封闭端盖 颜色和标识的设置规定 气体的颜色标记 白色作颜色标识 正确地输送 5.3.7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