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3 托 其活动能力与幼儿园小班差不多 4.2.5B 婴 应包括睡眠区 4.2.3D 4.2.4 托儿所生活用房 喂奶室对外设直接出入口 这有利于管理和 托儿所和幼儿园合建时 表4.2.3 托大班组成 因此喂奶室应临近乳儿班 配餐区 乳儿班的 睡眠区应布置供每个婴幼儿使用的床位 但托儿所和幼儿园两部分应单独分区 各区 和托大班 4.2.3A 但自理能力还较差 保证上述要求 储藏区等 注 并应互相通视 面积及有关规定与幼儿园相同 ) 乳儿班和托小班生活单元各功能分区应符合下列规定 托儿所应单独分区 4.2 配餐区 此条删除 软质面层 每班至少设3个适合幼儿使用的洗手池 应设置开向疏散走道的门 不应布置双层床 第4.3.16条的规定 4.2.5 ) 最小使用面积应符合表4.2.3的规定 活动区 3 儿生活的需要而设置的 为保证婴幼儿的健康和安全 出入口 生活用房应由乳儿班 托儿所 宜设成人厕所 儿 床位四周不宜贴靠外墙 只设置各功能分区 应设尿布台 污水池 1 室外活动场地宜分开 配餐区应临近对外出入口 4.2.3C 软质面层 功能空间 不应与幼儿园部分合用一个出入口 幼儿的身体健康 基本能自主走路 的划分可根据 每班至少设2个大便器 4.2 4.2.6 因此生活用房的设置 托小班卫生间内应设适合幼儿使用的卫生器具 1 宽度宜为0.35m~0.40m 2 班生活用房的使用面积及要求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和托小班 3 4.2.4 独立安全 防止母亲经过婴幼儿生活空间 成人厕位应与幼儿卫生间隔离 4.2.5A 4.2.2 托儿所生活用房除应符合以上条款外 小 各区最小使用面积应符合表4.2.3A的规定 班 2 乳儿班有时需要母亲定时喂奶 清洁区 与幼儿园生活用房相同 大 从管理和卫生方面要求应分成独立的使用单元 乳儿班和托小班活动区地面应做暖性 婴 宜 4 各班应为独立使用的生活单元 托小班各区最小使用面积(m 2 乳儿班 喂奶时应有独立的空间 使用面积不宜小于10m 清洁区应设淋浴 儿走路 2 其使用面积不应小于50m 乳儿由保育员抱出到喂奶室交给母亲哺乳 托小班应包括睡眠区 1 洗涤池 2 4.2.3B 4.2.6A 造成环境污染 岁以下在哺乳期间的 乳儿班 乳儿班 第4.3.14条 并应设 婴 自理能力灵活分配 尿布台 一般托儿所和幼儿园合建的较多 清洁区 宜设通风或排烟设施 睡眠区与活动区合用时 如果托儿所设置若干个班 婴幼儿 活动区 4.2.3B 并设有调理台 尚应符合本规范第4.3.4条 这样在托儿所和幼儿园合建的时候 不必绝对按年龄分配 洗手池 卫生间 2个小便器 4.2.1 托 储藏区等 第4.3.7条 吃饭 它与幼儿园及托儿班的区别主要是 2 坐便器高度宜为0.25m以下 洗涤池 第4.3.8条 乳儿班和托小班宜设喂奶室 大部分时间在床上生活 需要护理员帮助才能完成自理动作 可采取地热采暖 表4.2.3A 托儿班的幼儿基本可以自理 洗手池 4.2.2 为2岁~3岁的幼儿 铺设木地板或地毯等措施 此条删除 4.2.1 第4.3.15条 其生活用房可以通用 婴 便器之间应设隔断 应设加热设施 满足婴幼儿的生活使用要求 乳儿班和托小班生活单元各功能分区之间宜采取分隔措施 乳儿班为 储藏柜等 托儿所生活用房 托小班 第4.3.6条 各功能空间没有明显的界限 成人厕位等设施 高度宜为0.40m~0.45m 距地1.20m的墙面应做软质面层 最小使用面积(m 乳儿班和托小班的婴幼儿经常在地上玩耍 4.2.3D 其地面应做暖性 由于3岁以下幼儿其活动能力有所差异 这和幼儿园相同 新增条文 大小便基本不能自理 这些 宜设公共活动空间 设置主要是根据 应临近婴幼儿生活空间 各区 吃饭及大小便 4.2.3 洗手池 新增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