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与幼儿园及托儿班的区别主要是 第4.3.6条 但自理能力还较差 睡眠区应布置供每个婴幼儿使用的床位 功能空间 第4.3.7条 大部分时间在床上生活 4.2.5A 清洁区应设淋浴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4.2.2 乳儿班 4.2.1 不应与幼儿园部分合用一个出入口 注 婴 儿走路 因此生活用房的设置 乳儿班 各区 4 由于3岁以下幼儿其活动能力有所差异 班 和托大班 托小班 乳儿由保育员抱出到喂奶室交给母亲哺乳 造成环境污染 托大班组成 第4.3.8条 活动区 各区最小使用面积应符合表4.2.3A的规定 成人厕位应与幼儿卫生间隔离 吃饭及大小便 宜 托儿所 保证上述要求 并应互相通视 新增条文 乳儿班和托小班宜设喂奶室 4.2 软质面层 需要护理员帮助才能完成自理动作 每班至少设3个适合幼儿使用的洗手池 洗手池 防止母亲经过婴幼儿生活空间 配餐区应临近对外出入口 卫生间 应设加热设施 婴 2 托 2 一般托儿所和幼儿园合建的较多 尿布台 4.2.4 基本能自主走路 1 这样在托儿所和幼儿园合建的时候 表4.2.3 托小班应包括睡眠区 4.2.3 成人厕位等设施 大 应临近婴幼儿生活空间 1 储藏区等 和托小班 托小班卫生间内应设适合幼儿使用的卫生器具 尚应符合本规范第4.3.4条 清洁区 宜设公共活动空间 乳儿班的 喂奶时应有独立的空间 的划分可根据 使用面积不宜小于10m 4.2 4.2.5 这些 婴 设置主要是根据 坐便器高度宜为0.25m以下 幼儿的身体健康 其使用面积不应小于50m 1 配餐区 不应布置双层床 4.2.3B 应包括睡眠区 睡眠区与活动区合用时 距地1.20m的墙面应做软质面层 2 宜设成人厕所 出入口 并设有调理台 活动区 独立安全 与幼儿园生活用房相同 小 第4.3.14条 4.2.3C 因此喂奶室应临近乳儿班 乳儿班和托小班生活单元各功能分区之间宜采取分隔措施 此条删除 每班至少设2个大便器 4.2.3 乳儿班和托小班活动区地面应做暖性 洗涤池 4.2.1 吃饭 软质面层 各区 可采取地热采暖 班生活用房的使用面积及要求 这和幼儿园相同 大小便基本不能自理 岁以下在哺乳期间的 托儿所和幼儿园合建时 乳儿班有时需要母亲定时喂奶 床位四周不宜贴靠外墙 2 儿 婴 自理能力灵活分配 乳儿班 应设尿布台 托儿班的幼儿基本可以自理 各功能空间没有明显的界限 这有利于管理和 污水池 托 4.2.6A 婴幼儿 4.2.3D 最小使用面积(m 2个小便器 应设置开向疏散走道的门 宽度宜为0.35m~0.40m 高度宜为0.40m~0.45m 乳儿班为 室外活动场地宜分开 面积及有关规定与幼儿园相同 宜设通风或排烟设施 清洁区 此条删除 2 满足婴幼儿的生活使用要求 4.2.5B 铺设木地板或地毯等措施 并应设 儿生活的需要而设置的 乳儿班和托小班的婴幼儿经常在地上玩耍 托儿所生活用房 生活用房应由乳儿班 表4.2.3A 配餐区 只设置各功能分区 4.2.3A 第4.3.16条的规定 托小班各区最小使用面积(m 4.2.3D 为保证婴幼儿的健康和安全 ) 如果托儿所设置若干个班 3 洗手池 4.2.4 2 乳儿班和托小班生活单元各功能分区应符合下列规定 各班应为独立使用的生活单元 从管理和卫生方面要求应分成独立的使用单元 但托儿所和幼儿园两部分应单独分区 最小使用面积应符合表4.2.3的规定 喂奶室对外设直接出入口 便器之间应设隔断 洗手池 ) 托儿所应单独分区 4.2.3B 4.2.6 为2岁~3岁的幼儿 3 第4.3.15条 托儿所生活用房除应符合以上条款外 储藏柜等 洗涤池 其地面应做暖性 储藏区等 托儿所生活用房 4.2.2 不必绝对按年龄分配 其生活用房可以通用 其活动能力与幼儿园小班差不多 新增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