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建筑设置防护栏杆的高度和杆件净距离 幼儿园独立设置及合建的班数 黑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7.完善托儿所生活用房功能分区的内容和使用面积标准 第6.3.4条 39-2016 6.调整托儿所 第4.5.2条 第1.0.3条 对条文规定的目的 修订说明 第4.2.5条 用黑体字表示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 第4.3.1条 第4.1.17条 第6.2.12条 第6.3.6条 第6.3.1条 第4.3.3条 第6.2.13条 《托儿所 认真总结了实践经验 8.完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和通信 第4.2.5B条 第2.0.15条 第4.1.10条 张大玉 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规范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次局部修订的参编单位 第6.3.2条 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 第5.1.1条 第6.2.11条 第4.3.17条 依据以及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 第1.0.4条 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第3.2.8A条 JGJ 发布 方舟国际设计有限公司 朱玉珍 第4.5.3条 第6.2.14条 陈泽毅 第4.1.3A条 2.调整托儿所 必须严格执行 第4.2.1条 第4.5.2A条 第2.0.11条 第4.2.3A条 马洪骥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同时参考了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 第4.2.3条 刘恩芳 成都木易堂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本次局部修订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9年工程建设规范和标准编制及相关工作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19]8号)的要求 第6.2.9条 本规范修订过程中 张蔚 39-87的基础上修订而成 第4.5.1条 杨沛 刘晶 第2.0.5条 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编制组按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4.明确托儿所 39-2016进行局部修订 沈克文 刘瑾媛 刘燕辉 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 科研 第2.0.12条 第6.1.3条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条顺序编制了本规范的条文说明 第4.4.1条 还着重对强制性条文的强制性理由作了解释 第4.2.2条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 第4.1.17B条 由黑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对《托儿所 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第6.2.7条 节 第4.3.13条 第4.2.3D条 1.补充托儿所规模和班数 陈飙 上一版的主编单位是黑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第4.1.11条 第6.2.16条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是 荆涛 广州泓儿儿童环境设计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是 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规范规定的参考 第6.3.7条和第6.3.8条 第6.1.2条 叶吉林 幼儿园日照标准房间的范围 本规范是在《托儿所 确定了各项技术要求 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6年4月20日以第1079号公告批准 5.调整托儿所生活用房设置的楼层 廉学军 第4.1.17A条 网络系统 第4.2.3C条 第4.1.3条 第6.1.12B条 39-2016 胡建丽 学校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本规范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 第5.2.2条 分别为第1.0.2条 第2.0.6条 第4.2.3B条 但是 第3.2.2条 共涉及78个条文的修改 董琪 第4.2.5A条 第3.2.3条 郭盛元 《托儿所 第4.2.6条 冯小松 第6.3.5条 第3.1.3条 第4.1.1条 第2.0.13条 郭景 此次局部修订 (2019年版) 李秋斌 第5.2.1条 哈尔滨工业大学 张滨 第6.2.2条 本次局部修订的主编单位 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 第4.2.4条 刘远孝 第4.2.6A条 第6.1.5条 第6.1.12A条 3.调整托儿所室外活动场地面积标准 本规范中下划线表示修改的内容 托儿所 徐秋芳 第4.1.9条 王洪涛 条文说明 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 葛庆华 贾世超 第4.1.5条 第4.1.3B条 第4.1.8条 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 李桂文 第4.4.2条 第4.1.12条 徐勤 郭奕辉 岳冰凌 第4.1.2条 王超进 第3.2.8条 为便于广大设计 第4.3.5条 郑犁 局部修订说明 增加了合建建筑类型 第4.1.7条 孙传礼 第2.0.9条 第2.0.10条 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