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班至少设2个大便器 软质面层 ) 这些 乳儿班有时需要母亲定时喂奶 乳儿班 独立安全 并应互相通视 最小使用面积应符合表4.2.3的规定 乳儿班的 活动区 睡眠区应布置供每个婴幼儿使用的床位 使用面积不宜小于10m 这样在托儿所和幼儿园合建的时候 婴 班 宜 不应与幼儿园部分合用一个出入口 储藏区等 乳儿班和托小班生活单元各功能分区应符合下列规定 功能空间 托 应包括睡眠区 2 托小班卫生间内应设适合幼儿使用的卫生器具 宜设成人厕所 吃饭 清洁区 并应设 表4.2.3A 基本能自主走路 软质面层 此条删除 2 只设置各功能分区 4.2.2 1 3 乳儿由保育员抱出到喂奶室交给母亲哺乳 乳儿班和托小班的婴幼儿经常在地上玩耍 吃饭及大小便 托小班各区最小使用面积(m 宽度宜为0.35m~0.40m 生活用房应由乳儿班 4.2.6 儿走路 托儿所和幼儿园合建时 自理能力灵活分配 配餐区 应设加热设施 最小使用面积(m 其活动能力与幼儿园小班差不多 4.2.5 岁以下在哺乳期间的 1 清洁区 4.2.4 洗手池 配餐区应临近对外出入口 不必绝对按年龄分配 睡眠区与活动区合用时 此条删除 乳儿班和托小班生活单元各功能分区之间宜采取分隔措施 4.2.3B 满足婴幼儿的生活使用要求 各功能空间没有明显的界限 设置主要是根据 各班应为独立使用的生活单元 注 每班至少设3个适合幼儿使用的洗手池 4.2.3D 2 大部分时间在床上生活 4 4.2.5A 其生活用房可以通用 第4.3.15条 高度宜为0.40m~0.45m 为保证婴幼儿的健康和安全 并设有调理台 4.2.4 床位四周不宜贴靠外墙 储藏柜等 喂奶时应有独立的空间 污水池 ) 4.2 应设置开向疏散走道的门 应设尿布台 宜设通风或排烟设施 2 不应布置双层床 4.2 2个小便器 4.2.1 婴 托儿所生活用房除应符合以上条款外 第4.3.7条 但托儿所和幼儿园两部分应单独分区 防止母亲经过婴幼儿生活空间 4.2.2 铺设木地板或地毯等措施 2 儿 一般托儿所和幼儿园合建的较多 洗手池 乳儿班 配餐区 其地面应做暖性 4.2.3 托儿所生活用房 和托大班 造成环境污染 小 4.2.6A 第4.3.14条 洗手池 成人厕位等设施 托儿所应单独分区 但自理能力还较差 与幼儿园生活用房相同 各区 4.2.1 乳儿班和托小班活动区地面应做暖性 它与幼儿园及托儿班的区别主要是 2 各区最小使用面积应符合表4.2.3A的规定 可采取地热采暖 喂奶室对外设直接出入口 这和幼儿园相同 3 4.2.3C 班生活用房的使用面积及要求 托小班 表4.2.3 4.2.3 托儿班的幼儿基本可以自理 储藏区等 第4.3.6条 托大班组成 婴 婴幼儿 幼儿的身体健康 成人厕位应与幼儿卫生间隔离 4.2.5B 托 这有利于管理和 因此生活用房的设置 其使用面积不应小于50m 乳儿班和托小班宜设喂奶室 洗涤池 距地1.20m的墙面应做软质面层 宜设公共活动空间 儿生活的需要而设置的 尿布台 坐便器高度宜为0.25m以下 乳儿班 卫生间 托儿所 托儿所生活用房 各区 保证上述要求 应临近婴幼儿生活空间 4.2.3B 的划分可根据 从管理和卫生方面要求应分成独立的使用单元 4.2.3A 如果托儿所设置若干个班 托小班应包括睡眠区 大 4.2.3D 因此喂奶室应临近乳儿班 活动区 第4.3.8条 婴 室外活动场地宜分开 面积及有关规定与幼儿园相同 尚应符合本规范第4.3.4条 出入口 乳儿班为 新增条文 洗涤池 需要护理员帮助才能完成自理动作 新增条文 便器之间应设隔断 由于3岁以下幼儿其活动能力有所差异 清洁区应设淋浴 第4.3.16条的规定 大小便基本不能自理 1 为2岁~3岁的幼儿 和托小班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