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1的有关规定测定每个试件中的含水率 C.2.1 电测法测定含水率时 C.2.3 对于规格材或其他木构件 沿长度均匀分布地取三个截面 电测仪器应由当地计量行政部门标定认证 应从每根试材距两端200mm起 测定时应严格按仪表使用要求操作 应从检验批的同一树种 对于层板胶合木构件 则应在两侧测定每层层板的含水率 每根试材应在距端头200mm处沿截面均匀地截取5个尺寸为20mm×20mm×20mm的试样 烘干法测定含水率时 取样及测定方法 并应正确选择木材的密度和温度等参数 同一规格的规格材 测定深度不应小于20mm 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木材含水率测定方法》GB/T C.2 且应有将其测量值调整至截面平均含水率的可靠方法 C.2.2 层板胶合木构件或其他木构件随机抽取5根为试材 应从每检验批同一树种同一规格材的树种中随机抽取5根木料作试材 每一个截面的四面中部应各测定含水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