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条规定的条件是设备选型的主要条件 同一设备可以生产不同型号 同一产品可以采用不同的生产设备 设备与墙壁及配电柜间距不宜小于3m 5.5.2 光纤二次被覆设备与紧包设备类似 拟生产的紧包光纤结构确定 所以本规范规定了选型 5.5 3 光纤金属管松套生产设备选型应根据金属带材料厚度 1 都是挤塑设备 设备之间的间距不应小于2m 管径和生产速度确定 规格的产品 1 光纤塑料管套设备应根据生产速度 5.5 5.5.1 松套管类型 所有生产都是这样 光纤二次被覆设备 外径及光纤芯数确定 光纤芯数决定了放线架的多少从而决定了生产设备的结构和布置 5.5.1 光纤二次被覆设备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2 光纤紧包设备应根据紧包光纤所用原材料 光纤二次被覆设备选型应符合下列要求 2 光纤二次被覆设备 不同类型或型号的设备对生产厂工艺设计要求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