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7 即是为生产设备配套应用 气体管道 第1部分 技术支撑 不易与光缆生产厂房合并的动力站应集中布置并靠近负荷中心 废气排放系统 墙角等处布置 (9)护套生产线设备功率180kW~220kW 6.3.1 (4)光纤二次套塑生产线功率70kW~80kW (3)光纤并带生产线设备功率10kW~30kW 光纤着色和金属管松套长期断电后再生产可能造成产品质量不一致 3 也是公用设施 氮气站宜置于室外 10千瓦以下的生产及试验设备较多 (2)紧套生产线设备功率40kW~50kW 技术规范》GB/T 更是为建造空压站提供数据 如禁烟标识等 6.3.2 6.3 6.3.10 5 在厂房出入口 必须转弯时 气体管道 空调机房 6.3.6 公用工程管道宜布置在综合管架的中间 2894设置通行标识及不宜通行或站立的地方设置警告标志 所以应设置不间断电源 6.3.11 塑料管松套和护套挤制等挤塑工艺设备应设置不间断电源供电装置 分体着色机功率40kW 光缆生产厂电力供给应根据生产设备 一般工艺管道 2 6.3.2 应符合下列要求 10千瓦以上大功率的生产及试验设备 光缆生产厂公用动力站房宜包括全厂馈电变电站 所以宜设置备用电源 6 6.3.8 6.3.9 重力输送管道应优先于压力输送管道进行布置 小直径管道 柱边 4 应不妨碍生产操作 光缆生产厂应设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 空气调节及生产辅助设备配置 6.3.10 (1)单体着色机功率11kW~15kW 综合管架宜预留生产发展的管道空间 6.3.9 金属管松套等工艺宜设置备用电源供电 光缆生产厂应设置消防及生产联合给水系统 压缩空气站 6.3.12 1 可以循环利用 需设置方形补偿器的高温管道应布置在靠近柱子处 变配电站和职业卫生用房等 现代化光缆生产厂房综合程度不断提升 3 空调机房 4 (8)绞合生产线设备功率85kW~95kW (11)高压电气综合试验设备90kW~110kW 这些数据都是生产工艺参数 电力管线等宜布置在上层 光缆生产厂管线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低温管道等宜布置在中间层 光缆生产车间大 5 根据工艺设计采用“一”字形 弯角不宜小于45° 对于多层管架 腐蚀性介质管道宜布置在下层 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终端配电站 门角 公共走道 6.3.1 (5)光纤不锈钢管生产线设备功率350kW~400kW 且方形补偿器宜集中设置 疏散通道或疏散通道转角处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 1 常用生产及检验设备功率参考值如下 公告 6.3.5 (10)温湿度综合试验设备15kW~20kW 能耗计量与监测系统 厂房应有的安全标识很多 工艺管道宜布置在与综合管架相连接的设备一侧 人员可以在生产设备间行走 “U”字形 光缆生产厂应设置单独的动力厂房 氮气供应 (7)骨架槽生产线设备功率80kW~100kW “E”字形布局 生产用水主要是冷却用水 工艺冷却水循环水泵间 冷热源站房 50052的有关规定 6.3.7 穿越楼层的管线宜设置在竖井内 难以穷尽 一般除冷热源站房 6.3.13 光纤着色 厂区内相互联系的语音通信系统和电子公告牌 光纤紧包 以上这些都主要的 空压机房 公用设施 宜靠近墙边 水泵房和循环水池 7 本条规定的是与生产厂工艺设计直接相关的固定标识 厂房内应设置供人员疏散用的应急照明 6 检修 检验设备 所以不宜通行的地方设置标志很有必要 6.3.5 这里不列 光缆生产厂应设置监控系统 6.3.3 (6)填充绳生产设备功率40kW~50kW 管线的支吊架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管道支吊架 加压泵房和工厂管理用房外尽量都与光缆生产厂房合并组合成一栋综合性厂房 电子公告牌可以是液晶屏或显示灯 室内管线设计不应影响结构安全和美观 公用设施 用于实时数据 6.3.8 交通运输和建筑的使用 大直径管道应靠近综合管架的柱子布置 光缆生产厂应设事故应急报警系统 6.3.4 17116.1的有关规定 并应便于安装 管廊及管线较复杂的区段宜采用综合管架 水处理系统 通知 生产用压缩空气压强宜为0.6MPa~0.8MPa 氮气站 吸尘管道应减少转弯 氮气压强宜为0.4MPa~0.6MPa 光缆生产的电力供给是生产厂工艺设计的重要参数 宜设置数据通信局域网 局部多层部分可作为生产管理 塑料挤制工艺一旦断电将造成全部产品报废 2 6.3.6 6.3 热管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