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按表10和表11进行估算或按下式计算 敷设水底光(电)缆 1)直埋光(电)缆接头 表11 7.6 预留及接头等项增加的长度(m) 3 ——终端固定 光(电)缆配盘时应综合考虑 ——施工余量 当采用光纤低压复合电缆(OPLC) 取1%~1.5% 4)架空光(电)缆接头 河流等跨越范围内 应按电力行业的规定执行 式中 管孔应封堵严实 L 打小圈和浪涌等现象发生 ——水底光(电)缆两终端间现场的丈量长度(m) 沟坎 7.1 光(电)缆敷设完毕 3 5 光(电)缆敷设的重叠 充干燥气体进行单段光(电)缆气压检验维护 快慢车道 光(电)缆的规格 根据不同施工工艺考虑取定(m) 交通道口等地点 光缆敷设安装的最小曲率半径应符合表7.1.4的规定 7.1.7 对有气压维护要求的光(电)缆应加装气门端帽 直埋光缆金属外护层对地绝缘电阻的竣工验收指标应符合本规范第12.1.7条的规定 注 注 f表示弧线的顶点至弦的垂直高度 可按表11确定 7.1.3 表7.1.4 岸滩 光缆最小曲率半径 水底光缆长度估算表 光(电)缆在各类管材中穿放后 表7.1.3 光(电)缆敷设中应保证其外护层的完整性 L 式中取值应符合表7.1.7的规定 7.6.3 7.1.8 河渠 D为光缆外径 过堤 水底光(电)缆长度可按下式计算 应根据河床形态和光(电)缆布放的断面计算确定(m) L 端别应符合设计要求 7.1.6 注 f/L表示高弦比 7.1.11 光(电)缆配盘结果应按本规范表E.0.1-3的格式记录 L 1 光(电)缆预留长度要求及增长参考值 地质稳固的地方 可为水面宽度的8%~10% 增长和预留长度可结合工程实际情况按表7.1.3确定 应另行计算 一般规定 6 3)埋式与管道交界处的接头应安排在人孔内 7.1.1 1 布放平面弧度增加长度比例表 L 电缆在人孔中的预留长度应按下式计算 2)光(电)缆接头应避开水塘 2 光(电)缆线路的走向 ——两终端间各种预留增加的长度(m) 桥梁 硅芯塑料管道敷设安装时曲率半径应大于其外径的15倍 L 分歧光(电)缆的端别应与主干光(电)缆的端别相对应 根据河宽和地形情况 不得浸水 确定合理接头点位置 根据现场情况适当增加余量 ——水下立面弧度增加的长度 L——水底光(电)缆长度(m) 光缆的规格 7 表中L表示布放平面弧度的弦长 7.1.4 7.1.2 表10 型号和结构应符合设计规定 光(电)缆敷设 7.1.2 7.1.9 人工抬放时 “S”形敷设 配盘应满足下列规定 一般规定 埋设布放时 应保证光纤或缆线良好 铁路 实际应用中 7.1.10 不得设在桥上 7.1.5 并应避免扭转 宜安排在杆旁2m以内或杆上 根据地形起伏情况 穿越河流的水底光(电)缆长度 应安排在地势平坦 跨越道路 可为水面宽度的3%~5% 抛锚布放时 光纤复合架空地线(OPGW)和全介质自承式光缆(ADSS)时 ——布放平面弧度增加的长度(m) 光(电)缆敷设前应进行配盘 光(电)缆端头应做密封防潮处理 型号和结构应符合设计规定和路由实际状况 其中拖轮布放时 7 光(电)缆敷设 电缆敷设安装时曲率半径应大于其外径的15倍 α——自然弯曲增长率 4 7.1 应结合施工方法和技术装备水平综合考虑取定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