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的施工图 在建筑物内位置及邻近部分的建筑物基础详图及管沟布置图 方向及作用位置 振动台基础地基必须有一定的强度 故建筑物在构造上应不低于7度要求 应将屋面荷载增加5%~10%计算屋面板 3.1.8 有振动的管道应与建筑物脱开 可增加地基阻尼比及刚度 可不做隔振缝 建筑物的地质勘察资料 本条规定了设计液压振动台基础时所需要的建筑场地资料 4 2 50040-96第3.1.14条处理 深应为500mm 3.1.4 当两者基础远离 设备底座详图 本条规定了设计液压振动台基础时所需要的工艺设备资料 不应小于0.94 一般规定 以避免基础振动直接传递到建筑物 3.1.2 有振动的管道 预埋螺栓位置 3.1.7 要求基组的重心与基础底面形心在同一竖线上 3.1.6 基本规定 相当于7度地震时的加速度 3.1.4 基础用浅缝与混凝土地面分开 缝宽应为50mm 4 3.1 振动台基础在天然地基上时 3.1.5 管沟位置及其孔洞尺寸 激振器最大行程 净距分别不应小于100mm及50mm 激振器激振频率范围 振动台所在的建筑物在构造上应按抗震设防烈度不低于7度设计 屋架及托架 当不在同一竖线上时 视具体情况在设计中确定 液压振动台基础设计时应取得下列资料 小于150kPa的应进行地基处理或用桩基 提供土层压缩波 c 剪切波波速 3.1.2 ak 但不应传给柱子及基础 基础振动时屋面梁或屋架的加速度为0.05g~0.1g 振动台基础顶部四周应与混凝土地面分开 5 可参照现行国家标准《动力机器基础设计规范》GB 不做隔振缝 激振器的个数 一般规定 基础四周的回填土应分层夯实 3.1.1 有振动的管沟应与建筑物基础用缝分开 3.1.7 承载力特征值ƒ 3.1.8 因第3.2.2条规定基础振动速度不大于0.1g 根据实测 每个质量及运动部分质量 必要时可用柔性连接 3.1.1 以免传递振动或产生局部共振 振动台基础应与建筑物基础及上部结构分开 3.1.3 液压振动台基础必须与建筑物基础及上部结构分开 以免受振动沉降 液压振动台基础设计时应取得所在建筑物的下列资料 3 包括附加设备位置 3 3.1.5 管沟与建筑物及其基础脱开 地基动力特性参数的测试资料 6 3 2 且不低于当地设防烈度要求 剪切模量及泊松比 压实系数λ 基础底面应同深 3.1.6 速度及加速度 基础底面可不同深 振动台基础底面应布置钻孔 可用聚苯乙烯泡沫板填塞 可避免地面相接处裂缝 1 1 故屋面荷载应增加5%~10% 3.1.3 激振器的扰力及扰力矩大小 3.1 3 基组的重心与基础底面形心宜在同一竖线上 当两者基础紧邻 方向及作用位置 基本规定 附加设备质量及扰力与扰力矩大小 孔深应至硬土层或岩层或不小于20m 以免产生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