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于150kPa的应进行地基处理或用桩基 本条规定了设计液压振动台基础时所需要的工艺设备资料 1 5 根据实测 一般规定 相当于7度地震时的加速度 3.1.4 可参照现行国家标准《动力机器基础设计规范》GB 以免产生偏心 净距分别不应小于100mm及50mm 3.1.1 有振动的管道应与建筑物脱开 c 3 3.1.1 激振器激振频率范围 3.1.3 当两者基础远离 剪切模量及泊松比 每个质量及运动部分质量 承载力特征值ƒ 有振动的管沟应与建筑物基础用缝分开 基础底面可不同深 3 可增加地基阻尼比及刚度 振动台基础在天然地基上时 建筑物的地质勘察资料 压实系数λ 可用聚苯乙烯泡沫板填塞 3.1.2 应将屋面荷载增加5%~10%计算屋面板 3.1.4 以避免基础振动直接传递到建筑物 3.1 深应为500mm 基础用浅缝与混凝土地面分开 有振动的管道 3.1.6 当两者基础紧邻 液压振动台基础设计时应取得下列资料 预埋螺栓位置 当不在同一竖线上时 基本规定 2 50040-96第3.1.14条处理 基本规定 2 必要时可用柔性连接 地基动力特性参数的测试资料 且不低于当地设防烈度要求 要求基组的重心与基础底面形心在同一竖线上 建筑物的施工图 提供土层压缩波 3.1.6 管沟位置及其孔洞尺寸 液压振动台基础设计时应取得所在建筑物的下列资料 基础底面应同深 不做隔振缝 基组的重心与基础底面形心宜在同一竖线上 以免传递振动或产生局部共振 3.1.2 可不做隔振缝 屋架及托架 3.1.5 基础四周的回填土应分层夯实 在建筑物内位置及邻近部分的建筑物基础详图及管沟布置图 但不应传给柱子及基础 剪切波波速 1 可避免地面相接处裂缝 振动台基础底面应布置钻孔 3.1.8 4 3 以免受振动沉降 管沟与建筑物及其基础脱开 液压振动台基础必须与建筑物基础及上部结构分开 一般规定 孔深应至硬土层或岩层或不小于20m 激振器的扰力及扰力矩大小 4 3 3.1.7 振动台基础地基必须有一定的强度 3.1.3 振动台所在的建筑物在构造上应按抗震设防烈度不低于7度设计 6 振动台基础应与建筑物基础及上部结构分开 缝宽应为50mm ak 方向及作用位置 不应小于0.94 3.1.8 3.1.7 激振器最大行程 速度及加速度 振动台基础顶部四周应与混凝土地面分开 激振器的个数 3.1.5 视具体情况在设计中确定 3.1 方向及作用位置 本条规定了设计液压振动台基础时所需要的建筑场地资料 附加设备质量及扰力与扰力矩大小 故建筑物在构造上应不低于7度要求 包括附加设备位置 故屋面荷载应增加5%~10% 设备底座详图 基础振动时屋面梁或屋架的加速度为0.05g~0.1g 因第3.2.2条规定基础振动速度不大于0.1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