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使疏散 2.1.3 救援 火灾危险性及其扑救难易程度 也是在建筑防火中采用新技术 地震 2.1.7 包括生产车间或厂房 设计 本条规定了各类交通隧道工程的防火设防原则 3 目标与功能 类别 4 车流量 应针对各自生产工艺过程及其火灾危险性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 经营或重要设施运行的连续性 2.1.5 设备和管道所处环境及储罐所存物质 建筑的承重结构应保证其在受到火或高温作用后 使用人员的特点等影响建筑消防安全的主要因素 封闭段的长度 建筑中散发较空气轻的可燃气体 2.1.1 保护环境 管道均应采取静电防护措施 楼地面应具有不发火花的性能 2.1.6 交通隧道的防火要求应根据其建设位置 管道输送介质等确定 洪灾等自然灾害后的过渡安置房应确保其在建设和使用期的消防安全 以消除其可能产生的静电 新材料 蒸气和粉尘等物质爆炸危险的部位或房间等 蒸气在室内积聚的措施 使用绝缘材料铺设的整体楼地面面层应具有防止发生静电的性能 粉尘 蒸气或粉尘等积聚等预防性措施 2 应采取措施防止可燃气体 禁止使用明火或高温表面 隧道的封闭段长度 本条规定了爆炸危险性场所或部位防爆的基本方法及其性能要求 1 建筑的防火性能和设防标准应与建筑的高度(埋深) 节约资源 本条规定了生产厂房中确保生产过程本质安全的防火 在设计耐火时间内仍能正常发挥承载功能 材料等的设计和设置 避免累积放电 2 防止可燃气体 2 应采取防止形成爆炸条件的措施 2.1.1 方法和措施的基础 火灾危险性等相适应 2.1.2 本条规定了位于爆炸危险性场所内的设备和管道的基本防爆性能要求 仓库以及其他民用建筑中存在可燃气体 结构抗爆或防爆措施时 抑制发生火灾或爆炸的措施 本条规定主要针对建筑的防爆 本条规定了各类建筑的防火性能和设防标准的确定原则 2.1.5 纤维爆炸危险性的场所或部位 蒸气 2.1.6 新工艺和新方法时的基本判定依据 本条规定了爆炸危险性场所避免形成爆炸危险性条件的性能要求 场所内设置地沟时 2 3 功能用途 博览 建筑防火应达到下列目标要求 规模 每个防火分隔区域的占地面积不应大于2500m 在赛事 避险 生产过程的防火 通行车辆的类型 交通隧道因通风和出口受限 纤维爆炸危险性的场所或部位 应采取防止可燃气体 建筑应设置满足在建筑发生火灾时人员安全疏散或避难需要的设施 应根据生产部位的火灾危险性采取相应的防火 对于建筑内的设备和管道的泄压设置要求 生产设备和工艺布置以及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性复杂 层数 2.1.9 临时用电量大 有爆炸危险的场所或部位 要确保相应建筑和设施在建造和使用各阶段的防火措施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应在确定相应防火要求时充分考虑 赛事 蒸气 基本规定 灾区过渡安置房集中布置区域应按照不同功能区域分别单独划分防火分隔区域 生产条件和工艺过程相关 散发可燃粉尘 应符合下列规定 2.1 1 粉尘 通行车辆类型和隧道建设位置的环境条件等是影响交通隧道消防安全的主要因素 措施 环境条件及附近消防站设置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建筑内部和外部的防火分隔应能在设定时间内阻止火灾蔓延至相邻建筑或建筑内的其他防火分隔区域 如密度 在建筑的建设与使用过程中 建筑的总平面布局及与相邻建筑的间距应满足消防救援的要求 保护公共利益 减压 蒸气或有粉尘 防爆的原则要求 目标与功能 保障生产 在有可燃气体 生产厂房的类别多 救灾及灾区生活过渡期间建设的临时建筑或设施 防爆安全与生产环境 施工和使用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设备与仪器仪表 具体的静电防护措施要根据储罐 泄压 基本规定 散发较空气重的可燃气体 使用性质 粉尘或纤维爆炸危险性环境内的设备 在厂房的建造和使用过程中 修复困难 2 保障重要使用功能 3 2.1.8 本条明确了建筑防火应达到的基本目标 蒸气 工艺装置 预防发生爆炸 纤维在地沟内积聚 建筑中有可燃气体 2.1 易于清扫 光滑 蒸气的场所或部位 2 2.1.9 2.1.4 建筑防火应符合下列功能要求 交通流量 在爆炸危险性环境内采取防止产生火或静电 2.1.2 蒸气 设置在各类建筑中具有可燃气体 纤维场所的内表面应平整 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及人身健康 人员密集 要根据建筑的高度或规模 应保证建筑的主要承重结构在燃烧爆炸产生的压强作用下仍能发挥其承载功能 可能产生静电的设备和管道均应具有防止发生静电或静电积累的性能 爆炸危险性场所或部位应根据爆炸危险性物质的特性 纤维爆炸危险性的环境内 当采用泄压 可以按照相应的工艺防爆要求确定 4 且周围应设置可供消防车通行的道路 并防止火灾通过地沟与相邻场所的连通处蔓延 2.1.7 有针对性地确定建筑的防火要求和实现这些要求的方法 2.1.3 其规划 是确定各类建筑防火技术 爆炸极限等 1 这些目标源自现行相关技术标准的规定 2.1.8 粉尘 厂房内的生产工艺布置和生产过程控制 点火能 博览等活动期间 防爆措施 本条明确了保证建筑消防安全中建筑防火各系统需要具备的基本功能 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