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水水质及水压应满足生产工艺的要求 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 由于生产原料 11.3.3 车间生活用水量应采用25L/(人·班)~35L/(人·班) 11.3.2 辅助建筑物应根据水厂处理工艺的要求设置 11.3 小时变化系数宜采用3 11.3.1 车间进水管应安装计量装置 11.3.4 各生产车间进水管应安装计量装置 11.3 用水水压应满足生产要求 淋浴用水量应按照40L/(人·班)~60L/(人·班) 用水水质 为了节约用水 生产工艺及产品品种的不同 生产用水量 降低成本 车间生产用水量 确定给水处理工艺 11.3.1 应按照工艺对水质的要求 给水处理 淋浴延续时间宜为1h 给水处理 50013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