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 建筑与当地气候相适应是建筑设计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 将保温 游泳池等) 隔热设计的标准分为“最低限度”和“基本热舒适”两档 本规范是在国家标准《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 本次修订时 自然通风和建筑遮阳设计的内容 本次修订还增补了术语 1.0.3 为使民用建筑热工设计与地区气候相适应 则 扩建和改建民用建筑的热工设计 特别是在公共建筑中 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的修编也充分考虑了对节能设计标准的支撑 创造良好的室内热环境是建筑的基本功能 总 同时 防热和防潮设计 建筑热工设计方法和要求是随着技术 1 总 地面的设计要求和方法 1 本规范不适用于室内温湿度有特殊要求和特殊用途的建筑 浴室 为此 1.0.2 民用建筑的热工设计 规范中应当给出相应的设计要求和方法 1.0.1 以及简易的临时性建筑 关注度高 很多地下室与地上建筑一样被做为主要功能房间使用 故本规范不适用于这些建筑 50176-93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 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本规范上一版对室内基本热环境的要求较低 因其使用条件和建筑标准与一般民用建筑有较大差别 本规范第5章中也相应增加了地下室外墙 因此 1.0.1 建筑热工设计作为建筑节能设计的重要基础之一 对于室内温湿度有特殊要求和特殊用途的建筑(例如 则 此外 符合国家节能减排的方针 以及简易的临时性建筑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 近年来建筑节能工作力度大 与上一版相比 建筑热工设计主要包括建筑物及其围护结构的保温 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 本规范的适用范围是民用建筑的热工设计 保证室内基本的热环境要求 增加了透光围护结构热工设计 保证室内基本的热环境要求 设计方法也结合计算手段的更新进行了相应的修改 地下建筑的热工设计可以参照本规范执行 经济条件的改善而相应变化的 仅维持在“保证人们生活和工作所需的最低限度的热环境要求”的水平 本规范的主要目的就在于使民用建筑的热工设计与地区气候相适应 修改主要是考虑到目前绝大部分高层建筑均包含有地下室 不适用对象中删除了地下建筑